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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9 守圣殿之门的职份:历代志共在三处记录了守门者的名单,本文似乎是在另外两个人名 单的基础上补充了新的名字。(9:17-27)记录了了沙龙、亚谷、达们、亚希幔等四个家族的名字,(16:38)则记录了俄别以东和何萨的名字。据本文,负责看守圣殿门的有米施利米雅的18个子孙,何萨的13个子孙及俄别以东的62个子孙。利未人虽然被分别为圣而不参战,却决非懦弱。作为看守圣殿门的人,他们拥有足以担当此任的勇武与智慧(8,14节)。为了把他们也分为24班次,大卫似乎特意付出了一番努力。关于这一点,请参以下的图表。
26:20-28 掌管府库者: 利未人所担负与圣殿相关的职务涉及到极细微之处。事实上,在人看来,掌管府库的职务或许不会那么重要。然而,大卫却关注到如此细微的地步,这是表明他是以何等姿势事奉并委身于神。虽然这是极其微不足道的事情,利未人却心甘情愿地顺从了神的呼召,我们可由此看到。圣徒皆是组成圣殿的肢体,即便是最微不足道,若缺少了,整个圣殿也是不完全的(林前12:27)。
26:29-32 圣殿外部的职务: 上文介绍了服事圣殿的诸般组织,本文则介绍了圣殿裁判、行政、治安等体制:①司法体制:比起各支派的领袖,专门研究律法的利未人可能会更适合履行司法上的任务。日后,南犹大的约沙法王执政时,这种司法上的体制和组织就形成了体系<王上21:12,13,圣经中的的审判制度>;②行政体制:利未人并没有仅仅事奉圣殿,而是在整个行政事务方面担当了主导作用,这如实地表现出神政国以色列之貌。哈沙比雅家族担当了约但河以西支派的行政长官,耶利雅家族则管理约但河以东支派的行政业务。据推测,这些行政业务与税金有密切的关系。内中包括归到国库的税金和献给神的十一奉献。
27:1-34 军队的编制: 本书作者以长达四章(23-26章)的篇幅说明了服事圣殿之职的组织体系,如今捉到圣殿外部职务即国防、地方行政及治安领域等。这种记录顺序所依据的是大卫的具体经营顺序。反映出了大卫比任何事情都更加重视敬拜神与圣殿的事奉。
27:25-31 王室的财政管理: 本文罗列了管理大卫王所得私有财产的人之名单。在古代社会,一般用国民所缴纳的税金来支持王室的财政,即便是生灵涂炭,国王却大都能过骄奢的生活。但是,大卫并没有单靠税金来解决王室财政,也使用了自己的产业来支持王室财政,而百姓的税金则主要用在王国的统治上。在本文,我们要以看到神为大卫所施的丰盛恩典。
——摘自《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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