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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的信徒与不信的人结婚,他们的理由是"想引导对方信主"。这个目的实在是很好。但我们问他们是否准能领对方信主呢?我们所得的回答总是"盼望能"。那样,我们再问,如果他们所盼望的不能实现,对方竟不肯信主,将来怎样好呢?结婚与交友不同,交朋友日后意见不合信仰不同可以绝交,结了婚却不可随便离婚。想借着婚姻引人信主不但是万分冒险的事,而且我们所看见的事实告诉我们,抱这种目的与不信的人结婚的人,能达到目的的人真是十里不得一二。这有什么希奇呢?他们自己先违背了神的命令,作了神所不喜悦的事,怎能盼望再为主得人呢?其实仔细说起来,说这话的人,有几个不是拿这个理由作为借口好遮盖他的悖逆呢?
有些信徒说,我们靠神,我们不怕试诱。虽然我们与不信的人结婚,神能保守我们不受诱惑。不错,神能保守我们不受不信的人的诱惑,但神不保守试探他的人。如果你在信主以前已经成了婚,你的配偶到今日还未信主,你只管靠神与他同居,神一定保守你使你不至受诱惑跌倒。但如果你明知道面前是一个坑,而且神吩咐你不要往下跳,你说神能保守你,使你不至受伤,我告诉你,你跳下去以后不但会受伤,而且会跌得头破血流,说不定还会跌死。神只保守信靠他的人,却不保守试探他的人。明知道前面是一个坑,却大着胆子往里跳,这已经是试探神了,如今不但明知道是坑,而且还听见神教导你,不叫你往下跳,你还硬跳下去,这不只是试探神,而且是悖逆神了。试探神悖逆神的人遭遇失败和祸害,还有什么希奇的呢?
也许有人想,"我们不是不知道神不喜悦我们与不信的人结婚,只因为信主的人本来不多,在这很少数的人里,若要寻找各方面都适宜的对象实在太感困难,有时候简直找不着,实在不得已我们才去与不信的人结婚。"这个理由乍听实在是一个很充分的理由,但如果我们信神是我们慈爱的父,而且信神所给我们的一切应许,我们便晓得这个理由简直就不是一个理由,容我们先听神的话:
"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无所缺。少壮狮子还缺食忍饿;但寻求耶和华的什么好处都不缺。"--诗三十四:9-10
"因为耶和华神是日头,是盾牌,要赐下恩惠和荣耀。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八十四: 11
听见了么?“寻求耶和华的什么好处都不缺。”“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
一个良好的配偶难道不在这些好处之内么?不只在内,而且是一样很要紧的。
"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十八: 22)
"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十九: 14)
一个男子得着贤妻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一个女子得着贤夫当然也是同样的得着好处,同样的蒙耶和华的恩惠了。既知道得着良好的配偶是神所赐的好处中的一样很大的,又知道"寻求耶和华的什么好处都不缺",那样只要一个人诚心敬畏神,一心遵行他的道,还怕得不着一个良好的配偶么?
也许一位圣徒到了需要结婚的年龄,看看在信主的人中间竟没有一个合宜的对象,因此便心中焦急,赶快自己设法去到不信的人中间寻找一个对象,如果他这样不信靠神不顺服神,不久他便会吃到自己所结的苦果。亚伯拉罕的事迹足可以作我们前车之鉴罢!神应许使亚伯拉罕的子孙成为大族,但亚伯拉罕已经八十五岁,还没有儿子,他的妻撒莱心中焦急起来,她为她的丈夫设了一个方法。她劝她的丈夫纳她的使女作妾,好从她得儿子。那样有信心的亚伯拉罕竟在这件事上不能信靠神。结果怎样?妻妾相争,妻的儿子同妾的儿子相争,以致那白发苍苍的老人不得不忍着心把夏甲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赶出去。直到今日以实玛利的子孙还是与以撒的子孙互相为仇,互相残杀。一个圣徒到了结婚的年龄,在信主的人中间如果找不着一个适宜的对象,万不可焦急因而跑到神的旨意之外。他(或她)应把这件事交在神的手中,等候神的安排。神既有上文所说的那些应许,就决不会使信靠他的人蒙羞。如果他(或她)不信靠神,不等候神,违背神的命令与不信的人结婚,后来他(或她)绝不能免去许多痛苦,这种痛苦有时也许会延到一生之久,还有时也许连子女都连带着受损失,遭祸害。我们所看见的这种事实并不在少数啊!
