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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得永生与守诫命


马可福音  

10:17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甚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0:18  耶稣对他说、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10:19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

10:20  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10:21  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10:22  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问    题  
常听见人说得救是凭神的恩典,不是凭守律法。这样,为什么马可10章17至22节耶稣却告诉那少年的官要守诫命才得永生?


牧者分享

答:许多人以为主在这里的回答就是告诉少年的官如何得永生的方法。其实主在这里并不是叫这少年人凭守诫命去得永生,虽然少年人所问的是该作什么善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这是因为他不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两件事,所以把两个问题合在一起问。但主耶稣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做善事是人当然的本分,不能拿来当作什么功绩换取永生。得永生乃是凭主耶稣赎罪的功劳,用信心接受他的恩典而得着的。所以主耶稣回答他的问题时,就把它分作两部份来同答。主首先回答他如果想作什么善事,就可以守诚命;然后才回答如果要得永生就要跟从主。

在这段的解释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太19章17节中,主回答少年的官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诚命。"既然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这不就是说要守诫命才能得永生吗?但原文太19章17节的"永生",没有"永"字,就是生命的意思(zwen)而太19章16节少年的官问主说:"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这永生原文有一个"永"字眼在"生"的后面(zwenaiwnion),就是永远的生命的意思。生命是和死亡相对,像善与恶相对,生命代表善的方面,死亡代表恶的方面,所以主的回答乃是关乎行善方面的问题,如果你要进入善的方面,生命方面,不是死亡方面,就当遵守诚命。按(可10:18,19;路18:19,20)都是在"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没有良善的"之后,主就紧接着说:"诫命你是晓得的,就如......"这种语气显示主以为这少年若要作善事来求得永生的话,实在无需再求问主该作什么,因为诫命他已知道,就去守诫命好了,何需多问?但这少年既自以为从小都已经遵守了一切诫命,却还未得着永生,那么你就该知道,是否可以凭守诫命来得永生了。

再者,如果主真是要这少年人凭守诚命来得永生,主怎能不提十诫中的前四诫?例如第一诚所说:"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这岂是一个守诫命的人所能轻忽的诫命?反之,主在这里所提的,却是关乎道德方面的诫命。显然,主的回答只是关乎行善的问题,不是得永生的问题。还有,主若果真是要这个少年人守诚命以得永生,则当这个少年人回答主说这一切他从小都遵守了之后,主就应该对他说,你已经可以承受永生了,而不应该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否则,岂不是主有点不诚实么?但既然这少年说他已经从小都遵守了一切诫命之后,主仍说他还缺少一件,就是要变卖所有的......跟从主,就显见主认为纵使这少年人守了一切诫命还未能得着永生。

诫命不是不好,但对于还没有得着永生的人毫无用处。正如我们教训人应该孝敬父母、爱人如己、忠诚信实......这都是好的;但如果我们教训一个死人要孝敬父母......有什么用处?我们能叫一个死人凭做好事、守诫命以使他复活么?如果要一个死人去守诫命才能复活,这就等于叫他永远死亡,我们除非先使那个死人复活,然后才能叫他去守诫命、做好事......对灵性死了的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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