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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抨击自义》
人生是否有意义
很多人想过一个问题——人生是否有意义?
他们想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他们觉得自己的心里很虚空。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文化水平高的人还是文化水平低的人,是有权的还是没有权的,无论是哪个民族、哪个国家,人人都在这一方面一模一样,都不能逃脱这一问题。为什么人心都是这样呢?
主要的原因有赖于人与神之间的关系。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一些人开始思想,“但神是不存在的。你怎能说这个问题基于我和神之间的关系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两件事。
第一,神的确存在。我知道很多人说神不存在,但是,这个说法基于事实吗?不是,而是出自于人败坏的理性。如果我们诚实地思考自然界的美妙和次序我们就看得出来是由一位智慧、大能的创造者设计了万物。
我知道还会有一些人说:“我们是相信进化论,一切都是偶然存在的”。可是如果你真正地相信这一点,那么你的信仰就很偏见也无道理。我们都知道某些东西是不能偶然形成的;比如,一只手表或一台电脑绝对不会是偶然存在的。如果说一只手表它的零件还不能自由碰撞地存在,那么,认为有生命的东西能够偶然地从无到有地存在就更没有道理了。
然而,还会有一些人说:“好,如果神真的存在,那么我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祂呢?”这些人的问题在于,他们根本不了解神是怎样的神。圣经告诉我们,神是灵,祂没有身体。因此,我们的肉眼无法看见祂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也不能把神带到研究所里面拿出祂量一量,称一称,然后向别人发表说神是怎样的神。
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够这样研讨神,那祂就不如我们,也就不算是神。或许有些人会这么说,“好,说到这里我都能明白,但是为什么至今我们感觉不到神的存在呢?祂是不是离我们的世界很远,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圣经对这些人的问题是这样回答的——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意思是神是无所不在的,因此祂离我们所有的人很近。
那么如果情况正是如此,我们到底为何感觉不到神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来看我们的第二点——罪。圣经告诉我们,我们都犯了罪(罗3:23)。
或许你会认为这样的说法很正确,自己的确很坏;或许你也会认为,自己从来没有杀人或犯过奸淫等滔天大罪,所以这样的说法不对。 但无论你是哪种人,请不要忘记,正如你不能在中国按照自己的标准来决定自己是否是个犯人,而必须看本国家的法律是怎么算你的那样,你在神的面前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标准来算罪是什么,决定自己是否有罪。
相反,因为圣经教导我们罪等于违背神的律法,所以你就必须按照神的律法来算自己的光景如何。那神的律法说些什么?我到底怎么知道自己有罪?
十诫指出我们的罪
我们可以看圣经中的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在这里我们读到:
第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里告诉我们,敬拜或忠心于任何其他的神是一种罪。不但如此,这里的含义也是,我们应当把神当作我们的神,爱慕和敬拜祂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相信无神论也同样是一种罪,因为这样我们没有给神祂当得的爱、尊重和敬拜。
第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里告诉我们,我们不可以使用任何偶像、影象或图象来代表神,因为神是个灵。由于这些都会歪曲我们对神的理解,因此我们只要用心灵来敬拜祂,而不是塑像来敬拜祂。每当我们用这些东西来代表神的时候,我们就犯了罪。
第三,“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这里告诉我们,我们不可以滥用神的尊名说任何话。你说过亵渎神的话妄用了祂的名没有呢?如果是这样,你就犯了罪。
第四,“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里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每周把一整日的时间分别为圣用来专门追求神和作祂国度的事,而把平时的世俗职业和享乐放在一边。 你是否常常这样? 如果没有的话,那你就犯了罪。
第五,“当孝敬父母……”。这里告诉我们,我们要尊重我们的父母,包括在心思、言语和行为上都是如此。根据圣经,“父母”一词不但是指肉身的父母,也是指所有在你上面有权威的人(包括上司、政府官员等)。你是否时常孝敬你的父母和所有在你上面有权威的人,情愿地向他们履行当尽的责任,甘心乐意地顺服他们不违背神律法的吩咐呢?如果没有的话,你就犯了罪。
第六,“不可杀人”。这里不仅仅是指用手来谋杀一个人。圣经告诉我们,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请问,你是否恨过别人?这里的含义是,我们在凡事上要忍耐,乐意和睦,恒久宽容,以善报恶,连仇敌也要这样对待。因此,若你没有这样,你也犯了罪。
第七,“不可奸淫”。圣经告诉我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因此,无论是在身体、意念、感情、言语还是行为上,我们都要圣洁。请问,你每时每刻都在这些方面贞洁吗?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你就犯了罪。
