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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道文集精选》
文:王明道 主播/后期:以斯帖
“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彼得就拉着他,对他说,主阿,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太16:21-24)。
在上一段经文中,我们看见毁坏自己的身体是罪,是神不喜悦的事。那样顾惜自己的身体必定是神所喜悦的事了,怎么我们又说撒但引诱信徒顾惜自己的身体呢?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神要我们保守我们的身体的时候,我们若去毁坏就是罪。
神要我们为他的道和他的工作舍弃我们的身体的时候,我们若顾惜身体不肯顺服神的旨意这也是罪。这两件事中我们去作任何一件都是违背神的命令,也都是撒但所喜悦的。
上面所引的一段经文正是显明这个道理。主耶稣往耶路撒冷去,在那里要受苦被杀,这本是神所安排的;并且他必须这样作,方能成全救赎人类的大工。他这样作不是违背神的命令,正是顺服神的旨意;不是阻碍神的工作,正是成就神的工作。
不料魔鬼竟利用最爱耶稣的一个人——彼得来引诱他违抗神的命令。这种诱惑从表面看来好像是出于善意,且是应当接纳的。劝主耶稣不要去受苦被杀,这真是出于爱心的劝告,谁能说是不好呢?哪知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一个信徒受痛苦遭损失,这非但可以使神的名得荣耀,使多人得益处,而且那受苦的信徒也要因此得大福分呢?
主耶稣往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杀,这在当时真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和损失。但正是因他所受一次的损失,神救世人的工作得以完成,死在罪中毫无指望的人类可以得着生命,就是主耶稣自己也因着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囗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如果我们明白主耶稣在耶路撒冷受苦被杀所成就的事工,和他因受苦所得的赏赐,我们便晓得当时彼得的劝告不但不是出于善意,而是出于恶意;不但不是爱主耶稣,反倒是要害他。不过彼得说这话的时候并未曾怀着恶意。他爱他的主,他想要救护他,可是因为他不明白神的旨意,他只体贴人的意思,以致被撒但所利用。
幸而主耶稣看明白了神的旨意,又抱有完全顺服神的心志,所以未曾顺从魔鬼的引诱。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还能思想那种结果将要怎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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