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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的起源好像与民间神祈信仰有关,基督徒应该如何面对?

元宵节的起源好像与民间神祈信仰有关,基督徒应该如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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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的形成历史


元宵在早期节庆形成过程之时,只称正月十五日、正月半或正月望,隋以后称元夕或元夜。元宵大约是从三世纪开始,慢慢形成的一种节庆,在南北 朝发展成一固定的节日,但成为后世元宵主要节日的花灯和百戏要到隋炀帝才开其端,炀帝也是一个把元宵庆典官式化的皇帝。唐初受了道教的影响,又称上元,唐 末才偶称元宵。但自宋以后也称灯夕。到了清朝,就另称灯节。而在国外,元宵也以The Lantern Festival而为人所知。各式各样的灯固然是元宵的主要特色,但在这一节日的发展史中,灯到隋朝(581~619)才出现,算是晚出的节目内容之一, 而要到唐以后灯才成为元宵的主要标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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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传说


关于元宵节的来历,民间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一只神鸟困为迷路而降落人间,却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猎人给射死了。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就下令让天兵于正月十 五日到人间放火,把人类通通烧死。天帝的女儿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无辜受难,就冒着生命的危险,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人们。众人听说了这个消息,有如头上响 了一个焦雷。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久好久,才有个老人家想出个法子,他说:“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这三天,每户人家都在家里挂起红灯笼、点爆竹、 放烟火。这样一来,天帝就会以为人们都被烧死了”。大家听了都点头称是,便分头准备去了。到了正月十五这天晚上,天兵往下一看,发觉人间一片红光,以为是 大火燃烧的火燄,就禀告天帝不用下凡放火了。人们就这样保住了生命及财产。为了纪念这次的成功,从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悬挂灯笼,放烟火来纪念这个 日子。


03

元宵节的节目


上元节吃元宵可能始自宋代,不过当时称做“浮圆子”,到明朝才改称“元宵”,每家做汤圆、煮汤圆以象征团圆幸福。元宵节又称灯节,所以花灯是元宵节的中心活动。民间称花灯为“鼓子灯”,因为过去小朋友所提的灯型似鼓锣。此外,元宵也有猜灯谜活动。

03

元宵节的迷信活动


  近年来的民俗将元宵节穿凿附会变相作为天官上帝的生辰,而增加牲醴祭拜的仪式。而花灯展览也多被佛寺庙宇宗教化,用以宣扬民间的迷信或传说(如目莲救母、 十八层地狱、十殿阎罗等)。

05

基督徒如何避免参与异教活动?


因此,基督徒过元宵节的时候,要特别留意避开迷信与异教的灯会场合。各地元宵节可能有不同的传说与民俗,要注意避免参与,比如元宵节在门口点蜡烛,可能被赋予某种驱邪的迷信思想,类似的活动,基督徒不要跟风随众而行。

《圣经》上说,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哥林多前书【10:23】)在很多中国传统的节日里,要谨慎带有民间宗教迷信色彩的活动,基督徒该分别为圣,以荣神益人为原则生活。


附文:

基督徒如何面对春节习俗

文/顺居



春节将至,许多在外工作或求学的弟兄姊妹都要回家过年,其中一些家人还未信主的弟兄姊妹,不免又要面对那些复杂的传统习俗。这些习俗有些是健康的,是基督徒可以做的,但也有一些是与我们的信仰相冲突的,是我们不可以做的。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传统习俗?又该如何面对不信的家人呢?


01

中国习俗的四种内涵



潘熙宇牧师在其所著的《中国文化属灵隐义》①一书中,把中国的传统习俗按文化内涵与基督信仰的关系分为四类:


一、文化内涵与基督信仰相容:与基督信仰不冲突,甚至支持神启示的真理。

二、文化内涵属于中性:对基督信仰无损也无益。

三、文化内涵属于人本:以人为宇宙的中心,忽略了对神的敬畏。

四、文化内涵属于邪恶:与基督信仰相悖,必须摒弃。



潘牧师以祭祖为例阐述了这四个观念:


一、追念父母先人恩情属于“相容”(与圣经真理相吻合)。

二、前往墓前致敬属于“中性”(没有对错之分)。

三、只知父母恩情,却不纪念上帝造物之恩是“人本”(基督徒应“神本”,不应“人本”)。

四、把追念先人变成偶像崇拜,或把先人当成神明向其祈祷则为“邪恶”(死人不能保佑活人)。



所以参照潘牧师的看法,我们就可以对中国的传统习俗进行分类,如果是相容或中性的,我们可以谨慎为之,如果是人本或邪恶的,我们则要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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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春节的各种习俗



