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 “惧怕上帝”等同于爱上帝
耶稣谈到不要惧怕人和他们所作的,因为人是有限的。当然,极端的情况是他们可能杀了你,但仅此而已。在那之后他们对你就不能做什么了?而上帝是全能的,祂有权柄来审判你。耶稣说的是,将你丢在地狱里或拉丁文中的“欣嫩子谷(gehenna)”,这是耶路撒冷西南部焚烧垃圾的一个山谷。这里的意思是如火的审判,这一观念贯穿于《旧约》。祂在此所说的是上帝有能力这样做,而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所以不要惧怕人,他们是有限的。要惧怕的是上帝,因为祂什么都能做。
但同时,如果你接受耶稣所说的并最终接受耶稣为我们所做的代替我们被钉十字架,承担我们的罪。那么这种惧怕的另一面就是上帝的爱、上帝的怜悯,上帝饶恕的本质。祂的故事的最大目的《圣经》的最大目的,就是和好,就是救赎。祂的故事和祂的计划不是那种 “我对你很生气,所以我要把你扔出去”,而是关于对破碎关系的和解,我们的生命是破碎的,我们之所以能被带到这一爱的关系中是因着祂的怜悯,祂的恩典。所以不要惧怕人要惧怕上帝,惧怕上帝是因为祂有能力作祂想要作的。如果你拒绝,你就要因此被审判。如果你接受,你就要因此得奖赏。所以对上帝的怕和爱是密不可分的。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路加福音 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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