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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雅各 杰利·纽康
「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章34节
基督教对美国建立的冲击
1992年末,密西西比州长佛迪司(KirkFordice)因公开宣告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兴起了一场辩论的风暴。厉害到在他宣告之后的那个周末,他被迫要向民众道歉。华盛顿时报在评论整件事时,作了一个很好的结论:是「基督教国家」这个卷标成了争论的字眼。其实,早在1954年时,一位先进的美国人即曾斗胆地说了和佛迪司州长类似的话:
我认为一个人若不明白圣经和救主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守护神,他就无法明白我们国家的历史。不论是维吉尼亚的宪章或新英格兰的宪章,都在说明同样的目标,无疑地,这是一块蒙受基督教所赐福的土地。
是谁说了这番可能被误为是没有分寸的话呢?他是华伦(EarlWarren),1954年时的加州州长,后来还担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到底美国有多少程度或曾经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呢?这一章的目的是要证明,基督教信仰如何在美国的发展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并替这个世界立下了一个优良政府的榜样。如果没有耶稣,永远不会有一个美国。而当美国这个国家远离基督时,无疑是在切断最初致使这个国家伟大的根源。这里有二个针对此题目非常有帮助的资源:一是大卫巴顿(DavidBarton)的《分离的迷思》(TheMythofSeparation)和约翰艾兹摩尔(JohnEidsmoe)的《基督教和宪法:我们祖先的信仰》(ChristianityandtheConstitution:TheFaithofOurFoundingFathers)。纵观世界历史,从宗教、政治和经济自由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一样拥有这么多的自由。她跟其它之前的国家不同的是,她愿意为全世界意念相同的国家铺路。一直以来,她是世界的灯塔。甚至今天,当一些不自由国家中的人愿意冒死潜逃(譬如跨越公海),来享有这里所拥有的机会和自由时,就是在说明这个事实。这些自由的真正源头是什么?拿走基督教,就不会有今日大家所熟知的美国。虽然基督教对其他国家的政治形成亦带来了许多好处,但是这一章要强调的是,美国在最初建国的二百年里,曾表现出世界最美好的希望和最崇高自由的典范。
整理人:有盐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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