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深度好文|今日的各各他山路


引言:

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在他那划时代的巨著《追随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一书中说:“当基督呼召一个人,他要人来死。作主的门徒必须背十字架,必须死,这是作主门徒要付的代价


在书中作者也论及两种恩典。一种他称为“廉价的恩典”:不需要悔改就能获得赦免,不必遵从教会的纪律就可以受洗,不需彼此认罪也能彼此相交。简言之,廉价的恩典是只受恩不受教。另一种恩典,作者称之为“重价的恩典”。


这种恩典是说,“人必须寻求才能寻见的福音,必须祈求才能得到的恩赐,必须敲叩才能开启的门……是昂贵的,因为人必须为之付上自己的生命。是恩典,因为它赐与人独一无二、真正的生命。”这恩典不是论救恩,而是作门徒。如果我们想要得到这种真正的生命,想要作主的门徒,我们必须预备自己,来背起十字架,与主同死。


耶稣对门徒的要求是什么?门徒之所以为门徒是出于耶稣神圣的呼召:“来跟从我。”主也呼召他们在天国的事工上作学徒,他们要在已熟的禾田里作收割的工人。耶稣对于“作门徒”有怎样的说明呢?他决不以掩饰的手法来呼召门徒;他要那些考虑追随他的人,冷静地衡量所要付上的代价。什么代价?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十字架的含义可从五个方面来思考:


 一、降服(Surrender) 


“降服”这个词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但这个概念却显而易见。当耶稣第一次在加利利的海边呼召四个门徒时,他们便毅然决然地放下一切所有的,立刻跟从了他。这是完全降服的实例。


当一个士兵被俘掳,他必须将双手放在头上,什么也不能带走。人带他到那里,他就得跟到那里。当基督叫我们跟从他的时候,他也要我们空手而来,像是被掳的战俘。但有很多时候,因为我们不愿意完全降服,以致裹足不前。我们有许多心爱的东西,也很容易沉醉于各样宴乐中……


可是真正说来,我们最大的敌人乃是“自我”。“自我”最能阻挡我们完全降服神。


一个自私的人,整个生命都以“自我”为中心,而不以神为中心。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这种生活方式,不但不能领我们达到预定的终点,反而导致灭亡。


史坦利钟斯(E.Stanley Jones)在《凯旋的降服》(Victory through Surrender)一书中叙述哈玛绍(Hammarskjold)遭难的经过时,这样写道:“我所搭乘的小飞机经过非洲的桑比亚的上空,正是哈玛绍遇难的地方。这位住在桑比亚的飞行员告诉我,他们在那架联合国的飞机残骸中找到一张摊开的地图,指向刚果首都雷堡市附近的小镇那多罗。


可是那架飞机的目的地原是桑比亚的那多拉。根据那张那多罗的地图,飞行员尚有一千里才需降落。可是那多拉的地势比那多罗高,于是飞机在黑夜里失事,因为飞行员误以为他还有一千里的航程。”


看错了地图!“那多拉”与“那多罗”虽一字之差,结局却是失去一个宝贵的生命。


如果我们的生命也用错了地图,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也许我们会着陆,却是身败名裂,不堪回首。


今天在教会里,有许多牧师和教师,布道家与宣教士,长老与执事,神的恩赐在他们身上是明显的。但仔细看看他们里面的“自我”,那是令人不敢想像的。钟斯牧师说,有些人在工场上已有多年了,但仍不能碰他(Touch him he is still touchy)。


人对“自我”,不是过分保护,就是过分宣扬。两者都令人感觉难受。


惟有当我们将“自我”全然向主耶稣基督投降时,我们才能找到人生的答案。惟有当我们真正明白他一生如何舍己,我们才会不得不将生命献上给他,舍己为他而活。惟有当我们全然领悟他本为神的儿子,住在一切荣耀尊贵的至高之处,为了遵行天父的旨意,为了救赎你我的生命,如何情愿地舍弃一切,你才会情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愿我们都能有这样的祷告:“用我一生,听凭主命;分别为圣,全为主名。”



 二、牺牲(Sacrifice) 


十字架的道路要牺牲。门徒的路是死路,是牺牲的路。不愿牺牲便不能跟随主。有人说过:“主为我们所作的牺牲,需要有肯牺牲的门徒来传扬。”

