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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罗 6:12)。
有这么一种植物,它能够把另一株树木“绞”死而后夺取它的地位来生活。这就是生长在美洲热带的攀援附生植物,当地人称它为催命藤。
开始的时候,鸟类把催命藤的种子传播在像榕树那样大的树干上,这颗种子渐渐发芽,以后,就迅速地长大起来,伸展着它那坚韧的气根,紧紧地绕住大树的树干。就这样,大树因为营养分的上下流通受到阻碍而逐渐被“绞”死了。
古语说:“勿以恶小而为之。”
多少罪恶都是一点点开始,你若不从速辖制它,慢慢它就要辖制你,如同癌细胞,逐渐扩散,置你于死地。
常言道:“一不作二不休”。这说明犯罪的人,不只是犯一件就截止了,乃是由不了自己接二连三的犯下去。一丁点的小罪有如原子,它会裂变成许许多多质子介子使你无法抗拒。
我们也许还能记得当日大卫王,起初犯了奸淫,为了掩盖这件罪,就用尽心机,绞尽脑汁。起先是用诡诈的妙计,结果未能成功,真是“一不作二不休”,便进一步产生凶杀的方法。所以奸淫,诡诈,凶杀,便相因而生。
无怪乎主当日那么严厉的儆告我们说:“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
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可9:43-47)。
是不是真的把犯罪的手脚砍掉,把犯罪的眼睛剜掉?不。
主的意思叫我们对付罪恶,要果断要坚决,不怕一切的牺牲,忍受一切的痛苦,咬紧牙关,一刀两断,不容许哪怕是一丁点罪恶在你身上有立脚之地,否则它就会如同催命藤,“绞”你于死地。
西方有句谚语,大概是这样说:“你虽然无法禁止鸟(指魔鬼)在你头上飞过,但能禁止它在你头顶作窝”。
意思是,没有人能避免诱惑和罪恶的侵袭,但能藉着神的大能拒绝罪恶在你心中停留生根。
“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林前5:6,加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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