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信耶稣被母亲认为是大逆不道,怎么办?/(ㄒoㄒ)/~~


我是一名学生。最近报纸刊登了一位受人尊敬的校长的文章《尊重信仰》。原本打算在年底受洗,但因为父母都是烧香拜神,现在我感到很迷惑,不知何去何从。有人可以给我释疑解惑吗?

《尊重信仰》全文:

    每天我们在学校里念信约,强调的是对各族言语宗教的尊重、容忍和谅解。

    不久前读到《海峡时报》记者的文章,谈及家庭里的宗教冲突。话说她的母亲买了一袋香烛冥纸,叫她的弟弟帮忙提携。但弟弟一口拒绝,说自己是教徒,不可提取香烛。记者也举出好些例子,说出在今日华人家庭里,两代之间常因为宗教信仰不同而产生冲突。可是,这种事情却不会发生在马来同胞的家庭,因为他们从小就开始传承父母的宗教信仰,是信仰维系他们的家庭凝聚与和谐。

    中华文化里没有国教或制度化的宗教。有史以来,中国人的仁义道德与伦理价值观取代宗教,成为他们的信仰。我们老一辈的华人也多数是承继先辈,或跟随传统习俗,在家里供奉祖先神位,或观音,或关公,或土地神等等,早晚烧香祭拜。遇上正月新年,三月清明,五月端午,八月中秋,十一月冬至等节日,还供上果品鲜花,点烛焚香烧冥纸。而第二代年轻人往往觉得这是拜神,是迷信的。

    在我的朋友当中,便有类似的家庭冲突。譬如,在清明时节,父母去扫墓,子女不肯随行;不吃祭过祖先的供品。尤有甚者,子女在父母病危时,告诫父母必须尽快放弃原有的信仰去随从他们的信仰,否则,死后将无人祭拜。父母无奈,只好把自己供奉了一生的神像丢弃,做个叛道人。

    友人在她的丈夫逝世后,把丈夫的照片嵌镶在玻璃框内,写上姓名籍贯与生卒年月日,摆在神台上。晨昏焚香三炷。当一边点香,一边凝视照片时,前尘往事便汩汩而来,历历在目;有时她还可以对着遗照默默诉衷情,无限安慰。

    直至媳妇过门后,开始对她的焚香拜祖颇有微言,说她污染屋子里的空气,说她迷信。后来,儿子还叫她不要再拜鬼神,把神台拆掉,神位毁掉,以便他日同上天堂。犹豫多时,挣扎多时,最后她决定了:“老伴不在天堂,我去那儿干吗?”

    一个守寡多年的老妇,把独子抚养成人后,也盼到娶媳妇的大好日子。她把平生微薄的积蓄买了一对刻上龙凤的金手镯和金坠子作为媳妇斟茶礼物。但媳妇不接受,理由是龙凤是魔鬼故事里的动物,也是偶像。身为教徒,不可穿戴。

    我觉得除了邪教之外,所有宗教都是教人行善向上,都是强调道德的熏陶与良好品行的熏陶,都是有助于维持人际和谐与社会和睦。因为它们的宗旨高尚,才受人景仰推崇。只不过是产生的历史背景与地点不同,崇拜的方式有异罢了,就犹如人类的种族、言语和肤色不同一般。在社会上,我们要懂得尊重他族宗教;在家里,为什么我们不尊重父母的信仰呢?


答:

你问的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信主的孩子面对不信主的父母亲该怎么办?吃不吃祭过祖先的供品,还是小事,但若父母要你烧香跪拜祖先神灵,你要做还是不要做?如果父母不愿信主,我们不能勉强,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信仰,但父母也应该尊重孩子的信仰。所以,当孩子接受主耶稣为救主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实情告诉父母,解释自己何以不能烧香跪拜祖先神灵。如果父母通情达理,当然最好;如果父母“顽固不化”,那就是你以后要背的“十字架”。不过,不管父母信还是不信,做孩子的都应当孝顺父母,即令他们不讲理,只要不是烧香跪拜之类的事,也应顺服,在家做个基督徒的好榜样。至于受洗,在孩子二十一岁之前,我建议他们先征求父母的同意才做;二十一岁之后,他就可以自作主张了。


