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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读到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第7章,使徒保罗在这一章阐述了基督徒的婚姻问题,涉及到很多有关基督徒婚嫁的重要问题,包括一夫一妻(林前7:2)、夫妻之间的相互责任(林前7:3-6)以及嫁娶、寡妇和守独身等问题(林前7:8以后)。特别注意的是,基督徒离婚再婚的问题出现在林前7:12-16节的经文,全文如下: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注:“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7:12-16)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未婚的基督徒必须要和主内的弟兄或姊妹结婚,结了婚就不能随便离婚(其中一方犯奸淫除外),而要相守到终身,这是神的旨意和命令。保罗在林后6:14以命令的口吻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主耶稣对人类(特别是基督徒)婚姻的命令和要求是非常严格、明确而圣洁的,一般情况下夫妻不能随便离婚,如果离婚了就不能再婚,否则就是犯了奸淫的罪,“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7:10、11)“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主耶稣允许离婚的唯一条件是配偶中的一方犯了奸淫。由此可见,神(主耶稣基督)对人类的婚姻及其圣洁是多么的重视,并为人类的婚姻设定了非常高的道德规范标准。在今天这个败坏的世界人们视婚姻为儿戏,想嫁(娶)就嫁(娶),说离(婚)就离(婚),随心所欲,任意妄为,结果是离婚率节节攀升,导致无数家庭破碎,子女受害,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人类在婚姻问题上的不圣洁和任意而行不仅违背了神的心意,也遭致神的诅咒!
不过,在哥林多前书第7章的这段经文里,保罗谈论的是一对夫妇中的某一位信主得救,而另一方还没信主的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保罗主张信主的一方不要离弃自己的另一方,而是要通过自己美好的见证把另一方带到主面前。也就是说,信主的一方不能主动和不信的另一方离婚。只有当不信的另一方执意要选择“离去”,也就是要和信主的配偶离婚时,信主的一方就可以“由他离去”,这也就是说信主的一方是被迫离婚的。于是这就产生了基督徒离婚并再婚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在不信的另一方主动选择和信主的配偶离婚后,信主的一方能否再婚呢?
保罗在论述基督徒婚嫁和守独身问题的时候很谨慎,他声称自己“没有主的命令”(林前7:25),似乎只是他个人的一点意见,“不是主说”(林前7:12),当然这不等于说保罗的话不是出于神的默示。我们再回到上面的那个基督徒离婚后能否再婚的问题,就是在不信的另一方主动选择和信主的配偶离婚后,信主的一方能否再婚呢?保罗的意见似乎有些不太明确,“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保罗似乎没有明确说在这种情形下基督徒和不信的配偶离婚后能否继续再婚。不过,在林前7:39节保罗这样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保罗在这里很明确地说,一对夫妇(双方都是基督徒,还是也包括一方是基督徒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基督徒再嫁再婚的条件(也是唯一的)是另一半配偶去世,原来的婚约宣告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就可以再嫁再婚,但只能是和主里的弟兄或姊妹结婚,因为信与不信的原不相配。
最近外地教会的一位牧师来我们这里给弟兄姊妹们进行恋爱和婚姻辅导,我向牧师问了这个问题,说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弟兄,这位弟兄是在结婚后才信主的,后来他要到教会接受洗礼,但是他的妻子(不信者)却强烈反对他去受洗,并说如果他一定要去受洗,她就必定和他离婚。这位弟兄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去教会接受洗礼,之后,他妻子就和他离婚了。离婚后的弟兄在网上通过主内征婚网想寻找一位主内的姊妹作为人生的终身伴侣。我的问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基督徒能否再婚。这位牧师回答道,这位弟兄只有在他的前妻再婚后才能再次结婚,就是说如果他的前妻不结婚,他就永远不能再婚,这位弟兄能不能再婚(就算是和主内的姊妹结婚)取决于他的前妻有没有再婚。如果他的前妻又一次结婚了,就等于犯了奸淫,在(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弟兄才能选择再婚。牧师解释道,因为圣经明确规定离婚的唯一条件是配偶中的一方犯了奸淫罪,神才准许另一方离婚并再婚。我们起初感到惊讶,后来接受了牧师的解释。
把上面有关基督徒离婚能否再婚的内容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除非另一方配偶犯了奸淫,否则基督徒就不能随便离婚(不然,离婚再娶、再嫁就是犯奸淫了),而要对婚姻保持忠贞直到离世的日子(太19:9,林前7:10、11)。配偶一方身体死亡后,婚约就宣告失效,婚姻随之也宣告解体,这时候基督徒可以自由再婚,但再婚的对象只能是主内的肢体(林前7:39)。
第二,如果另一方配偶(不论信主与否)犯了奸淫罪,在(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可以要求离婚,并再婚,但只能是和主内肢体结婚。
第三,在配偶一方是基督徒而另一方不是基督徒的情况下,基督徒一方不能主动和不信的配偶离婚,但如果不信的配偶执意要离婚,基督徒就任由对方而行吧,但这种情况下,基督徒能否再婚呢?根据圣经教导,除非那提出离婚的那一方(不信者)再婚(这时就等于这人犯了奸淫罪),否则基督徒(信主的一方)就不能再婚。如果再婚的话,选择的配偶应当是主内的弟兄或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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