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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基督徒与律法》12.犹太信徒与律法

亲爱的听众朋友,欢迎收听生命之光,我是曼宁,我们今天继续来学习麦卫真博士的《基督徒与律法》这本书中的第十一章犹太信徒与律法。


播音:曼宁


律法是犹太文化以及犹太人传统的组成部分。因此,犹太信徒继续遵守律法中的某些部分是无可厚非的,只要他的目的不是通过守律法在神面前称义或维持自己称义的身份。


我们来看一看使徒行传中几处提到保罗遵行摩西律法某些规条的章节。保罗给提摩太行了割礼:

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徒16:3)


保罗自己也许过愿:

保罗又住了多日,就辞别了弟兄,坐船往叙利亚去。百基拉、亚居拉和他同去。他因为许过愿,就在坚革哩剪了头发。(徒18:18)


保罗在耶路撒冷与同行的犹太人一起行了洁净礼:

于是保罗带着那四个人,第二天与他们一同行了洁净的礼,进了殿,报明洁净的日期满足,只等祭司为他们各人献祭。(徒21:26)


有些人试图用这些经文证明保罗“守律法”,并以此类推,说明我们也应该“守律法”。然而我们很清楚,无论使徒行传中的这些章节是什么含义,其意思也绝不可能是说保罗“守律法”,或者说保罗希望我们“守律法”;因为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已经清清楚楚的阐明,我们绝不在律法之下(罗3:21;6:14-15;7:4-6;弗2:15;西2:14,16-17;等)。


新约圣经中的教导也清楚地、反复地见证,我们不在律法之下。我们不需要通过守律法得救,也不需要通过守律法来变得更加圣洁或使我们的灵命更成熟。


当我们透过保罗全部的教导来看时,就会发现,上文引用的那几段使徒行传的经文并不是说,保罗为了与神有对的关系而“守律法”;其实他这样做是为了保持自己在犹太人面前的见证。保罗的出发点是避免因自己和几位犹太弟兄违反犹太人的传统和习俗而与犹太人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徒16:3)


使徒行传21:26所记载有关洁净礼的背景也将这件事解释的很清楚。请思考26节之前的这段经文:


第二天,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长老们也都在那里。保罗问了他们安,便将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说了。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神,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都为律法热心。他们听见人说,你教训一切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对他们说,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条规。众人必听见你来了,这可怎么办呢?你就照着我们的话行吧!我们这里有四个人,都有愿在身。你带他们去,与他们一同行洁净的礼,替他们拿出规费,叫他们得以剃头。这样,众人就可知道,先前所听见你的事都是虚的;并可知道,你自己为人,循规蹈矩,遵行律法。(徒21:18-24)


从这里我们看到,保罗并不是要在神面前“守律法”,而是在人面前守律法,目的是保持犹太人的习俗和传统。对保罗而言,这里不是一个神学问题,而是一个实际的事工策略问题。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9:20)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象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10:31-33)


值得注意的是,保罗拒绝为提多行割礼(加2:3-5)[注:保罗甚至告诉加拉太人(即外邦信徒),他们若受割礼,就会失去他们的救恩(加5:1-4)]。提多是一个外邦人,这是一件关乎外邦人透过福音得自由的要紧大事。


在保罗看来,为了在犹太人中传福音而给一个犹太后裔行割礼(提摩太),以及为了让一个外邦信徒在神面前得到正确地位而给这位外邦人行割礼(提多),是两件性质截然不同的事情!


使徒行传中甚至对外邦人(他们始终就没有被视为“律法之下”的人;诗147:19-20;罗3:2;2:12)有专门的指教,以使外邦信徒谨慎自己的生活方式,避免给犹太人带来不必要的冒犯: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徒15:19-21)


外邦人为了避免给犹太人带来不必要的冒犯而应当有一些适当的禁戒,这是体现出外邦信徒为着犹太人的利益着想,在他们相处的时候,尊重他们的在律法上的传统和习俗。当然,外邦信徒要谨慎,不要落入将自己置于律法之下的陷阱里去。


第十二章一些特殊问题


外邦人不在律法之下。然而,并非每个基督徒都认同这一点。通常外邦信徒都会认为他们仍然必须遵守律法中的某些条例。上文中我们已经澄清了我们是否仍在十诫之下这个问题。除了这个问题外,其它最常见的问题还有:

