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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阅读 |关于教会“合一”的问题


引言

 

有关教会的合一的问题似乎是一个旷日持久又难以克服的顽疾。西方教会有西方教会的问题,中国教会也有中国教会的问题。上个世纪的中国教会领袖将教会合一问题主要归于西方的宗派主义。


对基督教信仰、圣经及教会传统的不同理解造成了林立的宗派主义,由于宗派主义带有某种程度的排他性,使得教会呈现出分门别类的状况。如今,中国基督教已进入宗派后时期,虽然如此,教会的合一仍是当前最迫切需要面对与有待解决的难题。


看来,宗派主义只是教会合一问题的其中一个面向,对于华人来说,真正的难题可能不是在神学教义上的歧见,而是在实用层面的摩擦。故此,笔者在本文欲结合自己牧会的经历尝试描述教会合一的症结及寻找可能化解冲突的途径。

 

一、属灵生命的幼稚与软弱


“合一”是指两个或多个不同的个体能过着彼此相爱、和睦共处的生活。“合一”的重点还不是相安无事,而是相互的信任、接纳及和睦共处。如果只是相安无事,那有可能是因为彼此间没有深入的关系,也就没有什么利益上的纠纷。


可如果双方存在着紧密的关系,那么就必须面对如何协调成员之间的差异性这个问题了。作为个体的人不单有独立的位格,并且往往也是自我中心的。两个具有不同成长经历、不同个性、不同想法,且极其自我中心的人如何能合而为一,实在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还好,基督徒的合一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而那个基础不是人手所造,乃是主亲自奠定的。主耶稣已经藉着圣灵将合而为一的心赐给了他的众儿女,使他们能相爱相通。换句话说,基督徒因着相同的信仰、相似的蒙恩经历及相互委身的生活与侍奉,有了共同的生命及共同的话语,因而便有了相通与相交的基础。


问题是,即便如此,基督徒与基督徒在一起,仍会有许多矛盾。因为除了属灵的生命,他们的里面还有属肉体的生命。如果基督徒们不能时时体贴圣灵的意思,却一味体贴自己的肉体,那么矛盾与冲突就无可避免了。所以说,属灵生命的幼稚与软弱是导致神的儿女不能合一的根本原因。


笔者所指的幼稚是指“不老练”,也就是灵命的不稳定、不成熟,忽上忽下,时好时坏,在顺境中能一路高歌猛进,一遇见逆境便立刻显出内心的脆弱。灵命的软弱,就是指灵命的幼小、贫乏及灵力的疲软,无法对抗强大的老亚当的生命。可以说,灵命的丰盛与否直接关系到基督徒的生活是否能得胜的问题。

 

二、以德服人的重要性


保罗的教导是每个属神的儿女都需要活出一个与蒙召的恩相称的生活,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在给提摩太的教导中,保罗劝勉他要在信心、爱心、清洁等德行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总体而言,在教会生活中,“德行”是非常重要的元素,没有人喜欢与一个无德的人生活在一起,反过来,一个充分活出基督善行的人也必定能得神与人的喜悦。


与其为了某个观点和别人争得面红耳赤,还不如活出基督的善行,这无声的德行比有声的理论更具说服力与影响力。


当我们如此活,也如此行的时候,就会减少与人相处时所带来的摩擦。笔者这样讲,不是要否定真理的重要性,也不是要回避现实,而是说,与人的关系好不好,其实并非只表现在某个观点上认同别人或叫别人认同我们,乃是在一个长时间的接触中,我们身边的人是否从我们身上看见了基督的荣美,得到了生命的造就。如果是的,那么我们身边的人就自然会尊重我们,这就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从根源上清除了障碍。

 

