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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谨守。我要从你面前撵出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你要谨慎,不可与你所去那他的居民立约,恐怕成为你们中间的网罗;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不可敬拜别的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三十四:11-16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们必使你的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的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的将你们灭绝。"--申七:3-4
"你们要分外谨慎,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若稍微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彼此结亲,互相往来;你们要确实的知道,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不再将他们从你们眼前赶出;他们要成为你们的网罗,机槛,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的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书二十三:11-13
读了上文所引的三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神的百姓与拜假神的人结婚是神所绝对禁止的事。神禁止他的百姓这样作,不是要剥夺他们的自由,乃是因为神清楚知道如果他们这样作,他们一定会因此离弃神,去敬拜假神,陷在大罪中,以致受到不堪设想的损害。
我们都知道人与人同处最近的莫若夫妻。夫妻同处日久,两个人的生活、思想、性情、习惯、行为、动作,不知不觉就会渐渐相似、渐渐同化。请想,如果一个信的人同一个不信的人结为夫妻,渐渐的这样同化起来,那种结果还堪设想么?
神深知道这种危险。他不要他的百姓和那些拜假神的人同化,以致堕落,所以他严严的禁止他们,不许他们与那些不信的人结婚,正如我们上文所看见的。可惜以色列人不听神的劝戒,"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士三: 5-6)因此"神的怒气向以色列入发作",把他们交在敌人手中。
今日神的孩子们所处的境遇比以色列人更危险了。家庭中、社会里、前后左右,大多数都是不信的人。稍不谨慎,便被不信的人所同化。神知道我们这种情形和危险,所以他教训我们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的和不信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六: 14-18
自然我们知道神不许我们同不信的人相交,不是说不许我们同不信的人往来同处。更不是说叫我们抛弃人群,远离社会,逃到深山旷野去,过一种隐士的生活。如果这样,这黑暗的世界将要等候谁去发光照耀?这些痛苦可怜不认识神的世人,将要等候谁去拯救引领?不,我们的主没有这样教训我们。他不仅没有这样说,而且他在为门徒祷告的时候呼求父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十七:15一18 )
神要我们住在不信的人中间为他发光,为他作见证,为他作救人的工作,但他却严严的禁止我们和不信的人相交。那就是说他不许我们和不信的人作亲密的朋友,不许我们和不信的人同心。人与人同处最近的既莫过于夫妻,那样神自然更不许信他的人与不信的人结婚了。经上告诉我们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神如何能许属他的人与不信他的人连合成为一体呢?
自然这不是说如果一个男人信了主以后,他的妻子不信主,就必须与她离婚,也不是说一个女子信了主以后,她的丈夫不信主,就必须与他脱离关系,这是绝对不可的。夫妻一经结合就发生了不能消灭的关系,正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中间的关系一样。信主的子女怎样不可与不信的父母脱离关系,信主的弟弟妹妹怎样不可与不信的哥哥姊姊脱离关系,照样信主的丈夫也不可与不信的妻子脱离关系,信主的妻子也不可与不信的丈夫脱离关系。"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林前七: 12-13)
有时候不信的父母因为子女信了主,起来逼迫子女,甚至将子女从家中赶出去,宣告与子女脱离关系,也有时候不信的哥哥因为弟弟信了主起来与弟弟为难,甚至决心与弟弟断绝关系,也有时候丈夫因为妻子信了主竟坚决的与她离异,或是妻子因为她的丈夫信了主无论如何再不肯与他同居。那自然没有法子,只好容他们离开就是了。但在这些情形中信的人都是处在被动的地位。"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七: 15)
信主的子女可以被不信的父母弃绝,信主的弟弟可以被不信的哥哥弃绝,信主的妻子可以被不信的丈夫弃绝,但信主的子女却不可弃绝不信的父母,信主的弟弟却不可弃绝不信的哥哥,信主的妻子却不可弃绝不信的丈夫。换一个地位说,信主的父母也不可弃绝不信的子女,信主的哥哥也不可弃绝不信的弟弟,信主的丈夫也不可弃绝不信的妻子。
基督徒只可以受逼迫、被弃绝,却不可以逼迫人、弃绝人。逼迫人是不应当的,但不信的人要逼迫信的人又有什么办法呢?弃绝与自己有骨肉关系的人也是不应当的,但不信的人要弃绝又有什么办法呢?信主的人却绝对不可作不应当作的事,所以他们绝对不可逼迫人,也绝对不可弃绝与自己有骨肉关系的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丈夫妻子,都在其中。
至于还未曾结婚的圣徒选择配偶,那便是与这个完全不同的事了。信的人若与不信的人结婚,便是故意违背神的命令,而且不信的人--不论他是拜假神的或是不信有神的--都是与神为敌的。
一个信的人若要与不信的人结婚,便是证明他愿意与神的仇敌站在一边。请想是何等可恶的事呢!我们都以为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将来很容易被引诱犯罪。其实何必等到将来呢?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样大罪。违背神的命令不就是罪么?神不许属他的人和不信的人同负一轭,不许他们与不信的人相交,如今他们竟定意与不信的人结婚,与不信的人连合成为一体,这若不是罪还有什么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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