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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圣经中的婚姻“法”

唐朝韩愈曾在《钱重物轻状》中说:“凡法始立必有病。”2011年,新婚姻法解释出台,看起来似乎起到了打击骗婚、鼓励女性独立的作用;但同时也招来了很多非议,被指“偏向”男性,保护强者,有网友戏称:“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更不可靠。”



婚房需要算计


新婚姻法的条文中,对房产分割问题有明确规定,暂列三条:


1.无论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此法一出,据说许多准岳母纷纷要求准女婿将买房钱兑现为人民币或外汇,以防女儿的婚姻一旦生变,女儿不至于太吃亏。


除了兑现之外,还有人想出其他办法,比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两个人共有,以保证另一方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保障;在婚姻财产协议书上签字,证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拥有;或者一方多为自己买保险,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其最终产生的利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收益将属于个人所有。


不过,无论如何算计,这些防范之举都在保护某一方权益的同时,或多或少地为婚姻投下了一道阴影——任何防范与算计中,都明显包含着不信任和功利性因素。


事实上,婚姻问题的解决,不能完全依靠法律,法律只能用事后“围堵”的方法,最多算是亡羊补牢。与婚姻相关的问题,其实更需要回归到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上来,唯有圣经中的婚姻原则才能真正帮助我们处理好婚前婚后的所有环节,给我们带来积极有益的帮助。





如何不分房产


关于婚姻,上帝早在创世之初就有明确规定:“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24)成为一体的奥秘在于:不分彼此,没有你我。所以,婚姻的关系是极其亲密的,保罗甚至用这种关系来形容耶稣基督和教会的关系(参《以弗所书》5:31-32),以强调这种牢不可破的合一性。


从这个角度来说,夫妻之间应该没有任何独属于自己的事物:包括一切有形的和无形的。所以,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而且两人之间也不该有什么不可告之对方的秘密。


二人的结合以一种盟约的形式被上帝所纪念,除非死能解除这个约(参《哥林多前书》7:39),否则,这个婚约将一生有效。


但一种情况下例外,就是立约一方出现淫乱。此时,则视对方背弃盟约,婚约自动失效(参《马太福音》5:32,19:9)。那么,是否在此情况下就一定要离婚分家呢?


有必要指出的是,上帝不喜欢人背约,上帝更希望两个人能够破镜重圆,重归于好,而不是考虑如何分割财产。当有人请耶稣来帮助主持分配家产时,他说:“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于是对众人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参《路加福音》12:13-15)可见,我们与其费力探究如何分房产,不如思考一下如何能不分房产。



 


家是讲爱之地


弗洛伊德认为,精神病从本质上说,就是爱的能力的某种缺陷。从这个角度而言,身处缺乏“爱的能力”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病”。我们必须要承认,爱是一种消耗品。对比初恋开始之热与婚后的7年之痒,许多人对此都会有所感慨。


那么,如何治愈?答案当然是回归爱的源头。当人与爱的源头上帝对接时,才会重新拥有爱的能力。婚姻更需如此。这就是美满婚姻的真谛和奥秘。使徒约翰说:“上帝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4:16)当我们住在爱里,就是住在基督里,祂是我们婚姻最美的“房子”。我们住在祂的里面,生命才可以得到供应与满足。


有一位姊妹和丈夫移民加拿大。丈夫非常成功,博士毕业,在某跨国投资银行工作,曾参加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组织的研究项目,他们有共同的房子和财产,是典型的成功人士。一家人过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平静日子。


然而,经过6年缺乏保养的婚姻生活后,两人的感情不知不觉间由甜蜜甘美变得淡而无味了。直至后来发现丈夫有婚外情,对象正是她的闺中挚友。当求好友放手时,反被对方用“大道理”教训了一顿,说他们的婚姻早已存在本质问题,责任并不在第三者一方,不在于她放手不放手,即使她肯放手,这场婚姻也没救了!


无奈之下,这位姊妹只好寻求上帝的帮助。在随后的日子里,她改变自己,重新学会了关心丈夫、欣赏丈夫;靠着上帝,每天面对伤害自己的丈夫,学习爱的功课。最终,丈夫走出外遇的束缚,两人重新和好,原本安静到让人压抑的房间里再次响起爱的笑声!

 

一份婚姻是否能持久,不在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独有还是共有;能够让婚姻保持长久的新鲜与甘美,是唯有在上帝的爱里才能实现的祝福。说到底,法律在婚姻中并无多少用武之地,因为法律究其本质,无非是讲理。但是,法律不能拯救家庭,因为家庭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家庭是一个讲爱的地方!





 



每日金句: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在这地方我必赐平安。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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