三、不施行惩戒导致教会丧失属灵的权柄


改教家路得与加尔文都认为一个有形的教会至少有三个记号,就是正确宣讲神的道,正确施行圣礼及正确施行惩戒。第三项乃是关乎教会纪律,也是维持教会秩序的要素。


不幸的是,我们周边很多教会都不注重惩戒,没有认真、严肃地对待公开性的犯罪,丧失了属灵的权柄。这就使得那些写在圣经上的教导及贴上教堂里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进而导致了人心的涣散与教会的不合一。施行惩戒并不会与神爱的命令相违背,因为施行惩戒乃是为了抵挡撒旦的诡计及维护教会的合一。


正确地施行惩戒可以有效地制止罪恶的肆意泛滥,使教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能体会到神的威严,体会到教会是神的圣殿,不是卖牛羊鸽子的地方。教会不施行惩戒并不是因为爱神,而是因为惧怕罪恶及撒旦的权势,结果,越是惧怕就越不敢发声。


虽然我们中间也有人会用爱心去劝勉,但劝勉无效的时候也就闭口无言了。问题是,教会是一个团体,其中的成员会彼此影响,相互仿效。如果面对公开性的犯罪,我们置之不理,那么会有更多的人继续肆无忌惮地犯罪,那么那些罪恶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又或者像脓疮一样,越烂越深,直到无可救药。

 

四、教会需要形成某种温暖而又严肃的氛围


当然,既是正确地施行惩戒,那么就需要意识到惩戒乃是迫不得已的、对待公开性犯罪的最后的措施,而不是不加分辨地滥用。在平日的侍奉中,教会应当营造出一种既温暖又严肃的属灵氛围。“温暖”体现出神的爱,而“严肃”则体现神的公义与威严。人和人生活在一起必须有爱,有温暖,人才会感到幸福与安慰。


教会有爱才能吸引人,人在教会中经验神的爱才会将教会当作是自己的家。另一方面,教会也是神的圣殿,是一个无比神圣与庄严的地方。故此,人在教会中侍奉必须存着一颗敬畏神的心。什么时候出现了随随便便,甚至肆无忌惮的罪恶,作为神的仆人、神的儿女就要起来去制止这样的罪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神的威严仍能存在人的心中。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建立得起来。有些教会一直没有惩戒,一直都处在纪律涣散、任意妄为的状况中,作为在这个教会中侍奉神、认识神心意的儿女,就当在小事上彼此提醒、相互劝诫。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做错了,你劝他一下,我劝他一下,久而久之,他就会意识到自己的错;但如果你也做老好人,我也做老好人,闭口不言,甚至还反过来颠倒是非,那么对于那个犯了错的人及整个的教会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笔者在火车上曾经遇到过一位来自台湾的基督徒老人,他说在多年前,当台湾在构建有秩序的公共社会时,不知投入了多少资源,电台、电视几乎天天讲、重复讲那些价值观,直到深入人心、深入社会的骨髓为止。教会的属灵氛围与属灵秩序的建立也需要有一个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上逐渐积累、逐渐成型的过程。

 

习惯、规则及文化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身处在当下文化中的人无不受它的影响。可以说,虽然个别的人也在影响着整体性的教会,但作为个别的人更是受着整体教会的影响。笔者的意思是,如果作为整体的教会有着健全的属灵氛围,那么作为个别的人是不易改变那种氛围的。


即便在侍奉中出现几个凭血气侍奉的人,也无法影响这个教会的健康发展。反过来,如果因着个别人的恶行而导致教会整体的混乱,那么问题其实不是出在那几个人身上,而是出在这个教会没有形成强而有力的属灵传统。

 

五、圣徒缺乏相交的生活与深入的友谊


除了外在的因素,从深层次的角度来说,教会的不合一乃是源于圣徒缺乏深入的相交。《使徒信经》中有一句说,“我信圣徒相通”,小敏的诗歌中也有一句说,“灵胞乃比同胞亲”,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圣徒与圣徒间并没有这般亲密的关系。也许在一间教会待了数十年的基督徒,只认得少数几个人。因为我们中间大部分的圣徒只是主日去教堂做做礼拜,散会后就回家了,根本就没有与其他圣徒交流的时间。