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方的习俗并不完全相同。但近几十年随着社会的变迁,中国也出现了文化习俗相融合的现象,许多小众的习俗渐渐被人遗忘、摒弃,一些基本的、大众的习俗还是被传承了下来。现把在南北方都比较常见的、与春节有关的习俗列举出来,并加以甄别:


一、腊月二十三,小年辞灶,放鞭炮,烧纸香,给灶王爷上供、为其送行,希望灶王爷去玉帝那里“上天言好事,回宅降吉祥”。这些显然是具有假神崇拜意义的邪恶习俗,基督徒不可参与。正月初六接灶同为恶俗。 ① 潘熙宇:《中国文化属灵隐义》(香港:恩奇书业,2001年),页20-24.


二、腊月二十四,扫尘。为中性。


三、除夕,贴对联、窗花、福字等。为中性。许多基督徒家庭选择张贴主内的对联,成为基督信仰与中国文化相融的美好见证。


四、除夕,上坟祭祖,邀逝去的先人回家团圆。为恶俗。纪念、缅怀先人之心可以理解,但邀先人回家,按基督信仰则为荒谬,故不可为之。初二或初三送先人回家堂,同为恶俗。


五、除夕夜,守岁、吃年夜饭、放鞭炮辞旧迎新。为中性。


六、除夕夜,祭拜天地,向各路神灵上供、烧纸、烧香、磕头。为恶俗。


七、除夕夜,各种禁忌均为恶俗。基督徒每天都是自由的,所有诅咒对我们均无效。


八、正月初一,各种禁忌均为恶俗。基督徒每天都是自由的,所有诅咒对我们均无效。


九、正月初一,祭拜天地,向各路神灵上供或烧纸、烧香、磕头。均为恶俗。


十、正月初一,拜年,给活着的长辈磕头或鞠躬,祝愿他们安康,或给晚辈压岁钱。均为中性。


十一、正月十五,元宵节。吃元宵、赏花灯、燃放烟花。均为中性。其中,燃放烟花容易受伤,并严重污染空气,增高PM2.5,所以最好不燃放或少燃放。


上述春节习俗,按基督信仰的观点基本都属恶俗或中性。其中中性者,大部分就如使徒保罗论吃祭偶像之物之时所说的:“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但也有一些中性的习俗,其精神原意是好的,或可以理解的,但在细节上却存在着一些迷信的做法,所以也当留意。这些迷信的做法,若是能避免的就当尽力避免,实在避免不了的就干脆全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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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不信的家人



首先,我们要勇敢地向家人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当然,我们希望每位弟兄姊妹在向家人表明信仰之前,都能先有改变的生命和美好的见证做铺垫。但也不要总认为自己做的还不够好,或者时机还不成熟,因而一再隐瞒自己的信仰。主耶稣说:“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 )面对我们的家人,我们更应该在他们面前承认主名。还有,我们还要带领自己的家人信主,所以越早向家人表明信仰,就越早开始迈动带他们信主的步伐。求主给我们勇气和智慧。


不要认为如果我们向家人妥协,就能获得他们的认可。相反,家人会觉得这是我们反复无常的表现。如果我们在生活上无可挑剔,在信仰上又毫不妥协,那这必使家人对我们的信仰报以尊重的态度,即使一时口不服但也会心服。


我们要耐心温柔地向我们的家人解释,有些习俗我们之所以不做,是因为我们要忠于自己的信仰。我们不会在上帝以外再去崇拜任何别神。至于健在的长者、亲人,我们都会好好地孝敬他们,因为这是圣经对我们的明确教导。相信经过我们诚恳、耐心的解释,家人必定能理解并尊重我们的信仰。


圣经还说,我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所以,若是在某些场合中真的有一些我们难以得胜的邪恶风俗,逃避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比如我们可以选择避开某个时间段或某个地点,以避开可能会面对的偶像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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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每年春节都是我们与自己想念的家人、亲友团聚的美好日子,也是我们见证信仰并分享信仰的好机会。求上帝给我们爱心,去好好爱我们的家人;求上帝给我们勇气,向家人见证自己的信仰;求上帝给我们智慧,能把家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上帝面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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