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 耶稣如何赦免人的罪
耶稣能赦免人的罪,这也让耶稣非常独特。作为一世纪犹太人的拉比(老师),当他宣告赦免一个人罪的时候,在其他的拉比看来,这就是对上帝的亵渎。这使得耶稣跟他那个时代任何的律法老师都区别了开来,而耶稣之所以能理直气壮地做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有这样的权柄。而他有这样从上帝而来的权柄是因为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正是要赦免人的罪的。
我们记得在马太福音最后的大使命中,耶稣差遣他所有的门徒到万国去传福音,使万民做他的门徒,并给他们施洗。在耶稣差遣他们出去之前,他告诉他们是谁差遣的他们,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这个地方要理解的重点是,耶稣是有赦罪权柄的那一位。
这段经文对我来讲,很特别的地方在于我们现在还在马可福音第二章,还在耶稣三年事工很早期的时候,也是离耶稣为我们的罪被钉十字架还有几年时间的时候,虽然还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却并没有阻挡,耶稣对着眼前这个人说他的罪赦免了。他虽然当时还没有为人的罪付上赎价,也没有解决人和上帝分离的问题,但是当他看着眼前这个被罪所破碎,所伤害的人耶稣毅然地告诉他,他的罪被赦免了。
这里让我觉得很特别的地方是耶稣不仅有权柄去赦罪,更有能力去赦罪,而这样的能力甚至可以代替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救赎事工。因为他本身就是上帝,他知道他即将要做什么,他知道他的事工是好的,是必须的。他知道他将要去成就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他来就是为了被钉死十字架而来的就是为了给世人的罪付上赎价而来的。所以,他可以在他走上十字架几年之前就告诉眼前的这个人,他的罪被赦免了。只有耶稣可以做这样的事情,也只有上帝可以进入并改变这个人的生命,改变人类历史的方向。
有人带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用四个人抬来的; 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既拆通了,就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来。 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 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 “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 神以外,谁能赦罪呢?”
【马可福音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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