长期以往,虽然我们都称对方为弟兄姊妹,但彼此之间的关系实在是表面的、肤浅的。这就为以后的相处埋下了隐患。既然感情不深,就不会真心实意地彼此相待,遇到问题的时候不是当面的指责就是背后的论断。


其实,当我们毫不顾惜弟兄之情,在那里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大动干戈的时候,我们静下心来稍微想想,如果对面的那个让我怒不可遏的弟兄是我亲爱的家人,如果我真的将眼前这个让我感到不爽的人当成是我的亲人,我还会这么恨他吗?我还会不折手段地想要置他于死地吗?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种不该有的状况,岂不是由于圣徒之间缺乏了深刻的友谊吗?

 

六、要为圣徒相交提供形式,但不要形式化


既然圣徒是相通的,那么圣徒之间便应当有实实在在的相交。教会应当鼓励圣徒相交,互帮互助,建立真实的、深入的友谊。笔者记得在一些敬拜的场合中,主领人会说,“请大家去找三个不熟悉的人,去和他们握握手,问候一下”。


其实,我们的生命中有太多“不熟悉”的人,我们真的需要与人建立深入的、彼此信任的关系。当然,这是非常难的,需要主的预备与带领,也需要双方都能有敞开的心。在这方面,教会所能做的就是为圣徒的相交提供形式,比如建立团契、小组,组织一些活动等。


当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就是“小组化”的问题。不少教会已经开始向小组化方向慢慢转型。笔者也觉得“小组”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但在向小组化方向转型前,我们更需要弄清楚的是,小组的核心功能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发展小组事工仅仅是为了便于牧养,那么,在笔者看来,我们还未摸到它的核心。笔者认为建立小组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为了让弟兄姊妹们建立更为深入、真切的友谊。


故此,小组聚会不应该变成某种一层不变的模式或套路,而是应当鼓励建立某种相互信任、彼此敞开的氛围,使每个成员都能在小组中成为聆听者与分享者,愿意讲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又能尽量去理解别人的想法,对于一些不能认同的观点,我们能学习存着爱心用合宜的方式来表达,而不是一味地否定与排斥。


笔者认为交流的核心是“真实”,尽管我们也应当考虑别人是否能接受我的想法,但如果在一个相交性的事工中却没有真实的交流,这本身就是一个讽刺。我们的确需要有既定的流程与合宜的方法,但不该使其成为某种“形式化”。基督教信仰离不开形式,但它的本真是从人最最里面的部分流淌出来的生命。

 

七、传道人、负责人及信众之间的关系需要厘清


虽然每个基督徒都是神的儿女,但在神的家中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些不同的角色乃是由神所赐给教会的不同职分决定的。有的作普通信徒,有的作普通执事,有的作教会负责人,有的则作全职传道人。


不错,他们在地位上都是神的儿女,但在职分上是不一样的,就如一个身体有好多不同的肢体,虽然肢体与肢体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它们在那个身体上所发挥的功用却是不同的。这些道理虽都不难明白,但由于不同的职分意味着不同的功用以及意味着管理与被管理,故此,在实际的相处过程中还是会遇到不少难处。

 

记得教会里流行一句话,叫作“在教会中作管理比在社会上更难”,因为社会上不会强调人人皆祭司,并且社会上的不同职位也意味着不同的地位,彼此之间也存在着利益上的关系。比如,官员与老百姓,似乎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老板与员工,由于员工乃须仰赖老板的供应,就会甘心乐意地为老板做工。


可是在教会里,情形就不一样。因为每个基督徒都是神的儿女,都是君尊的祭司,负责人及传道人与信徒既没有地位上的差别,也没有利益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让信徒顺服他们的权柄,绝不是一件想当然就会发生的事。


换句话说,单单因为某人是负责人或传道人,并不足以让平信徒顺服他。他们若要成为得力的领袖还必须得加上点什么,那就是他们必须活出一个具有更高属灵追求及更高道德标准的生活,否则就不要怪信徒不卖他们的账!

