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人生来就自私自利,你花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注意到,婴孩心中只有自己;蹒跚学步的孩子只想着自己的好处,争抢玩具、争夺吸引妈妈的注意力;青春期的孩子自我迷恋,唯我独尊。我们成年人也好不到哪儿去。事实上,人向来追求的,就是自己的需求得以满足,保持自我感觉的良好,守护自己的利益。
妻子要把丈夫放在首位,借此表达对他的爱。她当这样想: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13:5)、“我可以在这些事上顺服他,向他表明我爱他”。当她优先考虑丈夫,并“披戴”爱时,就不再自私自利了。
说到这里,你或许会倒吸一口凉气:“我这样做话,他就会占我的便宜!这么多年,他一直都非常自私。”你这样想或许情有可原,但基督徒不该用恶行和自私来对抗恶,而要以劝诫和祝福胜过恶。神希望你以合乎圣经的方式应对丈夫的自私(具体内容详见本书第十四章)。即便丈夫一直自私自利,你也应当首先将无私行出来。记住:你需要主动让自己变得无私,而不要等着别人来影响你。
假如在做某件事上,你和丈夫产生了分歧,你可以先说出自己的理由。如果他坚持己见,你就要提醒自己:“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13:5)。我要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要,让他按他的方式行事,借此向他表达我的爱。”
我曾辅导过许多有自私问题的女性,通过深入地谈话发现,她们通常对爱持有一些世俗的观念。她们认为“爱很浪漫,是一种美好的感觉”、“爱是无条件的,甚至罪恶的行为也能包容”或“爱我就要满足我的需要”。她们承认自己常做白日梦,幻想有其他浪漫的男人向她们献殷勤。她们对爱的认识,只停留在它能够激发肉体的情欲上。可悲的是,这样的欲望永远也无法满足,因为肉体的需求得到的越多,想要的就更多。我们必须警醒,加倍努力抵挡这类想法,因为“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爱宴乐,不爱神”(提后3:1-4)。
一个人把爱建立在浪漫和感觉之上,说好听点是不成熟,实则是寻求私欲的满足,追求肉体情欲的满足远远多过对真爱的寻求。这种所谓的“感觉”也是美国社会泛滥成灾的另一种情欲,但“感觉”总会令人失望。记得小时候,我总是梦想圣诞节能得到一匹小马,但这种不切实际的憧憬最后总是变为失望。同样,大部分女性也从未得到过她们渴望无比的浪漫。现在,不妨重新思考“我该怎样去爱别人(爱是恒久忍耐)”,这比苦苦思索“我怎样才能得到爱”要好得多。如果你的爱情观一直受世俗的影响,那么你现在应当接纳圣经的观点:爱是付出,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恩慈待人……你的心意一旦改变,期盼也会随之改变。
人们对爱的另一个错误理解是:爱是无界限的。夫妻双方通常认为自己应得到对方无条件的爱。这种“无界限的爱”意味着,即使一方犯罪,另一方必须接受他们有罪的行为,而不是去试着帮他们恢复与神之间的正确关系。这种无视罪的态度不是爱,因圣经上说,爱“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请注意:合乎圣经的爱的确是无条件的。这里的“无条件”是指,夫妻双方被爱制约,即使对方的情况没有改善,仍然能维持婚姻,仍旧能够去爱对方。切记,你若误解了什么是真正的爱,首先要在神面前改变你的想法(罗12:2;林后10:5)。
不论何时,一个人的人生哲学若建立在“我需要”(自我)的基础上,就很可能落入无爱心、自私、虚荣、骄傲的陷阱中。这是人们对爱的第三个错误的理解。请细想一下使徒保罗和主耶稣基督的见证,他们从未希望从人那里得到爱,但他们始终爱神、爱人,全心专注于完成神托付的使命。这些是他们的喜乐和满足。我们的本性却是专爱自己。如果你对爱的理解是错误的,苦苦挣扎于得不到爱,很可能你寻求爱的方向是错误的。这表明你的心里可能有偶像。
典型的偶像有:自我主宰、渴望得到公正的对待、获得丈夫的赞赏与肯定、生活充满浪漫和激情、嫁给基督徒或是享受基督徒的家庭生活。我们在第七章“妻子全心敬拜基督的责任”中,已经讨论过偶像问题,在此不再赘述。总之,你若将心思意念置于谬误之上,失望在所难免。你首先应当为自己内心的偶像向神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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