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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
圣经
曾听过这样的说法,孩子出生的第二天才开始管教就已经太迟了!
《不快乐的小孩》书中,有这样两段话:“一旦孩子度过婴儿期,所有的行为模式便已确立。”另一段这么说: “除非有外力的介入,否则精力过剩,或是性格具有攻击性、难以控制的学龄前儿童,到了小学时期便会成为愤怒、孤僻的孩子……到了青少年时期,这些孩子可能进一步涉及犯罪行为……到最后陷入重大罪行。”由此可见,管教是多么的重要。
由于环境的差异,每个儿童需要的管教方式也有所不同。尽然如此,我们却可以从圣经中找到一些管教孩子的原则。
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来12:6)
管教和爱不会互相矛盾的。
詹姆士·杜布森说: “爱和管教双管齐下,可以影响孩子的态度。这两方面并非互相冲突、对立,而是一体两面,缺一不可。管教的行动不会减损父母的爱,这是父母亲情的一部分。适度的处罚不是父母‘对’所爱的孩子做什么,而是‘为’孩子做什么。”
因为爱,所以管教。因此,若想教养出健康、自重、快乐的孩子,管教是必须的。只是,管教的过程必须以爱做基础,而不是出于情绪。
你们作父亲的……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弗6:4)
儿童跟成人一样,需要神的话语,因为神的话“能够支撑生命,操练并塑造内在的自我。”神的话同样是儿童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他们需要神的话引导走前面的道路,而且儿童时期是接受神话语的基础时期。圣经的教导就好像种子,能够深深栽种在孩子的心田里。这种子有一天必会结出美好的果子。
……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 (来12:7)
孩子是神给我们的产业,因此管理好他们是做父母责无旁贷的义务。父母和孩子发生冲突时,不应该害怕或退缩,父母应该视为重要时刻,因为这时最有机会在口头上或以肢体言语向孩子传达一些讯息。
赫洛克说,没有一个孩子能被期望靠自己就可以发展出一个道德规范,所以每个孩子都必须教以是非标准。管教是神赐予父母的权利,也是神交托的责任。孩子有反叛的本性,因此需要大人的管教,协助他们学习如何面对人生的挑战和义务。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 (弗6:4)
我们应该告诉孩子,“因为爱你,所以必须教导你顺服我,这样我才能照顾、保护你,免得你受到伤害。”管教孩童最关键的因素,是培养他们对父母的尊重。如果孩子小时候就不顺服和不尊重父母,将来长大后,排斥父母的想法和信仰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他们会越来越看不起父母。“若没有尊重,就没有改进的机会。”詹姆士·杜布森还提醒父母说:“孩子早年怎样看待父母的权威,将来就会怎样看待学校、执法人员、上司、同事和共同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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