  • 1、守安息日

  • 2、什一奉献

  • 3、饮食条例


人们常沿用的逻辑是这样的:上述几个方面的宗教制度是神在颁布律法之前就早已定规的,因此,对于信徒来说,尽管律法已经在十字架上被废除了,但他们仍有义务持续遵守这几方面的定规。


守安息日


在摩西的律法中,“安息日”一词应用于几个不同的节期,但通常这一词主要指一个星期的第七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守安息日的观念是神在创造世界的时候便确定了的(创2:2-3)。在西乃山,安息日被纳入摩西律法,列为第四条诫命(出20:8-11;申5:12-15)。安息日是为了使人得到休息(出20:10),并行一些属灵的礼仪(利24:5-8;民28:9-10)


除了一周第七天的安息日,律法还规定了其它的安息日:

  • 1、赎罪日(利16:31;23:32)

  • 2、吹角日(利23:24)

  • 3、住棚节(利23:39)

  • 4、第七年是安息年,田地要歇耕,以色列民的债务要豁免(利25:2-7;出23:10-11;申15:1-18)

  • 5、每经过七个安息年后,第五十个年头定为禧年,这一年中,以色列各处的田产要归还给原来的持有者,民中为奴仆的人要重获自由(利25:8-54)


对于信徒来说,所有这些安息日,连同摩西律法的其它部分一起,都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废去了: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3-17)


请注意,保罗明确指出,我们已经没有义务守安息日或其它宗教节日了。这些律例都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了。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知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9-11)


值得注意的是,在耶路撒冷会议最后的决定中并没有提到要求外邦信徒守安息日(徒15:28及后面的经文)。


此外,早期教会是在每星期的第一天聚会,并不是在第七天:


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掰饼的时候……(徒20:7;另参:林前16:2)


这是耶稣复活的日子,又称为“主日”(启1:10)。


虽然守安息日这个宗教仪式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我们仍然需要休息,无论身体、精神还是情绪都需要得到休息。这是起初的律法里面所包含的属灵法则(罗8:4)。


耶稣告诉我们要休息:

他就说:“你们来,同我暗暗地到旷野地方去歇一歇。”这是因为来往的人多,他们连吃饭也没有工夫。(可6:31)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属灵的休息对于信徒来说具体意味着什么。它比什么都不做、看一整天电视有深刻得多的意义,因为这样的闲散并不是真正的“休息”。在每周的休息时日,我们应当停下来看一看:往后看,往上看,而且往前看。


1、向后看(回顾):我们应当暂停下来,回顾过往的一周,并思想它的意义和目的。


2、向上看(仰望):我们应当来到神的面前,让他光照、显明我们心中的动机,使我们重新对准他的旨意和心意。这段时间应当是我们回归永恒真理的时间,以便整理我们生活中所持守的真理和对神的委身,重新校正我们的属灵光景,再次确认我们所信的内容以及和我们行事为人的动因。这样的“向上看”需要通过祷告、阅读(圣经、属灵书籍等)、灵修和思考来实现。


3、向前看(展望):我们应当看将来要发生的事,并思考、默想关于未来的潜在问题、机遇和可能性。此外,我们还需要界定我们的使命:展望未来,立定心志过一个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深入思考我们在将来的日子要走向何方,明确我们的心意,并把自己献身于这份使命。


这就是信徒每周休息的属灵意义。这种休息不应该围着一些律法主义的问题打转,比如信徒星期天能否逛公园或打扫家庭卫生,或是哪一天是我们“应当守的”。安息的核心实质在于对神的属灵追求,在于理清、回归到他对我们的人生所怀的旨意中,在于靠着圣灵从新得力。


因此,对于敬虔的基督徒而言,虽然他是自由的,已脱离了守安息日的义务,他也决不会因此就身兼三份全职工作,让工作毁了自己的身体和家庭;相反,他的自由会带来他与神之间更深刻、更亲密的关系。


总而言之,基督徒的确需要休息,但他是自由的,他不需要守摩西律法所规定的安息日、以及其它圣日和节期。


亲爱的听众朋友,今天我们学习了《基督徒与律法》的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的上半部分,在下周的节目中我们将继续一起来学习《基督徒与律法》的第十二章下半部分,欢迎你到持续收听,也谢谢您的关注,愿上帝赐福与你,我们下周再见!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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