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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义需持之以恒,犯罪当立刻悔改
以西结书18章
21“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22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23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24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以西结书第十八章纠正了一个常见的误解。在先知以西结的年代,以色列人遭遇种种不幸,他们就将这种不幸归咎为他们祖宗的罪恶对他们的影响与报应。他们引用了一句普遍被奉为真理的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酸倒了儿子的牙齿”,来作为自己错误观念的依据。但圣经否定了他们错误的观点,告知他们父亲吃了酸葡萄,只能酸倒自己的牙齿。他们的不幸并非因为他们祖宗的罪恶,而是他们自己的犯罪。
我们需要区分的是,圣经并未否认罪恶对下一代可能的影响,但却否认了他们推卸责任的自欺欺人。圣经这里所要阐述的并非祖辈的罪恶会否影响到他们的下一代,而是当事人的罪恶需要当事人自己认罪悔改,而非推卸给他们的祖宗来承担。祖宗对我们的影响是性格上的,心态上的,但上帝给了我们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价值判断。我们都会面对不同的生活习惯以及信念与观念的影响,我们做出的思想及行为的判断需要自己来承担。上帝从没有让我们承担我们祖宗的罪恶。圣经阐明了一条简单的属灵真理,上帝是赏善罚恶的上帝,每个人都要承担自己犯罪的结果,都需要面对自己犯罪的代价。上帝不会让我们承担父母的罪恶,也不会让我们推卸掉自己的责任。
圣经进而说明,如果一个人的父亲是邪恶的,他的儿子可以选择做一个善良的人。上帝不会因为父亲的邪恶而惩罚他善良的儿子。同样的,如果一个义人生下了一个儿子选择作恶,上帝也不会因为他父亲的公义而放弃对他邪恶儿子的审判。各人都要承担自己的罪。
从不同时代的人,到上下两代人,进而到一个人的一生。如果一个恶人转离恶道而行善,上帝便会赦免他以往的邪恶,而接受他的悔改。圣经说:“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22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同理,如果一个义人转离义道而行恶,他的邪恶就必被上帝惩治,他过去的公义不能拯救他现在的邪恶。圣经说:“24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为何如此呢,因为义人弃绝公义而行恶,便是对公义的否定而用意志选择了邪恶,因此,他必按照自己的邪恶受报应。而一个恶人弃恶从善,上帝便不再计较他的恶,因为他否定了邪恶,选择了良善。因为上帝的心意就是:“23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30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31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32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上帝赏罚分明,都是要领人悔改。祂不是喜欢人作恶好惩罚,而是喜欢人悔改以祝福。由此可见,为义需要持之以恒,有罪就要立刻悔改。作恶必受亏损,悔改必蒙悦纳。
亲爱的父上帝:
求祢给我有祢那样的心:
正直而睿智,
公正而慈爱,
宽容而圣洁,
无私而体贴。
若我有罪,
求祢及时提醒我悔改,
祢就宽恕而赦免,
施恩而使我复兴。
更求祢保守我们永葆向善的心,
在想错前就蒙祢纠正,
在行错前就蒙祢归正,
在说错前就蒙祢调转。
我愿向善,
求祢保守而赐福,
怜悯而眷顾,
使我为义而能持守,
远离邪恶而能自尊。
求祢领我进入爱的侍奉,
在喜乐的满足中生活,
每日都能更新突破,
生命可以日日向上。
不仅可以自守而圣洁,
也能牧养而引领圣洁,
不仅可以独善其身,
也能率众皆善其身。
主啊!
我愿回转,
求祢给我指引回转之路;
我愿顺服,
求祢让我在尊荣中顺服。
求祢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羞辱,
改变我们犯罪的本性与脾气。
给我们尊贵的生活,
使我们因为祢的赐福而满有尊荣。
祢晓得我们的卑微,
知道我们的软弱与不配,
求祢因为我们受到的鄙视而尊荣我们,
因为我们受过的苦难使我们享福亨通。
愿邪恶消退,
愿恶人的假冒成为他们的羞辱,
愿祢以得胜的旌旗给我们为衣,
以欢庆感恩的丰宴宣告祢对我们永远的拣选。
愿恶人知道悔改,
愿义人持守纯正,
愿祢的儿女蒙保守,
愿祢的子民得祝福。
让我们敬畏祢而无所惧,
使我们仰慕祢而无所求,
使我们满有恩泽而无所欲,
使我们丰满尊荣而无所缺。
求祢拯救我们脱离小信的惊恐,
赐给我们信心的实底,
求祢解除我们世俗的思虑,
赐给我们满足的喜乐。
求祢使我们
得着祢赐福的恩泽,
进入祢赐福的丰富,
彻底脱离庸俗的笼罩,
完全活出尊贵的生活。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阿们!
反思:
1. 人是否因祖先犯的罪受神惩罚?怎样理解这章经文的内容?
18章 犹大的百姓认为他们受惩罚是因为祖先犯的罪而不是他们自己犯的罪。他们这样想是因为十诫的教诲(参出20:5)。以西结教导他们说,耶路撒冷的毁灭与前几代人属灵上的腐败有关,但这种观点,在以色列人的社会生活中导致了宿命论和不负责任。因为百姓误解了旧约法律,于是以西结便给了他们一项神的新政策。神要分别审判每一个人。虽然我们经常因我们周围的人犯罪而受牵连,但神不会因为别人犯罪来惩罚我们,而我们也不能用他们的罪来为自己的罪开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神负责。
另外,有些犹大百姓使用神的祝福作为他们不顺从的藉口。他们认为,因为他们有公义的祖先(18:5-9),所以他们就能存活。但神告诉他们这不可能,他们是公义祖先的邪恶子孙,所以他们必定灭亡(18:10-13),但如果谁转向了神,谁便得以存活(18:14-18)。
2.上帝要求的不过是人当尽的本分。为何人们难以做到?
3.18:2的俗语有什麽含意?
这句俗语若被普遍采纳会带来什麽後果?
18:4提出了那两个原则来对抗这句俗语?
4.如何理解父母的罪不会影响儿女?如何理解申命记中父母的罪影响后代三四代?人若生长在一个没有温暖、充满罪恶的家庭,可否以此作为不向善的藉口?
5.18章的信息如何显出神的公义和神的慈爱?
两者如何并行不悖?
人若自觉罪孽深重,不会被神接纳,你可以对他说什麽?
人若自以为已经得救、拥有直通天堂的车票,以後行事为人如何神不会过问,对这种人你又可以说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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