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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纪的“文明”中,最令人痛心而又极其悲惨的现象之一,就是子女在孩童时期违背父母,及至长大成人,对父母缺乏尊敬。这在各方面均已得到明证,甚至在所谓的基督徒家庭中也是如此。笔者在过去三十年间广泛的旅行中,曾往访过许多家庭,其中有不少是敬虔而美满的,至今犹保留神圣而馨香的回忆;但其余者却多是留下极悲痛的印象。那些任性或惯坏的儿童,不但他们自己遭遇永远的不幸,就是凡与他们接触的人,也蒙受痛苦,为来日制造恶事。
由大多数的情形看来,错处不单单只在作子女的身上,作父母的也不能推卸责任。何处发现有子女不尊敬父母,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作父母的离开了圣经的规范。如今作父亲的,以为给子女预备衣食住,就算是责任已尽到,并且往往以道德警察的行动实施在儿女身上。作母亲的,往往以家庭操作者的身份为满足,以致做了儿女的奴隶,却不想法训练他们成为有用的人,在一些小事上给他们自由,发展他们的天才。一个井井有条,神圣不可侵犯,并用爱心治理的家庭,应当是人间天堂的缩影,不应当如同一些人所说,现在的家庭已退步成为“白天的汽油站,夜晚的停车场”。
在未提出父母对于子女应有的责任之前,首先提出来的是:除非作父母的先学习管束自己,否则是不能正当管教儿女的。如果他们自己随便发脾气,怎能想制伏孩子的任意妄为,不叫他们发脾气呢?父母的性格是会在他们子女身上重新显露的,
“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创5:3)。
如果作父母的要想自己的儿女顺服,那么他们首先应当顺服神,此项原则屡次在圣经中强调:“你既是教导人,还不教导自己吗?”(罗2:21)。
论到作监督或牧师的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因为人若不知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管理神的教会呢?”(提前3:4-5)。如果作父母的不知怎样制伏己心(箴25:28),他们怎能管理儿女呢?
神曾把一项极庄严而极大的特权交托给作父母的。我们可以说,人类的希望与幸福是在他们自己的手中,否则,就是下一代的咒诅与祸患。家庭是教会与国家的育婴堂,根据现在对子女的教养,就可推知他们将来的成果。如此看来,作父母的当如何用祈祷的心灵,留心履行神所交托给他们的职责啊!一件事应当确实知道:神有一天要向作父母的算账,因为子女是属于上帝的,不过是暂时借给他们,叫他们看顾保守而已。神所交托给你的工作不是容易的,尤其是在这罪大恶极的世代中更是不容易。虽然如此,如果作父母的能够切实寻求,就知道神的恩典在这里是够用的。圣经有充足的法则可供我们遵循,有丰富的应许可以把握,也有可怕的警告,免得我们轻率地处理这神圣不可侵犯的事。
下一课我们将提出父母所承当的四项重责。
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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