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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类似的问题,已不只一位读者问及,兹混合简复如下:
基督徒是应当凡事遵照神的旨意的;因为主耶稣在世上时,也是凡事以神的旨意为依归的(约4:34,5:30,6:38;太26:39)。但怎样才能知道所行的事是神的旨意,则要看所行的事关乎那一方面。例如:
照上面所提的吃饭、穿衣、睡眠、购物等问题,都是关乎生活方面的需要,这等事只要观察是否合乎生活的合理需要,就可以知道是不是神的旨意。譬如:饥渴时饮食,寒冷时穿衣......。这当然是合乎神的旨意的。神在宇宙间立定了一些自然规律,使人在需要饮食时感觉饥饿,需要穿衣时感觉寒冷;又使饮食与衣物能给人饱足和温暖的功效。
我们若顺着这等自然规律生活行事便是神的旨意,因为这些规律是神用以管理万物和人类的。但我们若违反这等自然规律,饥饿却不吃饭,寒冷却不穿衣服;或虽然饱足仍口馋贪吃,荒宴无度;虽已温暖,仍奢华浪费;虽然手头拮据,仍出街逛游,虚耗金钱......,便不是神的旨意了。
另有些事关乎道德行为的,可以按真理的知识判断。例如各种不义、贪婪、恶毒、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罗1:29~31;加5:19~21)这一类的事当然都不是神的旨意。
除了这些可以按一般生活常识或真理知识判定是否神旨意的事以外;有些事是特殊的 -- 神只施行于某一民族或某一个人身上,并不普遍适用于个人,或各时代的事 -- 例如:神曾使红海分开让以色列人经过(出14:22~31),降吗哪给那些行走旷野的以色列人吃(出16全);摩西禁食四十昼夜(申9:9,18,28);约书亚使日头停止(书10:12~14),主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约11全)和各种神迹......
这些都是神特殊的旨意,只是在特殊的情形行之,神并非要降吗哪给各时代的以色列人吃,只降给在旷野时期的以色列人;主耶稣并非要叫一切死人都像拉撒路那样复活(在此指不是荣耀的复活)......
所以,这些事不能因为神曾行在某人身上,便强行要求神照样行在我们身上,必须听随神自己的喜欢,也不能困为神未曾行在自己身上,便武断神所行的那些超自然的事都是不实在的。
至于有关个人的学业、职业、婚姻、行程、前途......等类的事,既属于个人性质的,就必须自己留心寻求、观察、祷告。却不能希望有一种像小学生看图识字那么简单的懒惰方法来明白神的旨意。事实上神对不同时代的人,各用了不同的方法显示他的旨意。(参创24全;出13:21~22,28:29~31;尼7:65;拉2:63;书7:13~16,10:3,17,19;士6:36~40;撒上3:1~4,14:41~42;王下2:10;太1:21;徒1:23~26,6全,8:26,13:1~3;林后13:8;加2:8;罗1:13,15:22;林前16:9;帖前2:18)。
信徒既都需要明白神的旨意,而各信徒的真理造诣,学识程度和天赋的悟性,都各不相同,神对于教导各人明白他旨意的方法当然也就不能绝对相同。所以在明白神旨意的事上,别人的经历虽可以作为个人的参考,却无须十足模仿,各人应从自己的经历中领悟。但以下的几个原则却是任何要明白神旨意的人所不可忽略的。
所作的事不应与圣经的真理抵触,应当合乎真理的原则(林后 13:8)。什么是合乎真理原则?除了圣经明文所列举的各种罪恶的事以外(罗1:29~31;可7:21;加5:19~21),凡是合有"黑暗"的成分,需要用诡诈或谎言来掩饰的事(路12:2~3);出于自私和贪慕虚荣的事(腓2:1~4);疑惑不定的事(罗14:23;林后1:18;雅1:17);盲从冲动的事(约18:10~19);都不合真理,反之一切光明和爱心的行事必合乎真理(罗13:8;弗5:8~10)。
信徒理当尽力追求明白神的话语 -- 圣经。不但要熟读,也要明白其中的正确意义,然后才能随事按真理判别。圣经既是记录神对于各时代和有关救赎计划的旨意的一本书,明白圣经当然是明白神旨意的重要关键了。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 2:8),如果是神的旨意要你作某事,必然先在你内心感动你。但注意圣灵的感动和情感上的冲动不同;情感上的冲动只在情绪十分热烈兴奋的时候存在,情绪回复冷静之后就不存在。
但圣灵的感动,在情绪冷静之后依然存在,并又经过真理的判别之后,仍常常在心中发声,使你必须有所"交代",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负担"。这种"负担"常在你对于某方面有所"看见"之后才临到你的。
在明白神旨意的事上,留心环境的安排,也是重要的原则之一。环境上的安排与内心的感动互相配合,常是神旨意的凭据。彼得赴哥尼流家布道前,内心的感动与环境的安排是配合的(徒 10:17)。使徒保罗在他的行程中,有时也留意环境上的安排,例如:甲、因有阻隔而延迟到罗马(罗1:13~15;22),乙、因工作果效好而留在以弗所(林前16:8~9),丙、因撒但的阻挡未回帖撒罗尼迦(帖前 2:8)。
"......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 12:2),"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 5:10),"察验"表示应当运用心思。最危险的一种明白神旨意的方法,是故意不运用神所已经赐给我们的心思、悟性、真理的知识,却去等候一种外来的或忽然的感动,并且就凭着那一下子的感觉,便肯定为:"神咐吩我......""神要我作......"这是很容易被魔鬼所乘,使人陷入迷途的:所以在寻求明白神旨意时,不可忽略了运用心思"察验"是否正确无误。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2)。注意保罗在此先论完全的奉献,后论察验神的旨意。许多时候我们未能察验什么是神的旨意,是因为没有完全奉献和"更新"的心意。还有许多自己的拣选和属肉体的喜好放不下,因而无法判别什么是正路。所以充全的奉献,是我们能正确运用一切真理知识和悟性,判别神旨意的先决条件。
许多信徒将完全奉献的心和究全不用心思去察验,这两件事混淆起来。他们将不用心思当作是完全没有自己的拣选 -- 当作是完全奉献 -- 而另一方面,还有好些属"己"喜好未放弃自己却不去对付。这样使很容易发生错误。完全奉献的意思不是不用心思察验;乃是在"察验"时完全不体贴自己的喜好,而决心绝对顺服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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