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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曼宁
其次,通过将罪显明出来,律法揭示了人没有能力自救,从而显明人对一位救主的极度需要。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堕落后的人类生来就有一种倾向,就是不依靠神。当人发现自己的缺陷时,他的第一反应通常是自己弥补自己的罪恶,靠自己的努力来成义,而不要依赖神的恩典和怜悯。很多以色列的宗教人士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他们)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10:3)
以色列人没有服从神。神赐给他们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表明他们能够遵守律法,建立自己的义;而是为了让他们明白,自己根本不能遵守律法,因此迫切地需要一位救主。
第三,神通过赐律法给以色列,预表了弥赛亚其人其事的许多方面。藉着这位弥赛亚,罪要除净,救恩之门要向人打开。
这一点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完成的:
1、直接启示的预言,指出那位将要来的弥赛亚必为自己的百姓带来救恩,使他们称义。
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约1:45)
在旧约圣经中像这样的直接预言还有很多(比如创3:15;申18:18-19;诗23;赛53;等)。耶稣自己也曾向他们指证过: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39-40)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5-27)
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24:44-45;另参:来10:5-7)
2、律法中的预表是对弥赛亚的预示。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来10:1)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你形体却是基督。(西2:16-17)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会幕、祭司之职、祭物、节期、圣日、各种律例以及礼仪都是预表,从许多方面预示了基督。
因此,神把律法赐给以色列人,为要显明人的罪,让人认识到自己无法成就义,而是迫切地需要一位救主;此外,律法通过预表,也启示出,那位将要来的弥赛亚必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并带来真正的义。
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将律法的目的进行了总结: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师傅”一词指富人家中地位较高的仆人,负责给主人的孩子传授启蒙知识,陪伴孩子上学放学。师傅的责任是寸步不离他所要照管的孩子,防止孩子结交不良伙伴,并且随时对孩子进行道德方面的教导。师傅要一直承担这份责任,直到他所照管的孩子长大成人为止。
同样,神赐律法给以色列人,也是为了把他们领到弥赛亚面前。律法是暂时性的,神的用意并不是通过律法拯救以色列人,而是通过律法引导以色列人信靠基督。正如孩子长大成人后,能以儿子的身份成为家庭一员,拥有儿子所应有的所有自由和权利时,师傅的工作就结束了一样,当律法把以色列人带到他们的救主弥赛亚面前时,它的使命就完成了: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5)
律法不能将人从罪中拯救出来,但它的确可以通过人对惩罚的惧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犯罪。
......(我们也知道)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提前1:9-11)
神的心意是通过律法来抑制以色列人犯罪,从而将以色列从他们周围拜偶像、行邪淫的四邻中分别出来。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地,就是我要赐给你们为业、流奶与蜜之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所以,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利20:22-26)
最后,神赐下律法是为了保全以色列,保罗在加拉太书中也提到了这一点。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加3:23)
律法使以色列成为一个特别的民族,以其特有的礼仪和律例把她从万民中分别出来。神的用意是要以色列作“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之中。”(民23:9)
尽管以色列的悖逆使这个民族被驱散到列邦中,但犹太人在其它文化背景中仍然保持着自己的特质。他们从未丧失自己的民族身份,而这种民族身份得以保存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对摩西律法的持续认同和委身。
概括地说,神赐下律法,从来就不是为了救人脱离罪,而是为要显明人的罪,让人认识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神这样做并不仅是为了让以色列受益,而是要透过以色列的经历,向全世界显明人类极度的罪恶。
此外,律法也把那位将要来的救主启示出来。在以色列等候她的弥赛亚把她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那段岁月中,律法抑制了她的罪。弥赛亚来临时,他的百姓却弃绝了他,他们因此被抛散到列邦中。尽管如此,以色列人仍然因着摩西律法持守着自己的民族身份;在此期间,神要预备他们,好叫他们在弥赛亚再次降临时接受他。
律法的所有这些目的都是暂时性的: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5)
所有的这些目的都在基督里实现了: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了义。(罗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律法的终极目的就是基督,这就是基督没有废掉律法且超过律法的含义。从此那些在基督里的,就已经是成全了律法的义人,这意味着我们能够靠着神的恩典和运行在我们里面的大能,活出律法所要求的一切美善,不是由于自己,是耶稣基督已经完成了的大能在做、在彰显基督的生命,这生命是自由的,是释放的,不再有律法的轭,而有基督的轭(太11:29),这轭是充满爱的能力的轭、是轻省的轭。明白这些,你就无需自行另守“律法”,以图得救或称义,以致将自己重新置于律法之下,坠落自恩典之中。
因此,律法不是神对他百姓的最终计划,而仅仅是将以色列人领向基督的一个途径。事实上整本圣经都是在述说神的救恩,都是指向基督;整本圣经都是给耶稣基督作见证的(约5:39),向人启示神自己。基督才是神的目的、神的计划(西1:16;罗11:36),有了基督,就成全了律法,就满足了神的公义,得以与神和好。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弥赛亚与律法的关系。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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