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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该是解决婚姻问题的选项
张远来
【太 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太 19:8】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犹太人虽然有上帝的律法,但是对于离婚的问题,却一直都有两极分化的看法,也因此对妻子的权力毫无保障。
早在耶稣前的四百多年,上帝就曾藉着先知玛拉基斥责犹太人,告诉我们不蒙福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以诡诈待自己的妻子”(玛2:14-15),随便就可以离婚,而让失去家庭的妇女毫无生计的保障。因为当时农牧的时代,妇女没有自己独立的土地房产。没有出嫁前,她们是在父亲家里生活,财产也是父亲家的。出嫁后她们就在丈夫的名下,财产是在夫家。如果被离婚了,她们便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十分可怜。
摩西律法因为犹太人对妻子历来的不尊重,便许可: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申24:1)
但什么才是“不合理的事”?犹太保守的沙买学派认为“不合理的事”仅限于奸淫,除非妻子行奸淫,就不可以休妻。但自由派希列学派则认为“不合理的事” 包括一切日常生活琐事,例如妻子的菜做坏了,烤糊了饼,和陌生人交谈,喜欢串门子,不尊敬丈夫的亲属,大声吵嚷使邻居听见,甚至「当丈夫找到一个眼中认为较妻子更美丽的妇女时」,都可休妻。所以,当时流行一句话:沙买所捆绑的,希列释放了。(Hillel loosed what Shammai bound.)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自由派就有个糟糕的处理婚姻问题的习惯,在那个妇女毫无社会地位的年代,他们写一封休书,就可以随意休掉自己的妻子。
也许是犹太人自己都觉得这样的恶习有损他们持守的信仰道德,对保守派和自由派的观点莫衷一是。因此,法利赛人就借此试探耶稣:“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法利赛人的试探可谓阴险,他们把“无论什么缘故”和“休妻”并列而谈,让你无论说可以还是不可以都会落入他们的陷阱。你如果说不可以休妻则违反了摩西的律法,因为摩西的律法确实允许人“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7 节;申廿四 1)而如果耶稣说可以随意休妻,则明显违背了人们共适性的、普适性的伦理道德。因为就伦理而言,随意休妻对一个妇女毫无地位和生计保障的时代都是不人道的。
这一次耶稣丝毫没有和祂以前对付法利赛人一样,不做正面回答的直接反问回去。而是直言不讳地警告他们,在天国的伦理准则中,没有离婚的选项: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4-6)
耶稣的意思无比清楚而且毫无回旋的余地——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也许有人会狡辩,感情出现了问题,便要质疑婚姻不是神配合的。但只要前提是夫妻,那就不能否认上帝“配合”。因为,夫妻已经是意味着婚姻的盟约成立了。
耶稣有关婚姻的教导包涵了一些基本的有关婚姻的真理:
1、一男一女: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没有男人与男人结婚,也没有女人与女人结婚的婚姻。
2、一夫一妻:上帝配合的婚姻是一个丈夫配对一个妻子,没有多妻,也没有多夫。
3、一家一户:结为夫妻就是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必须从原来的家庭中分别出来,也是一个身体,不可分割。
4、一灵一体:【太 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这里的一体在原文代表了身心灵的结合,因此,夫妻代表了灵与体的契合,不可分离。
5、一生一世: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离婚不可以成为解决婚姻问题的选项。
当然,法利赛人并未因为耶稣对婚姻的合理阐述而放弃他们论断的目的,他们继续以摩西律法的规条试探耶稣:
【太 19:7】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法利赛人这里引述的是摩西律法《申命记》廿四章第一节的经文。但即使摩西所规定的离婚条例也与法利赛人的转述大相径庭。摩西的原话是: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申24:1-4)
首先,摩西许可人离婚首先的限定前提是“见她有不合理的事”。何谓不合理的事?五经中在别的地方列举了某些“不合理的事”,比如:婚姻不忠,婚前有了性行为,隐瞒了应该坦白的事等等。