第八,“不可偷盗”。这里不但告诉我们不可偷窃、抢盗等,也告诉我们不可作任何欺诈性的行为,虚假的度量衡,要在人与人的契约或生意中讲究诚实、守信和公平。请问,你是否时常这样作?如果没有的话,你就犯了罪。
第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里告诉我们,要保守并增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以及他人和我们自身的名誉。在凡事上都要实话实说。请问,你是否每时每刻都这样作过?若不是的话,那么你就犯了罪。
第十,“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这里告诉我们,要对自己的处境完全知足,不可对自己的现状不满,对邻舍的善况嫉妒或难受,也不可对他所拥有的任何东西起贪心邪情。请问,你是否作过这样的事?若是这样,那么你就犯了罪。
看完这些,没有一个人能够否认自己有罪。神的诫命清清楚楚的证明,人人都有罪,而且圣经也说每个人都生在罪中,这样我们在神面前就没有可说的。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一切与我们感觉不到神的存在有何关系呢?
罪带来的后果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请你跟我一起来看罪所带来的后果。根据圣经,罪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人现在处在一种很可怕的状况中。这种可怕的状况包括些什么呢?
第一、罪使人落入死亡。很多人认为,死只不过是人存在的自然尽头,但圣经说罪的工价就是死,即死是神对罪的刑罚。在神的面前人都是有罪的。并且因为神是圣洁和公义的,所以祂不能接纳任何有罪的人。
第二,死不但涉及到我们的身体不再有生命,归回尘土,而且它涉及到我们的灵魂。圣经告诉我们:“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赛59:2)”。
我们的罪使我们丧失与神的关系,也断绝了我们和祂之间的交通。这样,罪就使我们的灵魂变成死的。因此,你感觉不到神的存在不奇怪,因为你的灵魂是死的。正如问一具在坟墓里的尸体“头发的颜色是哪种”是无用的,同样,问一个死在罪里、灵魂没有生命的人“神是否存在”一样完全无用,因为他的灵魂是死的。所以为了经历到神的确存在,你所需要的就是得着新生命。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看了,罪所带来的两个后果是人人都伏在定罪之下,必须受罚,以及我们的灵魂都是死的,是与神隔绝的。好,现在我想提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看到我们的光景是如此地可怕,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怎能逃脱受罚?怎能与神和好?怎能得新生命叫你的灵魂活过来呢?总之,我们怎能解决罪所带来的这些后果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人认为我们可以行许多善来赢得神的悦纳,但这是绝对不能的,因为就象一个法官不愿听一个犯人说:“我从今天开始要多行善”而把他释放了一样,公义的神也更不会。其他一些人认为,“我比别人好,所以神不能不接纳我。”然而,圣经告诉我们,神审判人的标准并不是看我们与别人相比来判定的,而是按照祂的诫命;并且我们已经看过,祂的律法指控我们都有罪,并当受审。
神亲自解决罪的问题
可能还会有些人说,自己到神面前受审的时候,肯定要这样辩解:“神啊,我的善行比我的罪多,所以祢应该悦纳我”。但请问,有哪个法官会因听一个犯人说自己的善行比恶行多之后就释放他呢?这是不可能的。同样,神也完全不会这样处理我们,圣经告诉我们,我们都会按照个人的行为受审。神要按照每个人所想所作的一切报应各人。
可见,因为我们都有罪,所以我们都无法逃避神的审判,也无法凭着自己得蒙祂的悦纳,相反我们都必然会因自己的罪而受极其可怕的惩罚,即灵魂和身体在地狱里永远遭受痛苦和煎熬。
看到这些,人是无指望的,没有办法避免自己当受的惩罚、也无法重新与神和好来认识惟一又真又活的神。但奇妙的是,人在这种无力无助的景况中,神亲自起来解决了我们的问题。
是的,神有办法既饶恕我们又满足自己的公义。祂是怎么做到这些呢?我们怎能重新与祂和好,认识神,并且避免我们当受的惩罚,永远与祂同在呢?神又怎能同时不忽视祂自己的公义,平息祂对我们罪的忿怒呢?请认真地看以下的话;
圣经告诉我们:“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为我们死”(罗5:8)。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为了解决我们罪所带来的问题,神差派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耶稣基督降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替我们罪人而死,承当我们当受的刑罚,满足神对我们罪的审判与刑罚,这样除掉使我们与神隔绝的罪恶,以使我们罪人能够与神和好,重新与祂有关系。
那问题在于,基督的死怎样使我们与神和好呢?基督的死怎能解决我们罪的问题呢?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是无罪的,因此祂没有必要受到任何惩罚。
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祂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们的罪被归在祂的身上被算为祂的(以赛亚书53:6),然后祂替我们承受我们当受的惩罚,承担了神向我们的罪所有的忿怒,这样,我们罪人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的面前得蒙祂的悦纳。那我们到底怎样才能领受这些美妙的祝福呢?