也许有人说,我们在信主的人中间找不着合宜的对象,难道信靠神,神还会从天上给我们掉下一个适宜的配偶来么?怎么不能呢?老迈龙钟月经早已断绝了的九十龄的老妪还会生儿子么?神叫她生,她就会生。神既能使九十龄的撒拉生了以撒,难道他就不能为一个敬畏他的人预备一个适宜的配偶么?我们没有听说过神用奇妙的方法为一些热心事奉他的男子预备了很贤慧的妻子么?我们没有听见说神在人毫无办法的景况当中为一些敬虔的女子预备了很与她们相配的丈夫么?神要作一件事还有什么难处么?一个未婚的圣徒最大的困难不是寻不着适宜的配偶,乃是不会信靠神、不会等候神、不会顺服神,只要这些重要的功课我们学得好,不必发愁有哪一样好处他不赐给我们。
还有时候神已经给我们预备好了,但我们因为被罪所蒙蔽牵引,不肯接受神所预备的,还说寻不着适宜的配偶,因此就违背神的命令,去在不信的人中间寻找我们的私心所喜欢的对象。比方说一个男圣徒要娶一个妻子,神也为他预备了一个很敬虔的女子,这个女子的信心德行知识都与这个男子相配,可惜这个男子竟因为这个女子面容不甚美丽,推却了神的恩赐。要在信主的人中间寻一个凡事与他相配而且容貌美丽的女子总寻不到,他就只好到不信的人中间去物色了。结果呢,有学识而且俊美的女子总可以寻得到,但信仰和德行却不堪闻问了。再比方说一个女圣徒要嫁一个丈夫,神也为她预备了一个很热心爱主的男子。可惜这个女子竟因为这个男子家境清寒不足供她的挥霍享受,不肯应允这门亲事。要在信主的人中间找一个富足的男子却找不着,那也就只有到不信的人中间去寻觅了。许多未婚的男女圣徒就因为好色、贪财,或是狃于积习,或是希图虚荣,把神为他们所预备顶好的机会放过去,却说在信主的人中间找不到合宜的对象,这种情形也不是不常见的啊!
许多信的人与不信的人结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教会中负着领导的人,没有极严格的教训圣徒不可与不信的人结婚。因为许多信徒不看与不信的人结婚是犯罪、是神不喜悦的事,所以他们寻找配偶的时候,在信的人中间寻不着最适宜的人,便到不信的人中间寻找去了。如果在教会负着领导责任的人本着神的话严格地教训圣徒,使他们知道信的和不信的结婚是违背神命、是犯罪、是绝对不可的事,那样信徒既然绝了在不信的人中间寻找配偶的希望,在信的人中间自然不能再吹毛求疵,这样一来,在信的人中间寻找配偶自然不象我们所想的那样艰难了。
也许有人要质问我说:"在不信的人中本可以找到最适宜的对象,只因为信和不信的这一点差别,竟舍弃了最适宜的人,却在信的人中迁就一个不甚适宜的人,这岂不是削足适履、因小失大么?"什么?哪是履?哪是足?哪是大?信不信是大事?或其他的条件适宜不适宜是大事呢?在神眼中,看为最大最重要的事并不是学识如何、才能如何,更不是家境如何、容貌如何,就是连品德如何在神眼中都不是最大的事;最大的事就是信不信。
罪人是因信得蒙赦罪,因信被称为义,因信成为圣洁,因信作神的儿子,因信承受一切天上地上的福分。"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一个人无论有多高尚的学识、多丰富的资产、多美丽的容貌、多优秀的品格,如果他不信,他在神的面前便是一个未曾得洁净的罪人,便是神的仇敌。神看信不信是极大无比的事,谁敢说这不过是很小的差别呢?一个圣徒遇见一个不信的人向他求婚,这个人的品格高尚、学识丰富、家境宽裕、容貌俊美,只是不信主,这个圣徒就因为这个人不信主的缘故,推却了这门婚事,这并不是削足适履,因小失大。惟独那些将别的事看为重要,看信不信倒算小事的人,才真是削足适履,因小失大呢!一个圣徒选择配偶的第一个条件,是"信不信基督"?如果答案是"信",以后再说到其他的条件。如果不信,那就什么都不必说了。"信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义和不义不能相交,信的和不信的没有相干。"这是神的定律,没有一个人有权柄通融一点、迁就一点。
看清楚了这个真理以后,我们在为自己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或为子女朋友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都当将神的命令奉为金规玉律。圣徒为自己选择配偶,或为其他圣徒介绍婚事的时候,一点不应当往不信的人身上设想。一个未婚圣徒遇见一个异性未婚的人,只要知道他〔或她)不是信主的(未曾真实悔改信主的教友在内),便不要对他(或她)起一点婚姻的意念,如同你看见一个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一样。一个圣徒为别的圣徒介绍婚姻的时候,如果知道有一方不是信主的(未曾真实悔改信主的教友也在内),便不可再介绍这件婚姻。如果我们知道有什么圣徒要与不信的人订婚,也应当竭诚警告劝戒,拦阻这一件事。正如我们看见什么圣徒要犯别的罪一样。这件事也必须在起始的时候就当机立断,万不可迁延踌躇,男女两个当事的人如果直接有往来,尤其要这样。因为男女两个人一经陷入情网,无论何等的大危险和损害他们都会不去过问,甚至明知道眼前是个陷阱,他们也会双双携手跳了下去。我们听见看见的这种事实真难数算有多少了!
