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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Michelle
取材自“婚前辅导课程”
引言:起初上帝造男造女,为他们设立婚姻之道。婚姻是出于上帝的心意,也受上帝的保护。(创一28,二18-25,廿7-9)
A. 帮助配偶(创二18,20)
上帝看人独居不好,为他造一个配偶。上帝亲自设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
“配偶”也可翻译为“助手”,这个用词非指居下位的角色,而是如同上帝成为以色列人的帮助,妻子也一样成为丈夫的帮助。这个用词也包括了亲密或心心相印的伴侣关系。(参,出十八4;诗卅三20、七十5;一一五9,11;一二一2;玛二14,17)
B. 委身贞洁(创二25,林七1-2,来十三4)
上帝领女人到男人面前,为他们举行婚礼。当时夫妻二人,连合成为一体,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因此性是神圣,是独归夫妻之间的,是可以不差耻说出来的。上帝愿意人各有自己的妻子/丈夫,远离淫乱的事,时时知足夫妻之间的爱情。(箴五15-19)惟有死亡和淫乱足以破坏这种关系。(太十九9,廿二30,罗七2,3)
C. 生儿育女(创一27-28,玛二15)
上帝设立婚姻的第三个目的是要人类建立家庭。上帝有能力创造多人,但上帝只造一人,是因为上帝愿意人透过婚姻生养圣洁的后代,更愿意属他的人透过婚姻,生养敬虔的后代。
A. 离开父母(创二24、太十九5;可十7,8)
这并不是抛弃父母,不尊重他们的意见。(参,出廿一12;可七6-13;提前五8)这也不是迁居远处,不与父母同居一屋.这乃指在经济、感情、意志、责任,等事上的独立。并且,夫妻关系应在父母儿女关系之上。
B. 彼此连合(创二24,弗五25-31)
亨利马太曾说:“上帝不是从亚当的脚上取下骨头,所以他不能欺压他的妻子。上帝不是从他的头上取下骨头,所以他的妻子也不可高高在上管辖他。上帝是在亚当的胸部取出肋骨,正是接近他的心脏部位,所以男人应当爱的他妻子,保护他,并且带在他的身边。”因此,妻子是丈夫的另一半,他们不再是两个单位,他们的生命已经成为一了。我们可以用1X1=1的方程式表达夫妻的合一.这意味夫妻应当身体合一(一个身体)、全人合一(一骨肉),和心灵合一(一种精神)(林前六16,17)。这确实促成了夫妻的彼此连合,意即紧紧的拥抱和契合在一起。夫妻二人如此深切的连合,不是两个相等的一半,而是二人有所差别,然而神奇妙的将二人配合在一齐成为完整的一个圆。
C. 成为一体(创二23-25,弗五30-31)
这可指成夫妻成为一个人。因为这是一人与另一人在思想、目标、计划、努力、亲密等事上结合,或温柔的驯服。在婚姻里,男女二人有了心灵连合,进而肉体的结合,是最美不过的了。性本能是上帝所赐的。性关系发生在婚姻的范围之内,那是合宜、圣洁、美好的。若发生在婚姻范围之外,却是污秽、卑贱和罪恶的。(来十三4)
基督徒幸福婚姻的秘诀乃是让基督在婚姻关系中居首位。这真理可以用三角形的关系来说明。
A. 夫妻需要以基督的爱(婚姻铁三角)来彼此相爱。诗一二七1
B. 夫妻必须不断的与基督有连系。
C. 夫妻二人越接近上帝,他们之间的距离就越近,关系就越亲密。
“有人攻胜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敌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丈夫妻子易折断。”(传四12)有许多人把这里的第三股绳子是基督。
反思:
1. 婚姻还包括什么其它可取或当废弃目的?
2. 有什么足以破坏婚姻的配合?为什么?
3. 当如何促进更坚强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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