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来电人生热线,她感到十分忧虑,她多年前因丈夫有第三者,而与丈夫离婚,她带着一子一女生活,陈太后来也有几位男朋友,甚至有些也曾同居。现女儿已经17岁,女儿有一位十分要好的同学,常来家中玩,有时甚至过夜,陈太也视她为契女一样,但最近发现,女儿与这要好同学的行为十分怪异及过分亲热,她质问女儿,女儿竟承认她们是一对恋人,陈太十分伤心难过,更痛骂女儿不懂自爱,甚至吵着要赶她走,两人关系现十分僵。
陈太不知应如何面对女儿同性恋的行为,感觉十分羞耻,陈太想知应用什么心情及态度去面对女儿呢?
陈太责怪自己,因婚姻破裂,未能给予女儿幸福的家,也因自己情绪不好,常发洩在女儿身上,男女关系也不太好,这是否也与女儿有同性恋问题有关呢?
女儿的同性恋行为,能否有改变的陈太应否告诉女同学的家长她们的行为呢?但这样可能与女儿关系更僵?
当陈太发现女儿的同性恋行为, 十分伤心难过,也感觉到很羞耻。一方面责怪自己,可能引致女儿产生同性恋的倾向;另方面又痛骂女儿不懂自爱,显出对女儿的愤怒和拒绝。当安静下来的时候,又不知所措,不知道应用什么心情及态度面对女儿。这些反应可能是因为陈太对同性恋这课题缺乏认识,甚至存着不少的误解。
以上所述, 也是一些同性恋者的父母常见的反应。其实陈太已经很勇敢地面对现实。有些父母在震惊之馀,不敢相信儿女是同性恋者的事实,甚至否认或自欺,安慰自己儿女其实不是同性恋者,只是受到某些可恶的同性恋者滋扰或引诱,儿女不敢拒绝罢了。因此父母可能将一切的责任,推卸到儿女的同性伴侣身上。有些父母本来的关系已经非常恶劣,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可能会彼此责备,将怒气发洩在对方身上。
有同性恋者的父母曾描述自己的心情,好像面对家中的成员,突然死亡一般,带来极大哀伤和震撼。若然父母错误以为同性恋者是天生的,不能改变,失落和绝望的情绪会更大,更难接受。
儿女的同性恋行为,通常是由母亲先发现,因为母亲普遍比较细心,花在儿女的时间也较父亲多。有时在母亲的质问中,儿女第一次承认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儿女可能要求母亲保守秘密,以免得父亲知道后大发雷霆,后果不堪切想。母亲可能因为与父亲关系恶劣,已经很少与他有深入沟通,或者惧怕父亲知道后,会强烈责备儿女而令关系更糟,而承诺守密。但这严守秘密的重担往往令母亲不胜负荷,更可能陷入入抑郁之中。另一情况是,有些父亲知道后,也未必肯正视儿女的问题,反而抱怨母亲将事情看得太严重,或指责她过分溺爱或纵容儿女,才有这结果,他认为若母亲停止这样做,儿女会因着时间,渐渐变回异性恋者。
上述个案中的陈太的第一个问题,是想知道用什么心情及态度面对女儿。反映出陈太已经明白到,第一个步骤是要面对自己的情绪反应,而不是急于改变儿女的性倾向。
父母可以找一个不会被骚扰的地方,安静下来,分辨一下内心的复杂感受。不要抗拒或压抑这些感受,容让它们抒发出来。麻木的感受其实是帮助你慢慢消化这震撼的消息,不要惧怕内心的悲哀,让它哭出来,压抑只会令你更忐忑不安。不要觉得绝望,因为同性恋的成因,我个人认为后天的因素比先天的因素更重要,近期的同性恋研究显示同性恋的倾向是可以改变的(附录一)。父母要尝试克制自己的怒气,无论你的怒气是指向自己、配偶、儿女或是其他人士,因同性恋的后天成因因人而异,非常复杂,不应妄下定论,错怪自己或别人。这不是寻找罪魁祸首的时刻,而是一个考验家人之关系的时刻,在危机当中可能潜伏着一个转机。
若父母不知所措,应先找一些资源(附录二),认识同性恋多一点,以便除去自己对同性恋的一些误解,正确的知识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
按临床个案分析, 同性恋者的父母的关系,通常是不愉快,甚至是恶劣的,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出问题,亦是同性恋的一个重要后天成因,因此当父母发现儿女是同性恋者,原本恶劣的关系可能变得更糟,就算父母已经分开,内心对对方的怨恨也未必减少,但父母是否同心,是帮助儿女的重要关键。我曾帮过一对父母,因发现儿子的同性恋倾向,而积极改善夫妇的关系,减少彼此的争执,父亲更愿花多些时间关心儿子,明白儿子内心的挣扎,儿子因父母关系改善而没有那么惧怕与父母相处,他也因着父亲的主动关怀而明白和体谅父亲的处境,更进一步原谅和接纳父亲较柔弱的性格。
面对儿女是同性恋者的事实, 父母应先了解彼此的感受,继而定出帮助儿女的步骤。单靠自己的能力未必能改善彼此的关系,父母可能要借助专业辅导的帮助。
性倾向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形成之后,被同性在性欲上,外表及情感上的吸引,已变成一种不需经过思考的自然反应。自然的反应却不代表是天生的,早期的家庭环境因素及成长的某些经历足以影响性倾向的发展,如何回应同性的吸引才是同性恋者自己所作的选择。虽然性倾向是可以改变的,父母却要谨记,强逼或责备不单不能够帮助儿女改变,反而可能将儿女进一步推向同性恋的方向,所谓压力愈大,反抗也愈大。