其次,摩西的律法是作为法律的规定,法律是对伦理最后的保障,而不是公民的修养要求,更不是信仰的伦理规定。法利赛人混淆了法律与信仰伦理的界限,意在给耶稣挖设陷阱。
第三,“见她有不合理的事”。这里的见表示是看不下去的恶。即,违背了上帝圣洁公义之标准的邪恶。而如果丈夫也是如此,又怎能指责妻子?如果丈夫圣洁完全,就不会以诡诈待妻了。
第四,摩西的教导包括诫命、律法、律例、典章、教训等等。很明显,这里只是许可罪人的教训,而非必须遵守的诫命和律法。摩西时代没有留下可以离婚的典章之先例。
但耶稣毫不在乎这个陷阱,而是直言,哪怕是在法律许可——不是上帝吩咐的诫命之中,离婚都不应该是真实婚姻问题中的选项:
【太 19:8】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太 19: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6、离婚是上帝对心硬之人的许可。
换句话说,上帝许可一些心硬的人以离婚收场,是对他们恣意妄为的任凭,而非上帝喜悦的旨意。上帝喜悦的事与许可而任凭的事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是上帝喜悦而主动邀请你去做的,后者是上帝厌恶而对你放弃归正的任凭。前者是祝福,后者是祸患。
7、离婚涉嫌奸淫
[现代中文]我告诉你们,除非妻子不贞,任何人休弃妻子,再去跟别的女人结婚,就是犯了奸淫。
在这里让我们看到,正当的离婚,只有一种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淫乱;因为淫乱在神看是破坏夫妻合一的行为,撕毁了婚姻的盟约。夫妻间在神前的合一,既已遭拆毁,故无必要去维持外表的合一。(黄迦勒牧师注释)
但尽管如此,我们依旧要分辨这里“淫乱”的真实意思。这里的淫乱不同于偶尔被过犯所胜的奸淫,『淫乱』(fornication)原文指『娼妓行为、卖淫』,似乎不止是偶然的过犯,且已习以为常;『奸淫』(adultery)原文指『已婚男女破坏婚姻关系的性行为』。两者有着不同的程度。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配偶某一方有过奸淫的行为便鼓励另一方离婚。
应该说,偶尔的奸淫依旧是婚姻的问题,而非婚姻离婚的必须理由。耶稣的婚姻教义无比清楚——离婚不应该成为解决婚姻问题的选项。婚姻不是试验品,合则来,不合则去。婚姻是神人之间的契约,也是上帝配合的身心灵的契合,甚至象征着基督与教会的神圣关系,因此,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你不可人为地分开上帝配合的婚姻。
当代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现代人常常把离婚当作解决婚姻问题的常规手段。不想改变自己,只想以离婚解决所有婚姻问题。当人们把离婚当作解决婚姻问题的选项,就不会积极去解决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的老一代几乎没有离婚,原因之一是他们不会把离婚作为解决婚姻问题的选项,从而不得不去积极面对和解决婚姻问题。我倒不是说,老一代的婚姻就一定幸福。而是,如果我们不把离婚当作解决婚姻问题的常规选项,许多婚姻问题其实是可以在信仰中解决的,很多婚姻问题也就在彼此的迁就和改变中得到了解决。
也就是说,婚姻中很多问题原本可以得到解决,但因为选择离婚而不愿改变自己,因此原本可以成为改变自己,而祝福家庭的机会,就变成了破坏性的离婚收场。
没有改变不了的个性,除非你不愿改变自己!没有解决不了的婚姻问题,除非你不愿解决。
亲爱的父上帝:
Dear Father God:
唯愿祢赐福我们的家庭,
恩待我们的后裔与产业,
赐福我们的婚姻与事业。
愿祢使我们活出祢的美善,
天天彰显祢的荣美与尊贵,
活出祢的圣洁尊贵与荣耀。
愿祢赐福我们的长者
身体兴盛强健,灵魂兴盛活泼,
有得救的生命,有喜乐的生活,
有积极的心态,有荣美的见证,
以祈祷祝福后代,以侍奉祝福教会,
以经验传授后人,以信德恩泽晚辈。
愿祢赐福我们的后代
有美好的灵性,有卓越的追求,
有突破的学业,有精湛的技艺,
有美丽的爱情,有幸福的家庭,
有辉煌的前途,有光明的未来。
愿祢赐福我们
有美好的见证,有敬虔的生命,
有佳美的脚踪,有美善的侍奉,
有卓越的事业,有优雅的生活,
有高贵的品质,有丰富的物质,
有丰盛的灵性。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阿们!
反思:
1.你是否为家庭的不和伤心过,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家庭的纠纷?
2.如果你已经结婚,是否对婚姻失望过,你认为应该如何改变自己适应婚姻?
3.总结你父辈的婚姻,你认为应该给你怎样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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