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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迦勒
未婚同居只要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对任何人都没有妨碍,应该不能算是罪吧?罪应该是对别人有伤害的。可是,基督徒常说这种行为是罪,不知道有没有圣经根据?
众所周知,罪是会对人产生伤害,只是有些罪带来的伤害是直接、立刻显明出来的,有些罪带来的伤害则是间接,或许在日后才会显明出来,婚前同居带来的危害就是属于后者——偷尝禁果往往日后就要吞下苦果。
有统计显示,婚前同居的人将来发生离婚与婚外性行为的比例,都远远的高于那些没有过婚前同居的夫妻。
美国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在婚前有过同居行为的情侣,他们婚后的离婚率高达80%;在另一项对3300名成年人所做的调查研究表明,有过婚前同居的夫妻相较那些没有过婚前同居的夫妻,离婚的可能性要高出46%。
另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未婚同居的人,他们与伴侣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的比例高达57.7%。摘自《环球时报生命周刊》(2006年02月14日第二十二版)
不仅仅是在婚姻方面,其他还有许多你情我愿,似乎并没有直接加害第三人的事情,也都有可能被神或被社会视为犯罪的,因为它们都会间接给别人带来伤害。
比如,有人想自杀,有人帮他实施自杀;或者有人想吸毒,有人帮他提供毒品;有人卖淫,有人嫖娼……这些行为看似都是你情我愿,其实,间接对别人、对社会都会产生无法预测的危害。
合乎‘人’的意思,却未必合乎‘神’的意思。
人是被造的,创造我们的主为我们人类制定了正确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如果脱离上帝的要求,而按‘我们认为正确的’方式生活,那么,人类常常是自己伤害了自己、伤害了他人,还不知道呢!
婚姻是上帝为人类设计的,不单是一种简单的生理需要和繁衍后代的目的,这些只是低级的,动物性的。人类的婚姻不能仅止于此,还要包括更重要的社会责任、伦理责任。
结婚的程序中,在众人面前的公开作见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举行婚礼,比领取一张法律文书更重要。如果没有这一过程,严格地说,就不能称为结婚了(除非特殊情况下,条件不具备)。
我们从耶稣降生的情形,也能看到神在这方面的心意。
【太1:18】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圣经说当时,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只是还没有迎娶。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马利亚与约瑟已经订婚了,只是还没有正式举行结婚仪式。我们看到此时,马利亚与约瑟仍然各自住在自己的家里,保持着童贞的身份,并没有同房,也就是婚前他们并没有同居。
那些能够在婚前克制自己性欲,直等到婚礼之后才同房的人,他们在结婚之后也就更容易保持自己的婚姻圣洁。那些忍不住自己,或者对待性行为随便的人,结婚以后也就很容易出问题,这也正符合上文提到的调查结果。
哥林多前书3:16/17“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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