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灭了烈火猛势的勇士们

 点击上面音频收听


【来11:32-40】32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33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34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35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释放”原文作“赎”),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36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37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38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39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40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


灭了烈火猛势的勇士们

一、环境恶劣不妥协1-12

【但3:1-12】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3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4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族”原文作“舌”。下同。)!有令传与你们。5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7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8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9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10王啊,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11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12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啊,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二、王命威胁不让步13-18

【但3:13-18】13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14尼布甲尼撒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15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16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17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18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三、烈火猛势不惧怕19-23

【但3:19-23】19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20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1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2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23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四、荣耀地位不张扬24-30

【但3:24-30】24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25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26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神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27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28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神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29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讟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30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讨论:

1、你认为在何样的环境中容易妥协?

2、分享你自己妥协的见证?

圣道践行:

1、为你个人现在所处的环境代祷

2、为教会现在的环境代祷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期待您的转发!



本站提供的信仰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皆属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烦请发邮件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以马内利。
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