 

笔者的意思是,我们不仅需要认识圣经有关这些圣职的教导,更要了解平信徒对这些圣职的期待,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圣职的功用,使信徒因此而受造就。关于圣职,也许我们会赞同奥古斯丁的看法,认为圣职的功用与担任此圣职的人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圣职的功用是不受圣职人员的道德生活之影响的。


即便如此,我们不该将这个观点当作回避甚至掩盖道德问题的借口,一个圣职人员不该告诉别人,他服侍的果效可以与他的私生活无关。


奥古斯丁的这个看法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合一,是为了坚固那些软弱的心灵,而不是为要给渎职者及放纵情欲者制造任何的机会。故此,一个坐在高位上的属灵领袖以更高的属灵追求及道德生活来要求自己是合乎圣经教导,合乎圣徒期待,也是有益于教会合一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信徒也不该以过高的标准来要求他们的领袖,因为领袖也是蒙恩的罪人,也会出错,也有亏欠。作为信徒,应当体谅领袖的难处,多多理解包容,常常会用爱心说诚实话,在主里多多地提醒与帮助,而不是一味地指责与论断。

 

除了领袖与信众的关系,领袖与领袖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教会的不合一往往就是出在领袖之间的不合一。而问题的核心更是聚焦在教会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之间的不合一。


在大多数的教会,都会有教会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如果教会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不是同一个人,那么他们之间就总是会存在某种的张力。因为教会负责人也好,还是全职传道人也罢,他们的职分是一种属灵的职分,但人总是倾向以世俗价值观的标准来解读它们,结果就会发生不可避免的矛盾。


比如说,从世俗价值观的角度来看,教会负责人就好像是公司的老板,故此往往被认为是这间教会最高的领袖,相比之下,全职传道人更被认为是作工的人,既是工人是不是就得顺服在老板的权柄之下呢?


然而,要是从属灵的角度来看,情况可能就不一定是这样了,因为从圣经的教导来看,领袖有三种不同的职分,即先知、祭司及君王。在旧约,神特意兴起祭司与先知,为的就是要限制君王的权柄;在西方基督教历史上,也曾发生过属灵的权柄与属世的权柄,到底哪一个更大的争论。


如果我们将这些运用到教会的管理中,那么教会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就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了,而是保持着某种程度的张力。或许我们可以那么说,即在事务性的管理与决策上,教会负责人乃优先于全职传道人,但在属灵的牧养与教导方面,全职传道人乃优先于教会负责人。


如果教会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都能意识到这点,能彼此尊重神赐给对方的权柄,也能知道自己的权限之所在,那么这无疑会带来极大的祝福,否则必然会造成相当的混乱。

 

八、教会的发展需要有长期的、短期的及具体可实践的目标



上述我们讲到“生命”及“关系”对于教会合一的重要性,但这些还不是合一问题的全部。从宏观方面来说,一个教会有没有整体性的方向与目标乃是关乎教会合一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这新教的传统中便显得格外重要了。


因为新教普遍强调圣经的权威而忽略教会传统,这会导致信徒将自己对圣经的解读视为圣经本身的权威,从而产生分歧、甚至混乱,不利于教会的合一。要从根源上消除这些混乱,教会本身需要有强而有力的、清晰的方向与目标,在化解众人的歧见后,还能提出新的方案与共识,使众人可以跟随。

 

箴言也说,没有异象民就放肆,惟遵行律法的便为有福。“异象”乃是神放在人里面的远景与负担,跟福音使命息息相关,并且也是从神的话语而来。也就是说,教会的方向与目标,其源头应当来自神的光照与开启,使我们从神的话语中反省今日的事工,进而产生负担与目标。那么,一个教会究竟应当怎样行,才会有清晰的异象呢?


