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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益师(C.S.Lewis)
世界上有一种恶无人能免,这恶在他人身上出现时,人人都会憎厌,而且几乎没有人(除了基督徒)想到自己会犯此恶。我听到有人承认自己脾气坏,或者承认难抗拒酒色的引诱,有的甚至承认性格懦弱。但除了基督徒,我没有听过有谁承认自己犯过此恶,也没有遇见过一位非基督徒,对犯此恶的人不深恶痛绝。世上没有比这恶更不受欢迎,也没有什么恶我们犯了会比这恶更不自觉。而且我们犯的越多,便越不喜欢他人有此恶。
你也许还记得,我讲到性的道德时,曾提醒过你,基督教的道德中心并不在那上面。我们现在才讲到基督教道德的核心。根据基督信仰的导师的教训,骄傲为最大之恶,不贞、怒气、贪婪、醉酒等等和骄傲相比,根本算不得什么。魔鬼是因为骄傲才变成魔鬼:骄傲带来诸般的恶,骄傲是人心对上帝的澈底背叛。
你觉得我说得过份了点吗?你再仔细想一想,我刚刚指出过,一个人越骄傲便越不愿见到别人骄傲。事实上,你要知道自己骄傲到什么地步,最便当的方法是问自己:“别人瞧我不起的时候,别人不睬我的时候,别人在我面前摆架子、好管我的闲事的时候,我心里会不高兴到什么地步?”原来我们每个人的骄傲,总是与他人的骄傲互争短长。我要宴会中的人只听到我在说话,要是有人在大声说话,我便会非常不开心。俗语说:同行如敌国,便是这个道理。
不容人是它的本性,其他诸恶只是偶然不容人。骄傲不以得到一物为满足,一定要得到的多过别人才开心。我们说人们以有钱为荣,以聪明或俊美为荣,但他们实际上不是这样,而是要比别人更有钱,更聪明,更俊美,才觉得有面子。要是人人都一样有钱,聪明,俊美,那就无面子可言,也没有什么可以夸耀,可以值得骄傲的了。要和他人比较才形成骄傲,是种要高人一等才开心的心理。我们若不和别人争短长,骄傲也随之而逝。这是我为什么要说,骄傲和其他诸恶不同处,是它基本上不容人。两个男人争一位女郎,这种争可能来自性的要求;但只是偶然现象,他们也可以爱不同的女人。可是骄傲的人一定要从你手中抢去你的女郎,不是因为他需要她,只是要向人证明他比你强。贪婪能令人相争,要是所贪之物供应不足的话。可是骄傲的人,即使手头拥有的比需要更多,为了证明他有能力、有权,偏偏还会争个不停。世界上几乎一切归到贪婪或自私头上的恶,无不来自骄傲。
试以金钱为例。人因为贪,所以要钱,希望住得舒服点,吃得好点,旅游得称心点;不过到了某种程度便会停止。一个人一年赚一万镑,现在希望赚二万镑,是什么驱使他作此想呢?这种图舒服、图享乐的心,不是来自贪,因为(像1960年代的英国)有一万镑一年已够一个人舒舒服服过日子了;而是来自骄傲,要比有钱的人更有钱,而且还想取得权力。人因为骄傲,才贪图权力。一个人若能指使人,叫他们听话,像玩其兵一样任由摆布,那才有高人一等之感。漂亮的女人到处招蜂惹蝶,引来男人争风吃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当然不是出诸性的要求。这种女人通常毫无性感,原因也是骄傲。一位政客,或者一个国家,悉索无穷,究竟为了什么呢?又是骄傲在作祟。骄傲本性就是要争,不容谁强过它,所以会不断要下去。我要是个骄傲的人,只要这世上还剩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力,更有钱,或者更聪明,他就是我的竞争的对手,就是我的敌人。
别的恶有时还能将人拉在一道:饮酒之徒,好色之辈,常会结在一道,猪朋狗友,相互取乐;但是骄傲永远只有敌视,骄傲就是仇恨;不止仇恨人,而且仇恨上帝。
上帝至高无上,远非你所能亟及。不懂得这一点,根本不认识上帝。一个内心骄傲的人无法认识他,因为他骄傲,所以看不起人,看不起一切。因为他总是高高在上朝下看,所以看不见在上面的上帝。
这就引起了一个可怕的问题:一个彻头彻尾骄傲的人怎么能说他相信上帝,怎么能表现出一派虔诚?恐怕他所拜的是自己空想出来的上帝。他可以在理论上承认,在这位幻影般的上帝面前,他十分微小,但心里头却想像这位神如何赞许他,认为他好过一般人。他给上帝只值一分钱的假谦卑,用这一分钱取得在自己同胞面前值一百分钱的骄傲。我想这就是基督耶稣所说的那种人:他们传讲耶稣,奉他的名赶鬼,但到末日(审判的日子),耶稣会说他从不认识这些人(太7:22~23)。我们当中随时会有人(因为不是真正要传讲耶稣)跌进这个死亡陷阱中。幸亏有个测试的方法:什么时候我们觉得自己的信仰生活很了不起,比别人完全得多,什么时候就是魔鬼(不是上帝)在我们身上作工。要知道是不是与上帝在一道,得看你能不能完全忘记自己,或者能不能看自己又小又不配。最好是能完全忘记自己。
