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application)1. 有没有到语言文化不同的地区旅行或打工?通常有什么困难? 2. 了解跨文化宣教现况:以台湾教会为案例。 台湾地区的“中华基督教网路发展协会”、“中华21世纪智库协会”和“联合差传事工促进会”于2014年5月15日至9月30日间,进行“跨文化宣教调查分析报告”。约50名志工依“华人教会名录”,针对全台3918间教会,进行“宣教普查”电访。该访查回收全台1889间教会资料(成功电访1762间教会、另外127间教会为召会自行统计),了解众教会从事“跨文化宣教”的类型、投入方式、其教会类型与各地从事情况。 首先,彭书睿先简介“跨文化宣教”的定义与类型: a. M1同地同语言同文化:如教会在本地植堂、传福音,不属“宣教”。 b. M2本地异文化:如设立外劳福音中心。 c. M3异国同文化:如教会至洛杉矶设立华语教会。 d. M4异国近文化:如板桥教会支持东京的大陆学生中心。 e. M5异国异文化:如板桥教会认领巴基斯坦Sindhi族。 跨文化宣教=M2/M4/M5 海外跨文化宣教=M4/M5 其中,跨文化宣教始于“M2本地异文化”类型;自“M3异国同文化”开始,才迈入“地理上的跨界”。而M4、M5的异国近文化与异文化,才是属于“海外跨文化宣教”类型,M5即为最重要、也是众教会关乎的“未得之民”宣教类型。 在成功访问的1889间教会中,有534间教会从事“跨文化宣教”(M2/M4/M5),占28%,意即仍有7成以上教会未参与宣教。若是将534间教会的数据放在全台3918间教会中,仅占了14%;而真正进行狭义的“海外跨文化宣教”(M4/M5),只有263间教会,占全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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