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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大公会议
这段时间教会召开的会议确定教会的权柄。会议的重要性在于确立正统信仰的描述。其中奥古斯丁提供了三个解经原则:
1、要参考比较清晰的经文对有关主题的教导;
2. 要参考信仰规范或教会传统对这段经文的解释;以上两个原则有矛盾时,要参照经文上文下理的思想脉络。
3. 最首要的解经原则是引导人去爱神爱人。
要正确解经,就要正确地注目于经文的字面意义和历史意义,那才是经文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中世纪时期
有人说中世纪是解经的荒凉时期,没有人对解经有新的创见。这时候教会的传统和灵意解经成为两大主流:
1. 多马阿奎那
中世纪罗马大公教会最著名的神学家。他主张以圣经的字面意思为基础,在其上建造其他解释。圣经的作者是神,所以一定具有属灵意义。当文字所象征的事物本身也具意义时,这个含义就是属灵意义。
2. 威克里夫
杰出的改革神学家。他强调圣经教义在基督徒生活中的权威。解释圣经的原则包括:采用可靠的翻译本,明白经文的逻辑,将经文做相关的比较,保持一个谦卑追求的态度。他强调历史和文法的解经:“经文的一切都已经包含在正常的字面和历史的意义之中”。
宗教改革时期
1. 马丁路德
他强调圣经应该以文法和字面的意义来理解,除非
上下文清楚说明其他解法。研经的人必须受圣灵的
光照,而解经真正的目的是引人到基督那里。
路德大力抨击灵意和寓意解经。他为宗教改革提出“惟独圣经”的原则,肯定圣经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圣经只有一个单纯的意思,只要按照经文原初的历史背景,用一般的规则去理解,就可明白。圣灵会引导信徒将个人的经验应用在释经上。
2. 加尔文
被誉为最伟大的解经家之一。他反对灵意解经,强调经文的中心是基督,并看重文法、历史和原意解经。他在《罗马书注释》的序言中说明:“解释圣经的首要任务,是让圣经作者说出他的意思,不是将自己认为作者应该说的强加进去。”
3. 灵意解经与寓意解经
两者有区别。保罗在加拉太书 4:24-26 比较夏甲与撒拉、基督徒与非基督徒,提到这是“寓意的说法”,即这样说是要暗示别的意思,而不是取代。所以保罗的“寓意”只是类推或举例。
近代的解经历史
A. 19 世纪 ── 主观主义
1、代表人物:士来马赫、祁克果、威尔浩生
2. 主要观点:拒绝承认圣经的权威,强调个人的主观经验,知识是来自个人的主观经验。威尔浩生的“底本说”使五经的权威受到挑战。
B. 20 世纪 ── 自由主义与基要主义
1. 代表人物:布特曼(去除神话)、巴特(内在亮光)、布特曼(历史的耶稣)
2. 主要观点:圣经本身并不是启示,只有当人经验到时才有功效。布特曼的观点更否定了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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