我认识你的校长,她是一位非常受人爱戴的校长。在她的专业领域里的规劝和教导,作学生的都应该洗耳恭听。但她对基督教的信仰似乎没有什么认识,对她给学生的规劝,我只能说:“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


但我也要提醒学生,文中提到的“……神台拆掉,神位毁掉……”除非孩子已经成家立室,搬到外头住,不然的话,孩子不能一意孤行,一定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才可做。 “龙凤的金手镯和金坠子……”,这是饰物,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东西,媳妇可以接受,平时要不要穿戴就随她的便好了。


正当我回复你的问题时,报上登载了一位姐妹写给主编的信,你有看到吗?我把全文转载,这是一篇很好的见证,相信你不会再迷惑吧。

别误解他人信仰

主编:

您好!我在贵报看了《四方八面》版XX君的《尊重信仰》这篇文章之后,觉得XX对基督徒有误解之处,真想不到在他眼里的基督徒,几乎有点强人所难,大逆不道。

文中如:“告诫父母必须尽快放弃原有的信仰去随从他们的信仰,否则,死后将无人祭拜。父母无奈,只好把自己供奉了一生的神像丢弃,做个叛道人。”

我想以本身真实的例子来解这句话,我的母亲在1999年去世了,她年轻时就拜观音,一直到74岁左右,我小时候因为时常生病,妈妈就把我带去庙堂,做“齐天大圣”的干女儿,以保我平安。

当我五岁左右时随人去教会主日学几次就信主,妈妈当时也没反对。我们就是这样,你信你的,我信我的,相安无事,正如XX所讲的“尊重信仰”,但是我一直有为我母亲祷告,求主保守她的平安与健康。

身为一个基督徒,要遵守十诫里的第五诫是“孝顺父母”,孝顺父母是在他们生前,而不是死后的种种仪式,一个人既然已死了,你才来后悔的想弥补,那只不过是弥补自己心灵上的缺憾,有用吗?

我有4个亲姐姐,她们都是非信徒,但是妈妈很早以前就交代叫我跟她办身后事,若论照排的话也轮不到我,更何况我是基督徒,怎样办其他宗教的仪式我也不会,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

我不是大富大贵,但是长期以来妈妈的入院费,都是我在负责,我也从来不跟任何人讨回费用,因为孝顺父母是应该的,所以妈妈知道我是爱她的。

我曾经跟她很坦诚的谈这个问题,我跟她说:“您不信主,我也不勉强你,我可以帮你办身后事,但是我只可以从旁协助,请原谅我不能烧香,跟着仪式跪拜,因为圣经上说:除了上帝以外,我不可跪拜他们。我只能做个记念盘放在家中来记念您。”妈妈说她明白。

妈妈时常因为心脏病发作,进出医院紧急部门几次,医生每次都叫我们要有心理准备她随时会离开人世。记得有一次,在1997年11月22日,在紧急部门她已陷入半昏迷状态,我轻握着她的手,问她:“妈,您要跟随主吗?如果您要,您就用点力气握着我的手。”想不到她真的紧握我的手,我跟她说:“妈,如果您不想就把手松开,我也不会怪您。”她仍然是紧握着我的手,为了再次得到印证,我重复的做同样的事,跟着我告诉她去找牧师跟她洗礼。

当我在外头等牧师,进出病房时,妈妈的管子被移开,她很精神地睁大眼睛问我:“你的牧师来了没有?”我说:“你刚才听到我说的话吗?”她点点头说:“是啊!”我还跟她说:“您如果陷入全昏迷,我不能乱找牧师跟您洗礼的,您现在清醒了,您自己做决定吧,我不会怪您。 ”最后,妈妈终于受礼成为基督徒。

就这样她恢复健康,快乐的过日子,多活了15个月,中间没有一直进出医院,遇到人还会叫人信基督,至今她经常挂在嘴里的话“信耶稣有平安”一直在我脑海中盘旋。

写这文章的目的是,不要让人以为基督徒就是那样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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