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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约翰.加尔文:对永世的默想(上)


  

播音:幕溪




对永世的默想(上)

对今世的感恩!
我劝信徒养成轻看今世的习惯,尽管不是恨恶今世或对神忘恩负义。事实上,今世虽然充满无限的悲惨,我们仍然有责任将之视为从神而来不可拒绝的福分。其实,我们若在今世看不到神任何的祝福,就已经在心里犯了严重的忘恩负义之罪。特别对信徒而言,今世应当向他们见证神的良善,全然是为了促进他们的救恩。因为神使他的百姓确信他们在荣耀中有永远的产业之前,他首先采用较小的证据向我们证明他是我们的天父。这些就是他天天赏赐我们的福分。

既然今世使我们明白神的良善,难道我们应当藐视它,仿佛它对我们毫无益处吗?所以,我们必须习惯将今世视为来自神慷慨的福分之一,绝不应当拒绝。圣经对这事实有既丰富又清楚的证据。但即使圣经没有这样的启示,就连大自然本身也劝我们感谢神,因他赏赐我们生命,允许我们使用这世界,并供应我们一切所需要的,以保守这生命。

而且,当为今世感谢神之更大的理由是:我们这一辈子是在预备享受天国的荣耀。因神预定那些他在天上将加冕的人必须先经过地上的争战,使他们直到胜过战争中的一切困难之后才夸胜。
 
还有另一个原因是:我们在今生因领受神不同的福分,就预尝神慷慨的甘甜,好激发我们更盼望和渴慕这慷慨在天上完美的显明。当我们确信今世的生命是出于神仁慈的恩赐,因此我们欠神的债时,就应当心存感恩。之后,我们早晚将发觉今世的悲惨,好使我们不至于因我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而贪恋世俗。
 
对永生正确的渴慕
我们越减少对今世的爱,就会越渴慕永生。我同意这样一种看法颇有见地:认为最好的景况就是未曾出生,其次是在出生之后很快就死亡的情况(参阅传42-3)。既然他们没有受神真理的光照,他们在今世触目所及不都是令人忧伤和厌倦的事吗?如此,那些以忧伤和流泪庆祝亲戚的生日,却以快乐的心参加他们葬礼之人并非没有理由。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使他们获益,因他们既然没有信心,就无法明白不幸或人所厌烦的事如何能互相效力以叫敬虔的人得益处,他们因此在绝望中得出以上的结论。
 
那么,当信徒判断自己必死的生命时,既知道今世所带来的不过是悲惨,就当更热烈地默想永世。当我们将今世与来世相比时,我们不但可以忽略这必死的生命,甚至应当轻看和厌恶它。因为天堂是我们的家乡,难道地上不就是我们被掳掠之处吗?如果离开世界等于进入永生,这世界难道不就是坟墓吗?而且人在今世的生活难道不就是某种死亡吗?如果离开身体等于获得释放和得到完全的自由,难道这身体不就是监牢吗?如果享受神的同在是快乐无比,难道缺乏这快乐不就是忧伤本身吗?然而,除非我们离开世界,否则“便与主相离”(林后56)。

因此,我们若将地上的生命与天上的做比较,无疑地,我们会立刻藐视地上的生命并将之践踏在我们脚下。当然,我们是因这生命使我们常常犯罪而厌恶它,虽然我们对这光景的厌恶不能说是恨恶这生命本身。无论如何,我们对待今世的态度应该是:我们既因对今世的厌倦和厌恶而期待它的结束,同时也照神的旨意珍惜他所给我们的每一个新的日子,好让我们的疲倦最终不至于成为埋怨和不耐烦。因今世就如哨岗,神差派我们在那里站岗直到他呼召我们离开。使徒保罗感觉到长久受身体的捆锁,为这光景悲伤并迫切地叹息渴慕救赎(罗724)。

然而,为了顺服神的吩咐,保罗宣告:或离世与基督同在,或继续在肉身活着,他都愿意接受(腓123-24)。因他承认或以生命或以死亡荣耀神,都是他欠神的债(罗148)。然而,哪一种光景最能将荣耀归给神都是由神自己来做决定。因此,既然我们应当为主而活并为主而死,我们就当将我们何时离世的决定交付给神,且同时既热切地期待死亡,也经常默想永世。而且,在将今世与永世比较时,我们就当轻看今世,并因罪的捆绑,渴慕在神喜悦的时候离世。

选自《基督徒的生活》,钱曜诚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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