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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教会中的职分

在约14:16有“保惠师”一词,有人以为“保惠师”这个词是教会中的一个职分。其实保惠师就是圣灵,是三位一体神的第三个位格。三位一体的神在位格上指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却是一位神,且是同尊同荣的。就位格上来说,圣父侧重创造和预备、圣子侧重救赎和成全、圣灵侧重启示和实施。那么教会中究竟有哪些职位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


保惠师不是教会中的职位,乃是指圣灵。主耶稣是我们的中保;圣灵是保惠师。耶稣升天之后,神赐下圣灵永远与信徒同在。在旧约中,圣灵曾多次降在人身上,后来又离去,在主耶稣复活升天以后,圣灵一来来,就留到永远,永远不离开信徒。


至于教会中的职分,圣经中明文指出的有:“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林前12:28)“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



现今的教会中最常见的职分,有“特任的”与“常任的”两种。


  一、特任的职分——新约中所提到的特任的职分有三个:

  (1)使徒——严格地说,只有十二个被主拣选的门徒以及保罗才能被称为使徒。然而有时神也将使徒的恩赐赐给一些人,让他们做类似使徒的工作,但我们不再称呼他们为使徒。

  (2)先知——严格地说,先知的职分到施洗约翰为止(路16:16)。以后的人也许有先知的恩赐,可以起到先知的功用,但不能称他们为先知。这些人特别有神的恩赐,能传扬信息,使教会得造就;有时也可能受神的指示而传讲奥秘并指示将来的事。

  (3)传福音的——有些新约经文特别提到“传福音的”。腓利、马可、提多与提摩太都有这一等的职分。他们时常帮助使徒的工作、传道,也按立或分派其他的人来领受圣职,他们也治理教会。(对此我想加上一点说明:传福音是每一位基督徒的责任和义务,与恩赐无关。不管我们有没有这个恩赐,都应当传福音。)


  二、常任的职分——新约中所提到的常任的职分也有三个:

  (1)长老——新约所用的“长老”这一名词,有时是指那些在教会中较为年长的人;有时也是指那些在会堂中负有职分的人,两者都被称为长老。就长老这一名词是指一种职分而言(不单是年长),后来逐渐地由“监督”这一名词所取代。但在圣经中“长老”与“监督”常交换使用。这两个名称虽是指同一的职位;但提到长老时总是着重他们年长的身分;提到监督时,通常指他们的工作为管理教会的身分。

  (2)牧师和教师——圣经清楚地让我们看见,长老本来并不是教师。起初的时候,使徒、先知、传福音的也就是教师,不必另有教师的职位。然而,逐渐地,长老与监督成为教导信徒的圣职。最后,因为各种异端兴起,所以牧师和教师的职位也就变得更重要。他们必须先受特殊的训练,然后才能对付异端。那些特别受训要负起牧师和教师之职的人,以后就逐渐地变为专任之职分,并由教会来支持他们的生活。在现今的教会中,牧师一般接受的神学教育更深。而教师一般只接受过短期的培训,例如你说的主日学教师,他接受的训练可能没有牧师那么全面和系统。

  (3)执事——新约中时常提到执事。按照一般解经家的看法,使徒行传六章1—6节乃是特别指出何为执事的职分,即“在教会中治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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