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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临信徒家庭 | 010 亟需劝告的时际


10.亟需劝告的时际


  向《圣经》求指导──婚姻乃是上帝所设立的神圣礼节,决不可怀着自私的心意进行。凡有意结婚的人,务要事先严肃地存着祈祷的心情考虑其重要性,并寻求神圣的指导,俾能知道他们所采取的行动是否与上帝的旨意相合。当仔细思考上帝圣言中对于这一问题所颁赐的教训。上天必欣然嘉许凡诚心遵从《圣经》之指示而缔结的婚姻。


  倘若有什么题旨必须予以从容地推究,镇静地思考,那就是婚姻大事了。如果有什么时候需要以《圣经》作顾问,那就是在未曾举行终身结合的大典之前了。但是现今盛行的意见,都认为此事应当以情感为依归,而在太多的实例中,都由痴恋的唯情主义把持了舵柄,驶向无可避免的败坏。在这件事上,青年们较之在别的事上显得更缺少智慧;对于此事他们拒不接受劝导。婚姻的问题在他们身上似乎产生了一种蛊惑的力量。他们不顺服上帝。他们的理智被束缚了,他们在暗中行动,惟恐别人来干预他们的计划似的。


  有许多人正航行在危险的港湾里。他们需要一位领港人,但他们却藐视并拒绝那极度需要的帮助,自以为有足够的本领能驾驶自己的船只,毫不觉得将有触礁的危险,可能使信仰和幸福全都归于破灭。除非他们作勤奋的学生而研究那道(圣经),就难免犯这严重的错误,伤害自己和别人今生与来世的幸福。


  正确的决定基于祷告──在未考虑结婚之前的男女,若每日有两次祈祷的习惯,那么在预备结婚期间,每日就当祈祷四次。婚姻大事足以影响你今生和来世的生活。


  我们这个世代大多数的婚姻与举办婚事的方式,乃是末日的一个预兆。男男女女都是那么固执,那么刚愎,完全将上帝置诸度外。宗教也被撇弃一旁,好象与这件严肃而重大的事情毫无关系似的。


  在迷恋之时掩耳不听劝告──两个人彼此相识,往往便两情缱绻,缠绵难分。理智盲目了,判断也颠倒了。他们拒绝听取任何劝告,不受任何约束,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不顾后果如何。那辖制他们的迷恋,好象瘟疫或传染病一般,便自动蔓延演进,似乎任何事物都无法加以遏止。


  也许旁观者清,确知那有关双方若在婚姻中结为一体,结果必致终身不幸。无奈恳劝与忠告皆无效果。也许由于这样的结合,那位原来在为上帝服务时必蒙赐福之人的效能,就必受到阻碍与破坏,但是理喻与劝告全都置若罔闻。有经验的男女所讲的话语都归于无效,不能改变他们顺从情欲所作的决定。他们对于祷告聚会以及一切有关宗教的事物都失去了兴趣。他们互相迷恋,以至人生的义务全被漠视,似乎都是无足轻重的了。


  青年亟需富有经验之长者的智慧──既有那么多的困苦自婚姻而生,为什么青年仍然如此不智?他们为什么依旧认为不需要年长而富有经验之人的劝告呢?在经营事业方面,无论男女都表现得十分慎重。在没有参与任何重要的企业之前,他们自己必作相当的准备。为此而付出时间、金钱,以及缜密的研究都在所不惜,惟恐他们的事业归于失败。


  那么,在参与婚姻关系──就是影响后代与来生的关系──之前,岂不应当更加慎重么?但事实上却不然,往往有人带着嬉戏与轻薄,冲动与情欲的态度,未经冷静的思考便盲目成婚。这种现象的唯一解释,便是因为撒但乐于见到世上充满痛苦和败坏,故而设下这样的网罗以陷害生灵。他看见这班人毫不思考地丧失了今生的福乐与来世的家园,便不胜雀跃了。


  应尊重父母老练的见解──儿女们岂可仅凭自己的意愿与倾向,而置父母的劝告与见解于不顾呢?有的人似乎从不念及父母的心愿或选择,也不尊重他们成熟的见解。自私已闭塞了心门而摒孝思于度外。对于这一件事,青年们的心意必须觉醒了。第五条诫命是唯一带应许的诫命,但是由于爱人的要求,这条诫命往往被轻视,甚或全然不顾了。漠视母亲的慈爱,不尊父亲的关心,这些罪过已记在许多青年的帐上了。


  和这件事有关的一种最大的谬见,就是对于年纪轻而阅历浅的青年人的情绪不可横加搅扰,不应干预他们的恋爱经验。倘若有一个题旨必须从每一个观点去详加考虑,那就是这件大事了。这事借助阅历丰富之人的帮助,并经过双方安静而审慎的衡度,的确是必需的。无奈大多数的人对这个问题都太轻视了。青年朋友们哪,当以上帝和你们敬畏上帝的父母为你们的顾问。在这件事上务要多多祷告。


  向敬虔的双亲倾吐衷情──倘若你们蒙福而有敬畏上帝的双亲,就当求教于他们。将你们的希望和计划向他们禀明,学习他们生活经验中所有的教训。


  倘若作儿女的多多与父母亲近,倘若他们信任父母,并将自己的喜乐与忧愁向他们倾吐出来,那么他们将来就能免除许多痛心的事了。当他们感到困惑而无所适从之时,就当将自己对此事所有的看法禀告父母,求教于他们。谁能象敬畏上帝的父母那样适于指出他们的危险来呢?谁能象他们那样了解儿女特有的气质呢?身为基督徒的作儿女的人,必视自己敬畏上帝的父母的嘉许与爱护,比一切世俗的福分更可贵。父母能同情儿女,并能和他们一起为他们祷告,求上帝庇佑并引导他们。最重要的是:他们还须向儿女指出那位永远可靠的良友和顾问来。


  父母当指导青年的爱情──父母应当觉得自己负有责任引导青年人,把爱情寄托在那能作他们合适配偶者的身上。父母应当用自己的教训和榜样,借着上帝恩典的帮助,从儿女幼年的时候就下手陶冶他们的品格,使他们成为纯洁高尚的青年,并能与其他良善真诚的青年心心相印。因为人总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务要在青年人心中及早培养喜爱真理、纯洁和良善的美德,以后他们就自然会与那些具有这种特性的人结交了。


  以撒所树立的榜样──为父母的,决不可在那有关儿女将来幸福的事上忽略自己的责任。以撒之所以顺服他父亲的意旨,乃是因为素常受了父亲的训练,教训他喜爱度顺命的生活。


  以撒很蒙上帝的重视,成了使世人得福之应许的继承者;然而当他父亲安排老练而敬畏上帝的仆人去为他拣选一个妻子时,他虽然已经四十多岁,还是顺从他父亲的意旨。《圣经》描述他婚姻的结果,乃是家庭幸福的一幅相爱美丽的景象:“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贤明的父母必体察儿女的心──你或者会问:“父母不顾儿女的意愿或感情,而为他们选择配偶是应该的吗?”我认为你这个问题应当改为如此:若父母是爱儿女的,但儿女在这直接涉及父母的幸福的大事上,不先与父母商谈,而迳行自择配偶是应该的吗?而为人子女的,是不是应该不顾父母的劝告与恳求,断然固执己见而一意孤行呢?我肯定地答复道:不,即使他终身不婚,也不当如此!


       因为第五条诫命绝对禁止这样的行为。“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凡遵行这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之人,主必在他们身上实现此应许。贤明的父母决不会不顾儿女的意愿而去为他们选择配偶。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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