基督的呼召是要牺牲的呼召。换言之,追随基督的路乃是十字架牺牲的路,是要付代价的路。耶稣曾对同行的人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27)

主耶稣在此指出作门徒的真义——耶稣居首位。原文这里所用的“恨”字,若照字面解释,不能符合耶稣的教训。他命令跟随他的人要爱仇敌,又怎么能教门徒恨至亲的人呢?这个“恨”字,可以从相对的角度来解释。耶稣这话的意思是要门徒爱他到一个地步,以致于我们对人的爱,相形之下,尤如“憎恨”。

总而言之,我们对主必须忠贞,专一,全然摆上。


当基督吩咐凡跟随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他指的是什么?


在当时,一个村民若是背起十字架,跟着一班罗马兵丁而去,他所走上的路,是一条去而不返的路。“背起十字架来跟随我”就是“永不回头”的意思。十字架就是死,十字架的道路就是死路,就是牺牲的路。死刑犯所背的十字架就是处决他的工具。纵然如此,门徒仍要背起十字架来跟随主。


 三、顺服(Submission) 


“非我愿做之事,非我愿去之地,因我不配选择自己的路,救主为我选择,这是最好无比,愿主指引我去或留。”

在神学院毕业礼上,应届毕业生再一次献上自己,甘心乐意顺服主的指引。凡事听命,主领何往必去


当我们唱诗,祷告时,何等容易说,“我愿意全所有奉献。”但当我们真的面临考验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什么是真正顺服的意义。


圣经中有两处重要的经文,说到基督的顺服。当保罗想到基督的顺服时,他这样描写:“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6-8)这是好重的话。

基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这是彻底的顺服,无条件的顺服,没有理由的顺服,这是真顺服。


一个走十字架道路的人是不能讲理由的。什么是合理的?神子降临罪世合理吗?主大可问父神为什么?但主说:“我来了,是要照着您的旨意行。”


真正的顺服是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是何等的顺服。一般人看不出彻底顺服的后面是更大的荣耀。也正因如此,顺服的人很少,顺服的功课很难。然而,要在十字架的路上得胜,必须顺服。


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书5:8)这句话,乍听起来,好像说基督可能不会顺服,神使他受苦,他才学了顺从。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里乃是说,基督虽为神子,但他并不要走一条容易的路,而是要经过苦难。看他如何在困境中,本可逃避痛苦,像许多人所作的,而他却忍辱负重,甘愿背负十架,走向各各他山巅。这就是基督的“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顺服的结果就是十字架,基督如此,作他的门徒也是如此


 四、服事(Service) 


“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10:45)基督在地上传道期间,不断地教导他的门徒要服侍神和服侍人。基督呼召门徒,绝不是呼召他们坐下来解说摩西的律法,乃是要训练他们成为可用的仆人。


使徒约翰记载主的话说:“若有人要服侍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侍我的人,也要在那里……”(约翰福音12:26)跟随主的服侍,不是在他的荣耀里,坐左坐右;十字架的服侍也不是“荣登宝座”,炫耀自己

十字架把人带到极卑微的地步,给人洗脚。若我们还不会甘心乐意的给比我们还卑微的人洗脚,像主所作的,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十字架的道路。


有一位姐妹信主之后,就面对不信的丈夫百般的虐待。他甚至要求她每天给他洗脚,像耶稣为门徒洗脚一样。她在主的面前,乐意的,谦卑的洗丈夫的脚,数年如一日,从无怨言。丈夫见此情景,反而变本加厉地苦待她。但有一天,她正在给他洗脚的时候,她的泪水潸潸流下。

当他看见她的眼泪,他忽然心有所感,他好像看见了耶稣,在那一天他向神悔改,向妻子道歉,那一天他成了基督的门徒,他看见了十字架谦卑的服侍。


 五、受苦(Suffering) 


作主的门徒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受苦。

基督一直等到他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才表明他弥赛亚的身份。弥赛亚是预定了要被杀的。

从那时起,耶稣才开始指示门徒人子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和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这时我们可以感觉神与撒但的争战。

当耶稣预言他必须受害时,彼得的反应是:“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彼得说这句话是在他认耶稣为基督,为永生神的儿子之后,主觉察到撒但的骗术,就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因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

