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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成为心里怀恨的人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一3:15;参照太5:21-22)。
我们如今的文化总是将那些持有“与大众相左”立场的人,视为“愤世嫉俗的人”。当然,有一些“愤世嫉俗”者,比如种族主义者,确实应当受到人们的谴责,因为我们都是平等地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创3:28;徒17:26)。
但是,作为基督徒,我们有时会被错误地贴上“愤世嫉俗”的标签,因为我们无法认同如同性恋、变性身份或其他那些广泛地被社会上一部分人所接受的、但却与圣经相悖的理念。
其实,相对于“愤世嫉俗“的评价,基督徒的理念是——通过爱的方式,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他们当下的生活方式中救赎出来,因为他们当下的生活方式往往既会毁坏他们如今的生活,更会带来将来永恒的审判。
确实有一些基督徒在罪中,以怀恨的方式表达着他们的不认同,但大部分的基督徒还是寻求以更加温柔良善的方式表达圣经的观点——我们或许不认可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我们仍旧可以爱他们,是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
其次,那些批评基督徒愤世嫉俗的人通常会以非常厌恶的方式对待基督徒。在他们的社交媒体上、游行示威中,甚至在他们的T恤上,这些人一方面批评他人的愤世,同时又以非常恶劣(通常也是虚假的)的方式攻击那些与他们看法不同的人。
可悲的是,这种随意批判他人的态度不仅被社会广泛地接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会。人们不是与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展开建设性的谈话,而是彼此贴标签,这样也就阻止了任何有意义讨论的发生。①
比如,当讨论有关女性在教会和家庭中的角色时,某些持女性“平等主义”的人,认为女性在教会中完全可以充当任何的角色并履行所有的职能,称那些持有“互补主义”的人(认为根据圣经的教导,教会中牧者/讲员的职责只能由弟兄担任)为“厌恶女性者”(对女性持有偏见并厌恶女性的人)。②这么做既不良善,也不公平。同时,根据约翰一书三章15节的教导,这样批判主内的肢体其实是非常严重的一种指责。讽刺的是,虽都是信徒,但我们居然可以这么没有爱的(充满恨的)去给其他的信徒贴上如此不堪的标签。
在基督里的爱,应当是期望对方可以收获“最好的”(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三章7节,爱应当是‘凡事盼望’)。这样,我们难道不应该及时地给我们在主里的弟兄姊妹“省察的益处”吗?好使他们知道他们所持有的立场是在仔细研读圣经后所得出的结论,而不是在“恨”中所生发的决定。我们难道不应当遵行圣经中的“黄金法则”——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就要怎样待他人吗?即使我们的呼召,以及在家中及教会中的角色不同(但同等重要),难道我们就不能彼此相爱了吗?
拒绝成为爱审判的人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1-5)。
我意识到,许多非信徒会错误的使用上述的经文攻击信徒(宣称如果信徒持有什么道德立场,那就是在罪中论断别人),但是我想在这里聚焦在信徒群体中,来看看我们所行的是如何与圣经的教导相悖的。就如同那些谴责“愤世嫉俗”的人,自己在谴责的过程中就充满了“恨恶”一样;那些审判“审判者”的人,很容易会陷入一种喜欢审判和论断他人的罪性中。我会给大家举个例子,但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想到自己的例子。就如我的一位朋友所言,“当我们的牛被刺伤的时候,我们最清楚。”(一个美国南部的谚语,意思是当自身的利益遭到威胁的时候,我们比谁都明白)。
近些年,在教会中,似乎所有的事工和教会生活的方面都在强调——要以“福音”为中心。许多有关“以福音为中心的讲道”,“以福音为中心的辅导”,“以福音为中心的教养”,以及“以福音为中心的敬拜”的书籍和信息得以问世。我个人在强调“以福音为中心”的运动中非常受益,包括我的辅导和信息分享。
但我同时也看到一些问题,有些人虽跳到了“以福音为中心”的马车上,但却没有彻底丢下他以往“爱审判”的行囊。我曾看到那些宣称自己是以福音为中心的人,审判其他人是“说教家”、律法主义者”或者缺乏福音的恩典。事实上,这些被无端审判了的教会或牧者并没有否认福音。他们被审判是因为他们没有遵行那些“潜规则”,而这些潜规则无非就是一些有关如何展开“以福音为中心”的事工(信息分析或辅导)的顺序、内容和着重点。因此,这些受审判者感到非常不公,因为他们并没有违背圣经,只不过是与一些圣经以外的标准不符罢了。而那些主动审判他人的人,他们虽声称自己所做的都是“以福音为中心”,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他们应当为自己那些严苛,甚至挖苦讽刺的审判感到羞愧。
拒绝成为爱指责的人
弟兄们,你们不可彼此批评。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断人的(雅4:11)。
该在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归正或“善意的劝戒”在主里的弟兄姊妹,这是一件敏感的事。在加拉太书二章11节到21节有个让人印象深刻的例子——保罗曾公开地纠正彼得,但与此同时,圣经多处教导我们,在劝戒彼此的时候,要存着温柔的心。就如保罗所说,“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后2:24-25;参照加6:1)。
有一件事我注意到,基督徒时常将自己“最严密的火力”(指责和批评),瞄准到我们身边人的错误上。在教派中是如此③,在教会组织中也是如此。④有时,我们盲目的认为我们所做的是“公义且正确的”(指责和批评他人),但到最后却因我们过度的严苛、批判,甚至讽刺挖苦而破坏了关系。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欢迎来自他人的更正(箴9:8),但也要记得,当你正在指责他人的时候,你是很难接受来自他人的更正的——耶稣将这样的情况描述的很生动,就好像有人要从你的眼睛中拔出一根刺来(太7:4)。因此,我们应当存着温柔和恩慈(加6:1)彼此互动,尤其当我们意识到,我们的合一是何等的“宝贵而脆弱”,我们就更应当在与家人们(持有不同想法和看法的家人)互动的时候,存着谦卑的心追求和睦(弗4:2-3)。
但,存着温柔的心去更正他人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指出他人的错误。我曾遇到这么一个情况,教会A的某人,按照他的理解,贸然批评教会B的教导“不合乎圣经”。而在此之后,教会A的一些肢体(希望可以与其他教会建立爱的关系),就及时指出了他的错误(破坏了教会间的和睦)。但讽刺的是,教会A中的有些人甚至要求这个人认罪悔改,因他一开始声称教会B需要认罪悔改。但这些人没有意识到,他们要求此人认罪悔改的行为不正是这个人一开始要求教会B做的事情一样吗?当然,我在这里批评教会B的行为也可能是不好的,求神帮助我们每个人!
总结
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10:19)。
因为我们堕落的本性,我们似乎在批评指责他人的时候可以体会到一种愉悦感,但这是很危险的。我们时常忘了,当我们站在道德的高地,指责别人的过犯时,我们也可能犯着同样的错误。求神帮助我们,使我们可以“慢慢但认真的说”(雅1:19),尤其当我们意识到,当我们自诩为“教师”的时候,我们要受的是“更重的判断”(雅3:1)。求神同样帮助我们,使我们可以“盼着别人的好”(林前13:7),而当我们自己被不公的审判或指责时,求神帮助我们可以在神的恩典中小看和忽略这样的时刻(箴19:11)。求神还帮助我们,使我们存着谦卑、温柔和耐心,在爱中包容彼此,并极力保守从圣灵而来的合一(弗4:2-3)。
思考
你为你曾经不公的批评和指责他人而愧疚吗?当一个人私下和你议论和批判其他人时,你该如何以荣耀神的方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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