这里还有一件应当谨慎的事,就是:选择婚姻的时候,对方必须是在毫无婚姻的企图以前已经真实悔改信主了。万不可在有了婚姻的企图或是进行婚事的时候再领导对方信主,如果这样作,最容易造出假信徒来。有许多人最会投人所好,你喜好美术,他们就研究美术以博你的欢心。你喜好文学,他们便欣赏文学以取你的好感。你引导他们信主,他们便表示信主以图得你的青睐。人是多么诡诈的东西!一个人只要有了一种目的,他便会千万百计作伪说谎以求达到他的目的。贪财的人会用这些方法发财;好名的人会用这些方法求荣;讲爱情的人也会用这些方法追求异性。如果你遇见这样的人,你想领他信主,他便曲意附和你,你以为他真是信了主,自然放胆与他结婚,及至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你和他已经作了夫妻,才发现他以前所说信主的话全是欺骗你的。到那时木已成舟,你将来要受何等大的痛苦呢?
也有人不是这样卑鄙诡作,他们不肯这样作伪欺人。但我们应当知道一个人在与一个异性的人恋爱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在一切事上顺从对方的意思,博取对方的欢心。这里面也许没有一点诡诈和欺骗,也许完全是出于诚意。如果一个人因为恋爱要博取对方的好感而改过迁善,那也是极可庆幸的事。但如果一个人因为恋爱要博取对方的喜悦而信主,那可就把事弄坏了。信主这一件事与其他一切的事都不同,这需要一个人和神直接发生关系,需要一个人带着自己的罪直接来到神面前,需要一个人自己从那死了又活的主那里接受生命和能力。若不是这样,无论他怎样听道,怎样受浸加入教会,都是皮毛的事,都不能使他真实得着生命,不能使他真实成为神的儿子,不用说这样的人在结婚以后对于神的道再不过问,纵使他一生为他的配偶的缘故聚会听道,作一个循规蹈矩的基督徒,也不过使教会里增加一位好的假信徒而已。
还有一件事也是我们不可不注意的,就是:引领男人信主的工作最好让男信徒去作,引领女人信主的事工最好让女信徒去作。自然有时候会有特殊的情形和需要,也有时候会有特别的使命和差遣,以致有人在异性的人中间作工。我们不能也不可一概说信徒决不可向异性的人作传道的工作。但就普通的信徒,在可能的范围内,还是男人对男人传道,女人对女人传道,比较安全许多。
年青的男女信徒去作工更当留意这一点,未婚的男女信徒尤其不可忽略。常见青年的信徒对异性的人布道,布道的工作还未作好,两方面已经陷入情网,欲脱不能。结果不但那不信的未曾信主,连这信主的也被撒但借着不信的人掳了去。就连那些在特殊的情形中有特殊使命的信徒,和已婚或年长的信徒对异性的人布道都当特别谨慎。
因为一个人无论怎么热心,怎样敬虔,怎样被神使用,他总有肉体和肉体中的软弱,稍一忽略,便被撒但所引诱,落在他的陷阱中。男人同女人中间本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吸引力,如果两人没有发生爱情,无论同处多少时候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有时候就在很短的时间中因为某种原因忽然发生了爱情,如果在起始就能悬崖勒马、斩除情苗、割断爱索,倒还不费什么大事。若是不加禁遏任其发展,不久就象春蚕作茧一般,越作茧越坚厚,茧越坚厚也就越出不来。如果两个人都未曾结婚,各方面也都相配,并且能够结婚那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两个人都已经结了婚,或是有一个人已经结了婚,或是有一方面是不信主的,或是有其他的原因不能结婚,不可结婚,这样一来,便要发生种种罪恶,演出种种惨剧了。
未婚的男女青年中间能发生这种情形固然不必说了,就是已婚的男女青年,或中年人,甚至老年人,也会发生同样的危险。我们不是常听见未婚的男女同已婚的异性人发生恋爱以致演出多少惨剧么?我们不是常看见有了妻子的男人竟又同别的女子恋爱,或有丈夫的女子又同别的男人恋爱,以致惹出多少祸事么?我们不是也常听见看见已婚的男子或女子同其他已婚的异性发生情感以致掀起多少风波么?男女中间的爱情真是一种极奇妙而且有极大危险性的东西。谨慎战兢,加意防范,稍一失慎还会发生想不到的危险。若是轻忽大意,结果还堪设想么?
我们应当知道当我们要为主得人的时候,撒但也在那里要借着属他的人得着我们,把我们掳去。他所用的工具中有金钱、有宴乐、有虚荣,还有爱情。如果我们不儆醒祈祷,他借着这些工具中的任何一样都能将我们掳去。而且事实告诉我们,许多信徒就是这样在为主工作的时候受了魔鬼的诱惑,以致跌倒,被撒但掳去。想到这个,我们应当怎样警醒祈祷,免得入了迷惑啊!
愿神提醒我们,使我们知道信的和不信的相交是他所憎恶的事,不但自己禁戒不这样作,也劝戒别的圣徒不这样作。更愿神教训我们,使我们知道魔鬼的诱惑是何等可怕,男女中间的试诱是何等剧烈,因而谨慎防范,好使我们在他面前作无瑕疵无玷污的孩子,忠心事奉他,荣耀他的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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