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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基督徒在参加葬礼时,心里面存有一个很大的疑惑——是否可以向死去的人鞠躬表示敬意呢?这样做是否违背圣经的原则以及上帝的教导呢?所以本文尝试从圣经的角度评析丧礼中鞠躬是否属于拜偶像的问题。
一、从信仰的角度评析“拜偶像”
什么是“拜偶像”?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将之视为“神”,并对之进行祈求与膜拜。只要将之视为具有神力,可以降灾赐福,并对之进行祈求与膜拜,就是拜偶像。至于更广义的拜偶像,如:将某些人或物当成生命的核心与主轴,已经取代真神的位置,这也是拜偶像。所以,民间信众对庙宇雕刻的偶像进行膜拜祈福,就是拜偶像。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3-5)。为什么神不允许人拜偶像呢?《圣经》给我们的答案是:“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神不允许人拜偶像,因为神是忌邪的神。神是圣洁的,祂容不下虚假和邪恶。
拜偶像在神的眼中为什么是一件邪恶的事情?
首先,因为拜偶像的人不愿让神的真道来约束自己,他们离弃真道,放纵情欲,行事为人以自我为中心,就行出各样的污秽与邪恶。这在神眼中是看为恶的。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罗1:25)
其次,人拜偶像,等于将造物主等同于被造之物,将圣洁、公义的神等同与邪恶、污秽的魔鬼,这是对神极大的亵渎,是神看为憎恶的。《圣经》说:“你们要追念上古的事,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6:9-10,48:11)
再次,人拜偶像是与鬼相交,将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圣经》告诉我们人是照神的形像和样式被造。为此人有理性、有自由意志、有道德观念、有公平、公义的要求、有宗教敬拜的需求、有圣洁永恒的追求。《圣经》说:“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所以人不仅有属于物质的身体,更是有超越物质的灵魂。人的灵魂不仅有探索世界、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功用,更有与至高者交通的诉求。人的灵魂是神为自己的缘故放在人里面的,让人可以与自己交通。但是当人拜偶像的时候,就等于将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从此与魔鬼相交,成为魔鬼的工具。
所以神禁止人拜偶像。拜偶像,是绝对不可以的,是圣经严严禁止的。
让我们再来思考一个问题:基督徒可以对国旗敬礼吗?
为什么不可以?
有些教派,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全部都不准,都认为是拜偶像。问题是,那就是拜偶像吗?
当我们去博物馆、美术馆、故宫博物院参观佛教文物展、各种图画展,我们会将那些雕刻的偶像或是图画作品,当成神来膜拜,或是进行祈求吗?
假如你是,那么,你就是在拜偶像,这些雕刻与图画,就成为偶像;假如你不是,那么,你就不是在拜偶像,这些雕刻与图画,就是单纯的艺术品。
类似的观念,一样可以用在对国旗敬礼上。当我们对国旗敬礼时,我们会将国旗当成神一样吗?
我们认为国旗就是神吗?
假使我们将国旗当成神,那么,那就是拜偶像;假如我们只是将国旗当成一种图像标示,将敬礼当成一种对国家的尊敬,但没有任何将之视为神的想法,那么,这就不是拜偶像。
同样的,在丧礼中向逝者鞠躬时,我们会将逝者当成神吗?
会认为此人具有赐福降灾的能力吗?
会对之进行膜拜祈求吗?
如果没有,那就不是拜偶像。
二、丧礼中的鞠躬是一种礼仪行为,而非宗教行为
中国的“礼乐射御书数”传统六艺中,“礼”字第一,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尊重礼仪的传统。在现实生活中,礼仪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体现一个人修养素质的关键。如果没有礼仪,就没有文明,人们将活在原始社会。礼仪可分为社交礼仪,商务礼仪,宗教礼仪……每种礼仪都在人的生活中起到一定的作用,礼仪在人际交往,行事为人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古人荀子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道出了礼仪的重要性。
但礼仪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原则性,并具有一定的特征,应该照不同的情况来划分和对待。就像基督教有基督教的礼仪,佛教有佛教的礼仪,都有很明显属于自己的形式和特征。举个例子,我们基督徒见面都说平安,佛教的人说阿弥坨佛等等,这些简单的礼仪就足以将我们之间的身份区分开来。可见礼仪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原则,是不能乱用的,否则就会出大错。
我们这里提到的鞠躬敬礼也是一种礼仪,但它却不是任何教派的礼仪。鞠躬敬礼是一种普遍性的不具特征的礼仪。为什么说它没有特征呢?因为任何人之间都可以互相敬礼问好。特别是日本人更是将鞠躬敬礼这一礼节运用到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里。敬礼不能将人之间的身份区分开来,也不能通过敬礼而断定或看出这个人的行为或是什么人。这种礼仪可以运用在任何场合,包括丧礼,跟见面握手、问好等都是对人表达尊敬的一种方式。
每个国家有不同的礼仪,同样每个民族也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在中国有在葬礼中向死者鞠躬的传统,代表对死者的敬礼和尊重。还有在社会交往中,比如晚辈向长辈鞠躬、学生向老师鞠躬、下级向上级鞠躬,但都表示礼节。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有着5000年的文化,在社会不断进步中逐渐走向文明,如今天的中国人见面握手,西方人见面拥抱,犹太人彼此亲嘴,基督徒见面问安等。
所以,丧礼鞠躬只能算是一种礼仪,表达对逝者的怀念和对家人的安慰。
三、尊重传统文化中的非原则性的礼仪(在此文中特指“鞠躬的礼仪”),以适应不同的福音对象
节日风俗是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沉淀和积累,已经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意识形态和习惯。除非基督教思想能融入中国,在大众的生活文化里生根,否则就仍然不能在黄土地上深入人心,基督教就只能永远处在整个社会的边缘,将被视为一种社会次文化。
我们不是要信主之人脱离社会的传统文化,不食人间烟火,和非信徒划清界限,完全把中国人的传统放在一边。因为我们的信仰是深入生活的信仰,不是与世隔绝的。
耶稣和众使徒为我们做出了美好的榜样,马太福音3:15记载耶稣去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耶稣本是新约的大祭司,是上帝的独生子,有神的形象,约翰也称自己要去受祂的洗,原来耶稣为要尽诸般的义(或作礼仪),这是犹太人的一个规矩。耶稣基督完成了旧约中的礼仪,尊重犹太人的习惯,在非原则性的礼仪(即不违背基本信仰)上顺服。保罗开始给外邦人传福音时,犹太人坚持要作基督徒先要作犹太人,也要守割礼,但是耶路撒冷会议决定,外邦信徒可以不守割礼(参使徒行传15章),尊重了外邦人的礼仪和习惯。
综上所述,既然丧礼中的鞠躬是一种礼仪,是用来表达对逝者的怀念和对家属的安慰,那么它就不符合《圣经》对“偶像”这个概念的界定。对基督徒来说,丧礼中的鞠躬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原则性的礼仪(不违背基本信仰),在这样的情形下,保罗的信仰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22)即在不违背基本信仰的前提下,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做事方法,以适应不同的福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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