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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赶鬼的作用,是要证明他是永生神的儿子。赶鬼本身只是一种传福音的手段,并非传福音的目的。
路加福音第四章三十三至四十一节记载主耶稣赶鬼医病的事。在会堂敬拜、读经、祷告的时候,有人被污鬼附身,且这污鬼称耶稣为“神的圣者”、“神的儿子”。但耶稣斥责他们,不许他们说话。因为赶鬼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显扬自己的身份、地位、权柄,或他的能力大过污鬼,他赶鬼主要的目的是爱人的灵魂,要救人的灵魂脱离污鬼的捆绑和辖制。基督医病,也不是单医人肉身上的疾病,更不是叫人省去医药费用。他医人的疾病,是叫人得着健康的生命,以圣洁有力的生命去服事人。(路4:39)
一个人身上的鬼被赶出去,如果不立刻接受耶稣为生命的主,立志一生单以主耶稣居首位。这被赶出去的鬼“看见这人的心灵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太12:43-45)所以单单赶鬼不是真对人有益的事,要使那位身上的鬼赶出以后,立刻藉圣灵得重生,接受耶稣作生命的主宰。赶鬼若是炫耀自己的名声、权柄,而不带领人得着基督的生命,那是件严重的罪恶行为。
同样,一个人的疾病得到医治,有了健康的身体,若没有以圣经真理操练灵命,立志天天遵行真理。这位身体健康的人,必定会再去犯罪。其后来的景况也必比以前更可怜。这是我们常见的情况。
圣经记载门徒初时被主差派两个两个地出去传天国的福音。当时,他们的喜乐与兴奋多集中在医病赶鬼的异能上。他们“欢欢喜喜的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17-20)。鬼服了自己只是暂时成功的喜乐而已,名字记录在天上却永恒的喜乐。所以,当门徒后来证实主已经复活了,他们接受大使命去传福音,不再是为赶鬼的成功感,而是因为福音带给人们复活的盼望。这样的福音意义非常重大,传扬这样的福音自然有大能力,正如保罗所说的:“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罗1:16)。现在我们传福音靠的是神写在圣经上的话语,不是靠赶鬼。
至于神迹医病,说方言,行异能,赶鬼等,这都是圣经所记载,古代圣徒作过的事。如果神看来今日教会仍有这项需要,他当然会赐给信徒,神能作这些事。神随己意作或不作,是神自己拥有这份权力。但若信徒今日提倡追求、实验、和操练,为要得着这项经验,就是不合圣经原则了。我们看完整本新旧约圣经,都找不着如此作的范例,相反的,圣经却明文说:“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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