接着,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舍己和背十字架有相同的意义。耶稣要他的门徒和他一样受苦,以至于死。

难怪彼得说,“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这表示他自己不愿意受苦。但耶稣却断然指明这是跟随他的人所必走的路。


人都不愿意吃苦,但这是作主门徒的必要条件之一。跟从主不表示我们随处随在都要受苦,可是苦难是迟早的事。


许多人无法理解苦难,甚至以此来怀疑或断定神不存在;意思是说,苦难与上帝不共戴天。事实刚好相反。

只有苦难才能真正使人更贴近神的心怀。因为神知道什么是苦难的真义。


有一位姐妹发现先生患癌症,两个星期之内,他就过世。她苦思不得其解?问了不知多少个“为什么”。谁能给予满意的答案?信实的神带领她走过死荫的幽谷和心胆俱裂的凄苦,如今开始渐渐明白神的美意;伤痛虽仍然存在,感受却是两样。
 




为什么基督徒要受苦,作门徒为什么要付此代价?苦难的目的有三层:


1.与我有益。诗人坦诚地宣布,“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篇119:71)背逆的人不会聆听与顺服神,神要用苦难的鞭子,把我们驱赶到他的旨意里。许多的属灵功课,都是在苦难中学习的。经受苦难的人,生命才会成熟。有一首诗歌如此说:


橄榄若不压成渣,就不能成油;葡萄若不投入榨,就不能成酒;哪哒若不炼成膏,何能流芬芳;门徒若不受创伤,岂能体主心。


2.与人有益。许多时候,我们不明白我们为何受苦。受苦不只是为自己的益处,更是为别人的益处。保罗说:“我们在一切患难中,他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哥林多后书1:4)这是基督徒受苦的更高尚目的——与人有益。前面提及的那位姐妹,经受遽然而来的丧夫之痛后,神的手托着她,走了艰辛的路,经历了神的能力,如今她成了许多人的安慰者。与她受同样,或类似苦难的人,来到她面前,就得安慰,因她了解,什么是绝望,什么是死荫幽谷。神使他的儿女受苦,是要他们成为“安慰的使者”,将神的爱具体地表达出来


3.与主有益。基督徒受苦的最高境界,就是与主有益。很少人体会到这一点,因此在受苦的时候,感觉苦上加苦。保罗对这一点体会很深,他说:“使我……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立比书3:10)我们受苦,才能品尝一点基督的苦楚。正所谓“养儿才知父母恩”。没有作父母,怎知作父母是什么味道,怎知什么是含辛茹苦?同样,不受苦,怎知十架钉痕之痛。苦难将我们带到与基督同样的地位,与他一同受苦,与他一同得荣耀。这个与主有益,不是对主有什么好处,而是让我们稍微体会一点主的心,他在客西马尼园中,大声哀哭,汗珠如同大血滴一样流下来是什么滋味。主耶稣在世上的时候,曾对门徒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在磨炼之中,常与我同在的就是你们。”(路加福音22:28)受苦的人,就是与主贴心的人,主也感受门徒在他的苦难中所给予的支持。


所以才说出这句话来。保罗说:“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使徒行传14:22)但苦难是与我有益,与人有益,与主有益。这个代价若主许可我们来付,是值得的。


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牧师见证说,他年轻的时候,在事奉中经历了许多的艰难,人的误会与顶撞,生活的困苦与缺乏,灰心失望,准备放弃传道生涯。但想到临别之前也该好好祷告。

于是在主日的清晨,独自爬到教堂背后的小山坡上,在那里,与主交涉。当他与主“摔跤”,自以为得胜的时候,他就下山,准备今天礼拜完了之后就向教会辞职。走下山坡的时候,教会传来动人的歌声:


我听复活主慈声说:“跟随我,跟随我,跟随我。”恳切呼召,整日不辍,“跟随我,跟随我,跟随我。”为你饱受痛苦忧伤,为你舍命十字架上,苦杯亲尝,罪债代偿,“跟随我,跟随我,跟随我。


他一面走着,一面听着,他的心被歌声与歌词刺透,他再一次听见救主慈声的呼唤,“来跟从我,背起十架跟从我!”那一天,他重新将自己献上,任凭海枯石烂,一生爱主,忠心至死。


有谁愿意奔那各各他的山路?救主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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