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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叙事体裁
A. 叙事是什么?
圣经的叙事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认定。叙事不仅是记录历史而已,最重要的目的是藉此显明神的作为,包括祂自己的作为,和祂在属祂的子民甚至列邦中的作为。旧约的历史叙事体裁占最多篇幅,让人透过这些事迹更认识神。
B. 叙事不是什麽?
1、不只是关于旧约时代的人或事;主要是关乎神对旧约时代的人的作为,藉着他们成就了什麽。
2. 不是充满隐藏意义的寓言或故事;要避免把原来没有的意思读进经文里面。
3. 不一定直接地教导人,却时常间接表达其他教导,这些教导与圣经明确的教导相配合。
4. 叙事里的事件不一定都有一个特殊的寓意,不宜过于精细地解释;叙事有一个主旨,要表达重点(通常只有一个重点)的主要结构。
5. 不是为了回答所有的神学问题而写下来的,它本身有特殊的用意和明确的目的。
6. 叙事所记录的并不代表圣经的立场。最终的目的是藉着对人、事件、环境等叙述来传递信息。圣经的叙事和选材是有选择性的。
二.律法书
A. 律法在启示中的意义
1. 历史性的意义: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产生有效的约束性和教导性
2. 救恩性的意义:显明救恩的必须性和重要性
3. 启示性的意义:启示神的属性与作为
B. 研读律法书的基本原则
1、旧约律法是约的条款,对立约双方均有约束力。
2. 旧约不等同新约。
3. 旧约仍然是神的话。
4. 新约更新了旧约的大原则,更显出律法的意义。
5. 旧约律法中那些在新约中明确重申的,才是基督
C. 律法的特征
1、 律法有典范的特征。它藉着实例来设立标准。换言之,律法的规章原是要作为一个可靠的准则,适用于所有的人,而不是一种专门的法律条文。
2. 律法使我明白,要倚靠自己的力量来讨神的喜悦是不可能的(罗 3:20 )。因此研读律法书时,应该存着谦卑、感恩的心。
D. 神学原则
1, 这些原则必须能反映在经文中;
2. 这些原则必须超越时代;
3. 这些原则必须与圣经其他的主要神学相吻合;
4. 这些原则必须和旧约、新约的听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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