笔者发现,周边的一些教会乃是通过学习别人的模式来确立自己的异象。比如,有些牧者会到香港、台湾、韩国、新加坡、美国等地考察,然后将那些对牧会有帮助的模式引入,稍加修改后便成为了自己教会的模式。这种方法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将别人已经有的成果拿过来,为我所用。


不过,如果我们将异象理解为是一种来自神的远景与托付的话,那么这种拿来主义的做法并不见得就是最好的了。因为这些模式的背后都是神在某个特定的情境中赐给当地教会的异象,如果我们不好好祷告与反省,而是直接就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久而久之,可能会使我们陷入到形式主义的捆锁中。


换句话说,我们的信徒只是将这些模式当作一个非常好的事工,却无法与自己的生命深刻地相连接,到最后,我们不是在围着神在转,而是围着这些事工在转,个体的生命就在不知不觉中消耗了。


笔者的意思是,单单看到别人的模式很好,就想立刻采用的结果,并不一定是来自我们里面的负担,也不见得符合我们教会的实际情形。“异象”是需要领受与传递的,而不是单靠学习就能掌握的。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如果我们将“异象”解读为“神的默示”,那么我们立刻会发现,“异象”的主要来源就是教会的讲台。讲台就是一个呈现并传递异象的地方,因为每一次的讲道都是传道人对神话语的领受与分享,使会众知道神要让他们作什么。


问题是,身为传道人的我们并未认真地领受神的道,也没有在讲台上强而有力地传递神的托付,导致许多信徒听了一辈子的道,居然还不知道神要让他如何生活。


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我们的讲台存在着两个根本的问题。


第一是没有持久的、系统性的讲道。即便说,在一个大型的城市教会中,有多位全职的传道人,每个月只能轮到一次讲道,但他们仍可以藉着相互的沟通达成共识,传讲同一个主题,向着同一个目标来迈进。


不过,这样作的教会并不多。有一些教会,其本堂的讲员一年内只有几次讲道,其余的讲员都是外派的,这种情况不仅会造成信息的重复,甚至还有可能带来某种程度的混乱。


第二个问题是,由于上述所说的对教会负责人与传道人的不同定位,导致一种错误的认知,即传道人只需要传讲跟信徒灵命有关的信息就可以了,至于跟教会管理相关的,则不当在讲台上分享。于是,传道人所讲的信息就主要集中在如何建立并培育个人与神的关系。长期以往,会众就不会有什么深刻的教会意识或教会性的异象了。

 

为了避免出现这些问题,教会的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应当就此进行深入的交流,并在教会开管理组织会议的时候,将异象的问题放在桌面上,大家一起来祷告与讨论,最终制定长期的与短期的并具体可实践的目标。定下目标后,传道人便可以根据圣经的教导在讲台上进行分享与传递了。


传道人的服侍不仅是为了安慰、劝勉,更是为了引导会众能进入神对这个教会的引导之中,使众人共有一个异象,同有一个目标。至于那些外来的模式,不是说不可以拿来使用,但不当盲目抄袭,并且在践行的时候,最好也不要即刻全面性铺开,而是先有局部性的尝试,再不断总结经验,对外来的模式进行必要的修改,最后形成我们自己的牧养理念与牧会系统。

 

九、教会需要以系统查经、神学性与实用性主题式讲道及针对性的课程来建立整全的教导事工



如果“合一”意味着有共同的目标与相同的方向,那么这个目标就不能单单只是事工,更须包括对真理的认知。现今的时代,教会面临着诸多挑战,交通及通讯的便利使得信徒接触到各样的资讯与教导,如果我们的讲台还停留在灵修式的分享,就无法供应信徒全方位的需求,也容易被那些似是而非的错谬所影响。


如果因着对真理产生错误的认知而导致教会的分裂,那么这种的裂痕将是最难愈合的。故此,教会只有加强讲台的供应,才能使弟兄姊妹们有稳定的追求,才能使他们不被异教之风所摇动。

 

笔者并不主张,每主日都要请名牧来讲道,以此留住信徒不去别的地方。笔者乃是说,我们在教导上的事工不能只注重讲道。因为“讲道”一词实在太过笼统,对于那些越大的教会便越是如此。


