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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临信徒家庭 | 011 轻率而幼稚的婚姻


第四编 成败的关键


11.轻率而幼稚的婚姻


  童年相恋的危险──不应赞助早婚的风气。具有如此重要的关系与深远的后果之婚姻大事,是万万不可操之过急,而在没有充分准备,智力和体力也尚未发育完全之前就仓促进行的。


  那些爱情犹未成熟,判断力还极其幼稚,并且缺乏高尚而正当之感情的少男少女,被他们青春的热情所激动,竟尔贸然成婚。


  童年时产生的恋爱,往往导致了可悲的结合,甚或可耻的仳离。过早的交游若未经父母的同意,很少有幸福的结果。青年人的感情应加以约束,直到他们的年龄与经验相当之时解除限制,才能安全而无损令誉。那不肯受约束的人,难免陷于终身痛苦的危境中。


  一个不满二十岁的青年,实在难以断定一个年纪相若的异性是否适于作他终身的配偶。及至他们的判断力渐趋成熟,才发现彼此已终身羁缚,或许再也难以互相增进幸福了。于是非但不自祸中求福,反而勃溪时起,裂痕日深,直到他们陷于彼此冷漠而不相闻问的境况中。就他们而言,“家庭”一词并无丝毫神圣的意味,家中的气氛已被疾言厉色和尖刻谴责所毒化了。


  早婚乃是今日许多祸患的成因之一。过早结婚对于身体的健康和心智的精力都不相宜。在这件事上太缺乏理智的运用了。许多青年受情感的驱策而行事。这件足以严重地影响他们为善或为恶,终身成为福惠或成为咒诅的事,往往在情感的鼓动下操之过急。许多人不肯听从理智的劝解,或自基督徒的观点而发出的教训。撒但经常在忙碌着催促无经验的青年人结婚。因而我们愈少夸耀现今所举行的婚事愈好。


  由于草率成婚,就是在自称为上帝子民之人当中也有这样的情形,结果乃产生了分居,离婚,以及教会中极大的混乱。


  今日的青年,以及自称为基督徒的,所采取的方针与以撒的作风是何等地悬殊啊!青年人往往觉得恋爱完全是个人所要决定的事──这件事无论是上帝或父母,都不应干预。他们还未成人之先,早就认为自己有选择的能力,而不需要父母的帮助。可是他们只要过几年的婚后生活,就足以显明他们自己的错误,那时想再防止那悲惨的结果往往是太迟了。他们在匆匆选择配偶时所表现的愚妄和任性,在婚后的生活中势必变本加厉,以至婚姻成了苦恼的重轭。许多人就是这样断送了今生的幸福和来生的指望。


  原可为上帝工作的人陷入网罗──有些青年男子,在接受真理之后,有一段时期也曾跑得很好,可是撒但却以不智的恋爱和不合适的婚姻编成网罗,缠住他们。他深知这乃是引诱他们远离圣洁之道最有效的方法。


  我蒙指示:今日的青年还没有真正觉察他们最大的危险。有许多青年,上帝原可接受他们在他圣工的各部门工作,但撒但却闯了进来,使他们陷入他的网罗,以至他们与上帝疏远了,在他的事工上软弱无力了。撒但是一个机敏而又恒切的工作者。他知道怎样去诱使不谨慎的人陷入网罗,而最可怕的事实是: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逃脱他的狡计。由于他们没有察觉危险,就毫不防御他的诡计。他唆使他们不去寻求上帝的智慧,或那些奉他差遣发出警告,督责,与劝导之人的智慧,而彼此痴恋不舍。他们极其自负,拒受任何约束。


  劝导一位未满二十岁的青年──你那对少女所产生的孩子气的恋爱观,是不能叫任何人重看你的。你既放任思想专注于这一方面,就不免妨碍了你读书的心意。你将受诱而结交不良的友伴;你自己和别人的行为都必败坏了。这就是我蒙启示所见到关于你的情形,而你若仍然一意孤行,那么无论什么人想引导,劝化,或约束你,都必遭受你最坚决的反对,因为你的心与真理和公义不谐合了。


  年龄的差距──双方当事人也许没有属世的财富,但是他们应当享有那更可贵的健康的福惠。就大多数情形而论,双方的年龄不宜相差太大。若忽视这项原则,对于年纪较轻的一方就可能在健康方面受到严重的损害。而且这样往往会剥夺了子女的体力与智力。他们无法从年迈力衰的父亲或母亲那里承受其幼年时所应得的照顾和亲谊,并且正当他们最需要爱护和教导的时候,也许死亡便将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夺去了。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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