父母应先了解儿女在同性恋问题上是否有挣扎和困扰。不妨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坐下来与儿女谈一谈。我们曾经接触过的同性恋者,大部分都经历过家庭或人际关系上的创伤,性属身分和自我形象的问题。聆听儿女的心声,是关顾的第一步。父母必须强调,父母纵然不认同儿女的同性恋行为,但对儿女的接纳和爱却是永远不变的,就好像神虽然厌恶罪行,却爱世上每一个罪人。
下一步是了解儿女同性恋的经历及现阶段的境况,例如是否在拍拖,曾否与同性发生性行为,进行性行为时有没有预防措施,儿女是否惧怕染上性病或爱滋病,是否愿意改变同性恋的性倾向等等。了解的过程切忽操之过急,要遁序渐进,也可能要分几次倾谈。至于由谁来问,则视乎父母之中,谁与儿女的关系最好。倾谈时父母应尽量克制自己的负面反应,以免阻碍儿女坦诚的分享。
若发现儿女曾与陌生或只是初相识的同性发生性行为,尝试与儿女讨论这样的行为引致性病的可能性,并一同制定一些防止这些性行为的措施。同性恋的挣扎和困扰,是较复杂的心理问题,除了需要父母的关爱和体谅外,更需要个人的专业辅导帮助。无论儿女是否愿意改变同性恋的性倾向,也可以鼓励他∕她们寻找专业辅导,使他∕/她对自己的问题和处境,有更深的认识。倘若儿女不愿意寻找帮助,父母应尊重儿女的选择,维持对儿女的关心,不可威胁或强逼儿女接受「改造」。
至于个案中陈太的最后一条问题, 应否告诉女同学的家长她们的行为,则要视乎情况而定,没有绝对的答案。我认为若双方家长非常熟络,将实情告诉对方的家长是合适的,也可以彼此帮助扶持。若双方不大认识,告诉他们儿女们的行为,可能会令对方误会是责备他们或他们的女儿。双方的父母若强迫她们分开也未必奏效,或会将这关系迫成地下情,儿女因此而不再向父母说实话,彼此之关系更恶劣。
在帮助同性恋儿女的过程中,父母的同心,爱心忍耐和不离不弃的帮助,是不可缺少的。若儿女偏行己路,我盼望各位父母能效法圣经故事中浪子回头比喻中的父亲(路加褔音15章),一方面尊重儿子的决定,另一方面却等待儿子的回转,并乐意宽恕。父母同时应谨记,即或儿女愿意改变性倾向,很多研究都指出,这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同性恋者多年的努力和坚持,及同性的导师或辅导员持续的引导和帮助,或配合过来人的小组互助支持,才能成功。我深信,父母的爱心,必能感动、改变和医治儿女的心。
附录一:同性恋倾向和行为是否可以改变?
Ramafedi, Resnick, Blum & Harris(1992)为约三万五千个学生进行性倾向调查发现十八岁的学生表示有同性恋或双性恋倾向的比率比十二岁学生有两种性倾向的比率减少了一半。
Bell, Weinberg & Hammersmith(1981)发现同性恋者改变性倾向的比率,高于异性恋者。
Dr. Robert Spitzer (2001). 他有系统地访问了二百名曾经是同性恋者而后来改变成为异性恋的人士(包括143位男性和57位女性)。在男性的同性恋受访者中有四分之三已经和异性结婚,而女性受访者中已结婚的则占一半。很多受访者因不满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如性滥交,动盪不稳的同性关系,与自己的信仰产生冲突或渴望与异性结婚等理由而寻求性倾向的改变。帮助受访者改变的方法包括深入了解影响性别身分和性倾向形成的家庭及童年经验,同性导师的引导和帮助 (same-sex mentoringrelationships),行为治疗技巧和小组治疗等。信仰也被受访者列为改变的关键因素。 当性倾向改变后,不少受访者更发现,沮丧抑郁的程度也显着降低了。Dr. Spitzer在总结中如此说:一些有决心改变的同性恋者,若透过各种治疗方法努力不懈,便可以成功改变性倾向的多种指标 (multiple indicatorsof sexual orientation ),和发展良好的异性性爱关系(heterosexual functioning)。
附录二: T h e J o u r n a l o f P s y c h o l o g y a n dTheology
Winter (1999)记载一种以信仰为基础的同性恋治疗法能够改变性倾向的成功率可达到61%(男同性恋者)和71%(女同性恋者)。
Retrospective Self-Reports of Changes in HomosexualOrientation: A Consumer Survey on ConversionTherapy Clients(Nicolosi, Byrd, Potts)作者研究882位同性恋者在性倾向上的转变,其中726位曾接受专业心理治疗或教牧辅导,发现45.4%之纯粹同性恋者在性倾向上有重大的改变。
(本文作者为精神科医生,引自乐天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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