教会越大,传道人所面对的群体就越庞杂,于是他就必须兼顾多数人的需要,而不可能在细节上深入展开。一般来说,那些大城市里面的教会,主日讲道的时间既短,又不能讲得太深,种种限制使得讲台的供应打了不少折扣。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补足,单靠主日的讲道,是完全跟不上信众的需要的。


笔者的建议是,教会除了主日讲道外,还应当设立周间的圣经教导事工。然后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全方位地展开。就笔者的了解,笔者认为我们至少可以设立如下的教导事工:


(1)分卷查经,即逐章逐卷地查经,以使会众对圣经有全面的认识;


(2)神学性的主题式讲道,比如,从圣经里面找出有关神的属性与神的作为的经文,根据圣经的教导,也参照基督教神学的教义史,结合我们实际的生活予以分享;


(3)实用性主题式讲道,即先列出那些实用性的主题,如,教会侍奉、婚姻、家庭、工作等,然后找出对应的经文,再根据圣经的教导,结合实际的问题进行宣讲;


(4)有针对性的课程。


这最后一项既不是讲道,也不是查经,而是有针对性的基督教课程。比如,“基督徒的婚前辅导”,又比如具有护教性的“异端辨析”等。


上述教导结合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圣经教导的系统性事工,使得教会成为基督徒的粮仓,不仅使每个神的儿女都能吃饱喝足,更能建立起健康、稳固的属灵生命,以至众信徒能在这鱼目混珠的时代靠主刚强且得胜有余。


十、“对抗”、“妥协”亦或“接纳”与“对话”?



“合一”有“和谐”,也有“一致”的意思,但无论作何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合一总不可能是完美的。黄维仁博士在他的著述中提到这样一个观点,即“对你倾诉你带给我的困扰,你会拒我而去;但如果不能对你分享我的真实感受,我心会远离,我们心灵不再紧密相契。”


可见,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亲密关系的建立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正的合一不是一种建立在剥夺人自由之基础上的合一,不是叫别人都闭口不言,自己却“唯我独尊”的合一。


有一句话我们都会说,我们会说,“不是你合我的意,也不是我合你的意,乃是我们都要合基督的意”,但我们仍在这世上,既是如此,就一定需要去面对那活生生的人;尽管你我都可以说,我们要合基督的意,仍避免不了要与人发生关系,而与人发生关系的结果大概只有四种,一种是我说服了对方,第二种是我被对方说服了,第三种是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一种是我们的交往与沟通使我们双方彼此理解,达成共识。

 

其实,“对抗”、“妥协”、“接纳”及“对话”都可以是促成合一的交流模式,但前二者是在特殊的情况底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比如,对谬误、异端或罪恶的否定,又比如在一场冲突中,虽然我没有错,但为了教会的合一,不让事态继续扩大,我选择了妥协。一般来说,最佳的交流模式是“接纳”与“对话”。其中,“接纳”又分为“对人的接纳”与“对事的接纳”。


“对人的接纳”就是不把对方当作敌人加以排斥,而是把他当作兄弟,当作自己人。这种的接纳是最最基本的接纳,是每个基督徒都必须操练的接纳。至于后者就不一定了,如果对方做错了,就他所做的事而言,我们是不该接纳的。


我们接纳了这个人,却不一定要接纳他所作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是存着爱心,也仍是明辨是非、公义正直。只要我们先接纳了对方这个人,便可以与对方“对话”了。


那么,什么是“对话”呢?在此,笔者不想作复杂的演绎,只想从侧面来描述“对话”。在笔者看来,“对话”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非说服”。什么时候,只要我们一味地想要说服对方,那个时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对话。


因为对话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说服,乃是为了“交流”,并从交流中获得生命的滋养,以达致“双赢”的目的。这是最最理想,也是最美的沟通方式,这种的方式不会给人带来压力,却也不能保证沟通的结果。笔者盼望自己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能多用“接纳”与“对话”的模式,尽管它不是促进教会合一的唯一模式。

 


今日吗哪

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

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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