可怕的是这个诸恶中最大之恶,会偷偷进入我们信仰生活的中心。原因很简单,其他较小之恶,是魔鬼利用我们的动物本性,作用在我们身上;但骄傲不是来自人的动物本性,而是直接来自地狱,是灵性层次上的东西,因此比他恶远远难捉摸,也远为致命。也因为如此,骄傲常被用来驱走较小之恶:教师就常常用自尊这种字眼来劝学生检点行为。其实,自尊就是骄傲。不少人能够克服懦弱、贪欲、坏脾气等等,是由于视这些有损自己的尊严,用的也是骄傲。魔鬼会大笑,他非常高兴一个人能做到贞洁,勇敢,自制,只要在后面指挥你的是骄傲。这就好像他不在乎你把冻疮医好,只要你愿意接受癌来交换。
骄傲为灵性上的癌,能吞吃掉爱、知足,甚至常识,叫这一切都无法施展。
结束本章前,必须说明几点,以免读者产生误会:
一个小孩子,功课做得好,大人拍拍他的头;女郎听到恋人称赞她美丽,马利亚听到主耶稣说她可以得到那上好的福份(路 10:42),都会心里欢喜,也应该欢喜,因为这种欢喜不是源于你这个人,而是因为你正正当当应取悦的人高兴你傲的事。出毛病的原因在你本来应该心里想“我教他高兴了,真好。”变成“我真了不起,能做到这点。”你越多喜欢自己,就越少喜欢那称赞,你也越来越骄傲。等到你所高兴的全是自己,对他人的称赞一点不在乎的时候,你已不可救药。因此虚荣虽然也是一种骄傲,大半露在外面,但并不能算大恶,可以原谅。有虚荣心的人十分喜欢听人家称赞、喝采、羡慕,且常会设法博取。这若是过失,也只属孩童般幼稚的过失,说明你对自己的信心还不够,需要人家来看重,多看你几眼;你仍有那份人情味。恶到像魔鬼般的真正骄傲,是目中无人,根本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当然,假若我们作事理直气壮,不在乎人家说什么,这种态度也是对的,也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所关注的是上帝怎么看这件事。这比世人的想法重要不知多少倍。可是骄傲的人所以不在乎他人怎么说,原因却不同。他会说,“我才不在乎这班小子们欢呼,他们的意见管什么事?即使他们的话说得有几分道理,我岂是初出道的小妞儿,听到人家赞几句便脸红?当然不是,我是个大人,有什么场面没有见过。我做事无不力求实现自己的思想,对得住我的艺术良心,为我家的传统增光。一句话,因为我有料,这班人喜欢叫嚣,由他们去吧,我才不在乎。”这种自空一切的骄傲里头反而没有虚荣心在,因为我刚才说过,魔鬼喜欢给你一个大错来“医治”你的小错。我们当然不应该因为虚荣是小过而为之,但决不可以开门揖盗,让骄傲进来驱除我们的虚荣心。
我认为是不是罪得看这里说的“骄傲”指的是什么。通常,这里说的“骄傲”指的是“教心头暖暖的那份称许”,这样的称许当然不是罪。但若因为自己有个显赫的父亲,或者在着名的学校中受过教育,以此来炫耀,这便不对,犯了错误;但仍旧比高抬自己,以自己为骄傲来得好。能放下自己,去爱慕自己以外的事物,是让灵性不给完全毁坏的第一步;但若爱慕世上事物超过我们爱慕上帝,则是不可取的。
上帝可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尊严受损。他要求的是:假若你能认识他,他愿意将他自己赐给你。你若真愿意和他接触,愿意谦卑下来,就能得到那种无限的释放,就能放下那种教你一生不安也不快乐的一件事,这便是对自己尊严的无谓担心。上帝要你谦卑,使这无限释放的一刻可以来到,将那既可笑又丑陋的扮成王侯将相的化装衣着脱下;不再像个无知白痴,趾高气昂,藏在这些假外表里,自以为真是那假扮的人。我多么盼望我自己能更谦卑点,要是我能做到,便可以多告诉你一点这种除下化装衣着后所得到的那种无限释放与舒服。除去假我,不再希望人家“看我一眼”,说自己如何了不起,不再需要装模作样。只要能多走近这美好情境一步,留连片刻,都会像在沙漠的焦渴中喝到一杯凉水那么舒服。
真正谦卑的人不会成天向你说他算不得什么。他不会满口讨好人、奉迎人。真正谦卑的人既愉快又有智慧,十分看重你对他说的话。你要是不喜欢他,会是因为你看见他那么轻松地享受生活,不免心里不是味道。他根本没有刻意去想应如何谦卑,他根本连自己也不想。
要是有人愿意谦卑,我可以告诉你如何走第一步。这第一步是要认识到人是骄傲的。这是相当大的一步。不走这一步,什么都没有用。你若认为自己并不骄傲自大,你其实已经十分骄傲自大了。
选自《返璞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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