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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神让希伯来人抢夺埃及人的财物?
然而,埃及人为何自愿地将这些财物给以往的奴隶?我们联系上下文得知,埃及人极害怕第十灾会重降,使他们失去更多的孩子和牲畜。
正如出埃及记十二章三十三节所记载的:「埃及人催促百姓(即希伯来人),打发他们快快出离那地,因为埃及人说,我们都要死了。」
第三十五及三十六节继续记载:「以色列人照着摩西的话,向埃及人要金器、银器和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给他们所要的,他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
在三十六节里翻译成夺去的希伯来文是warye nasse lu,此字源自nasal,字根的意思是:把某人从「危险」中「取去」、「抢夺」,或是「拯救」某人脱离「危险」。
这字通常不会用以指在战场上的仇敌遭杀害后被掠夺的意思,若是这情况下,就会用 salal这个字。
然而,本段经文所用的nissel,显然是作为比喻用;因为这段记载清楚地指出,以色列人只是在口头要求当他们离开时获得一些礼物,而且他们也获得所要求的东西。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埃及人当时已是惊惶失措,便任由希伯来人带走他们的财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是希伯来人掠夺埃及人的财物。面对着以色列人的神那惊惧不已的能力,还有灭命的天使在逾越节那晚的作为,埃及人已惊怕得面如土色,噤若寒蝉。
若我们要问一个关于道德这方面的问题——掠夺的行动(假如我们用这名词来形容埃及人自愿送出财物的行动)是合乎伦理,抑或与神的良善及慈爱有所冲突?
那么,我们必须谨记,以色列人在埃及作苦工已有数百年了,法老有计划地杀害以色列的男婴;没有给以色列人任何材料,却要他们兴建法老的积货城及其他公共建设。
因此,金器、银器和珠宝,可以视为以色列人应得的工价,这些物件也不足以完全补偿以色列人所承受的劳役和悲苦。从这观点看来,根本就不需要问以色列人的要求和行动是否道德。
每日金句:古时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 31:3)
整理人:恩典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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