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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119:16】我要在祢的律例中自乐,我不忘记祢的话。
【诗119:47】我要在祢的命令中自乐,这命令素来是我所爱的。
大卫被神称为“合神心意的人”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们都晓得律例典章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条款,里面有诸多约束,很多禁止。这会让很多人不舒服,感觉不自由,受辖制,会产生心里的抵触甚至抗拒。
很多人在读圣经的时候,发现信主有很多禁止和约束的时候,就感到不爽,好像不自由。
而诗人大卫却宣称:“我要在祢的律例中自乐!”我想他一定明白这一切的律例典章都是神的爱,是神的保护,免得人犯罪得罪神。所以大卫就格外的欣喜,欢乐。他就主动发出“我要”的决定。
“不忘记祢的话”,就是把神的话铭记在心,昼夜思想,越想越甘甜,哦,这和那些看神的话为束缚,为重担的人是何等的不同!
命令是严苛的,是必须执行的,是不能通融的。太多的人面对神的命令的态度是可怜的。不得不,被迫,不得已,无奈,叹息,哭泣……
我们的榜样大卫,他说:“这命令素来是我所喜爱的!”他在被扫罗追杀的时候两次放弃杀扫罗报仇的机会;在热心为耶和华筹备建殿的时候顺服神的命令,把这美事交给所罗门完成;年轻时犯奸淫罪的他在年老的时候,手下人将美貌的童女亚比煞放在他怀里,他却没有与她亲近。大卫对神的命令达到爱的地步,他怎能不自乐呢!
哦,自乐,就是即使想起来都会情不自禁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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