根据圣经,我们要先悔改自己的罪,在神的面前跪下来说;“神啊,看到祢的诫命,我现在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人,而是一个罪人,在祢的眼中是极其可憎的,也当因我的罪而受罚。我现在也明白我为什么以前不认识祢,因为我有罪。因此我在祢的面前求祢怜悯我这个罪人,借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赦免我的罪,涂抹我的过犯”。
圣经又告诉我们,耶稣基督死后被埋在坟墓里,第三天复活了。祂现在是活着的,并且祂升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边。祂的复活证明神悦纳了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一切,也证实祂的死的确成就了凡信靠祂之人的拯救。因此,耶稣说过:“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这样,为了领受以上所讲的祝福,我们也要归信耶稣基督,跪在祂的面前说:“耶稣,我感谢赞美祢,因为祢愿意在十字架上替我遭受我自己当受的惩罚,使我得蒙赦免,也得享永生”。
圣经说,凡归信耶稣基督的人,都必会得着生命。生命的意思在这里是指在心里得享新生命,这样你才会开始经历到神,意识到祂真的存在,重新与神和好、与祂有关系,并且会发现,与祂有关系是何等的美,也是你生活中最宝贵的。
此外,祂会完全改变你的生活,使你开始恨罪,也不愿犯罪或作任何得罪祂和伤害别人的事。你也会开始喜爱行讨神喜悦的事和使人得益处的事。你会逐渐地领会生活中的意义和价值,并经历到自己存在的真正目的,最后你心中的一切疑问都会借神的救恩得到解决。
朋友,请你不要拖延。谁知道你有没有明天。我劝你赶快找时间到屋子里去,向神打开你的心,求告祂借耶稣的死饶恕你的罪恶,归信基督作为你的主。
福音
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降生、受死、复活和升天,为堕落的人类成就了救恩。
按照父的美意,永生神子,他本与父同等,有父完全的神性,甘愿离开天上的荣耀,因圣灵感孕,由童女所生,且生而为神人:拿撒勒人耶稣。作为人,他在地上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及至时候满足,他遭人弃绝,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承担了人的罪,忍受了上帝的忿怒,替人死了。第三天,上帝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个复活是上帝的宣言:父接纳子的牺牲为赎罪祭。耶稣为人的不顺服付了赎价,满足了公义的要求,平息了上帝的忿怒。复活四十天后,上帝的儿子升天,坐在父的右边,得了荣耀、尊贵和权柄,超乎万有之上。他在上帝面前代表属自己的百姓,替他们祈求。凡承认自己是罪人的,凡承认自己不能自救的,凡投靠基督的,上帝要完全赦免,称他们为义,让他们与自己和好。这就是上帝和上帝儿子耶稣基督的福音。
也愿我们每一个蒙神光照的朋友,能够真诚的向神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做自己生命的救主,在主耶稣基督里,生命更新改变,在主里得着满足的喜乐平安,连于我们的元首主耶稣基督。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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