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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章
两个见证人的预言和可信的见证
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本章是履行10章最后一节委任于约翰的“你必指着多民、多国、多方、多王再说预言”之使命的内容。因此,通过11章我们所要关注的是
① 两个见证人是谁?
② 为何必须见证福音?
③ 在见证福音中,可信的决定性凭据是什么?
④ 见证的结果和灾难的结局,它们二者是以怎样不同的形势出现的?等等。下面将分为三单元进行分析研究。
第一单元(1-6节)两个见证人的见证
第二单元(7-13节)可信的凭据
第三单元(14-19节)世上的国成了基督的国
第一单元(1-6节)两个见证人的见证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3节)。
为了正确理解11章的内容,必须把握好11章与10章的连续性,那就是11章把10章委托于约翰的“再说预言”的使命赋予了两个见证人,他们要 “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3节下)。因此,可称为本文序论的1-2节,“有一根苇子赐给我,当和量度的杖,且有话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为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这话也必须与见证的事工相结合起来解释。
外邦人的日期
㈠ “有一根苇子赐给我,当作量度的杖,且有话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为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1-2节)。仔细观察1-2节,就会发现以下几点鲜明的对比。
① “殿里的祭坛(1节)和殿外的院子(2节)”;“量一量(1节)和不用量(2节)”;“给了外邦人的”和“(没有给外邦人的)”,“践踏”和“(不能践踏)”。“量一量”的意义是要分别殿内和殿外。叫约翰量一量殿里的人,殿〈里〉是在神的主管之下,即在神的保护范围内。然而,殿〈外〉是给外邦人践踏的领域。
② 因此,“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这话是指教会而言。
③ 那么,受神保护的“真正的教会”是怎样的教会呢?可以说,撒迦利亚书4章10节中的“线砣”(亚4:10)给本文提供了背景。“线砣”是垒筑墙垣时,用以察看墙是否垂直时所使用的器具(摩7:7-8)。既然如此,“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这句话,并不单纯意味着“受保护的区域”,同时也意味着教会应当察验自己是不是持守真理的真正教会。
④ 在此不由得想起神对非拉铁非教会所说的话:“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3:10)
㈡ 解释两个见证人之前,先解释了测量一事,是为了讲论两个见证人受差遣的领域是哪里。他们奉差遣所去的地方是神所测量的范围之外,被外邦人践踏之地,换言之,是这世界的王所支配的敌阵。
① 主曾说:“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了”(路21:24)既然如此,“外邦人的日期何时起首,又何时终止呢?
② 我们可以把耶路撒冷被巴比伦征服之时,看作“外邦人的日期”的开始。这是因为,虽然耶路撒冷在这之前也曾被侵袭,然而,圣殿藉巴比伦被毁却是第一次。
③ 这并非因神看守耶路撒冷的力量不足,而是因为神将“耶路撒冷给了外邦人”(2节)。既是这样,可以将巴比伦遭到灭亡的日期看作是外帮人的日期结束的时候。
④ 所以,在启示录中宣告“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18:2)。
㈢ 因此,作者使用“量”这词是独具匠心的。
① 这句话意味着扩展神的国度。
② 从而,希望给我们看见,用审判的方法不能扩展神的国度,而只有通过教会所见证的福音,才能扩展神的国度。
㈣ 在此,有必要暂时思想11章所处的位置和说话的时刻。
① 首先,揭开第六印的时候,出现了“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6:17)的大声呼喊的场面。紧接其后,7章描述了“受神之印记的人和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的悔改之人”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的场面。这两个场面一前一后,一问一答,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此场景出现的位置在第六印与第七印之间。
② 而后,又接续降灾,直到第六枝号灾袭击大地,出现了“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又不悔改”(9:21)的话语。随后出现了“约翰吃尽展开的小书卷后,必再说预言”的接受使命的10章内容。同样也是两场面,一前一后,一问一答的形式,清晰地给出了叫他们悔改的方法。不过,此场面出现在第六枝号和第七枝号之间,即最后一样灾祸(11:14-15)袭卷大地之前。只有了解这种模式和时刻,才能正确理解11章的内容。
㈤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3节上),这里有解释11章的钥匙。在此,重要的是,这句话的主体是主所说的“我使……”中的〈我〉,而不是两个见证人。有很多时候,解释这一段经文时,都只关心“两个见证人”,而轻忽主权者在这里所说的〈我〉。“两个见证人”只是被设立,作〈我〉的见证人而已。称“我”的这一位是耶稣基督。
㈥ 那么,“两个见证人”到底指谁呢?“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4节)。
① “灯台”这个词为解释他们到底是谁,提供了决定性信息。在启示录中,灯台象征教会(1:20)。
② 在此说“两个灯台”,而未提及七个灯台,是为了与“两个见证人”相谐调,是为了强调申命记19:15节中所说的 “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申19:15)。
③ 称他们为两棵橄榄树是撒迦利亚书4章的重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亚4:3);“这是两个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边”(4:14)。在撒迦利亚时代,站在主的旁边的人指的是总督(君王)所罗巴伯和大祭司约书亚,他们只是代表而已,两棵橄榄树象征整个以色列。在启示录中,两棵橄榄树可以应用为〈有君尊的祭司〉站在主的旁边。
④ 因而,这句话意味着,教会就使命而言,是灯台;就能力而言,则是橄榄树(受膏者)。因为见证人只有藉着撒迦利亚书4:6节所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的圣灵,才能完成受托的使命。
㈦ “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3下)。
① “传道”与10章最后一节对约翰说的“再说预言”是并行的,意味着传扬基督的福音。
② 他们穿着“毛衣(原文作粗麻衣)”则暗示了预言的内容,它显明了“催促人悔改”的信息。
㈧ 在启示录中,“一千二百六十天”与“四十二个月”,“一载、二载和半载”都指相同的期间,这是启示录惯用的默示性数字。例如:
① 是外邦人践踏圣城期间(11:2),
② 是见证福音期间(11:3),
③ 是妇人(教会)被养活期间(12:6),
④ 是妇人在旷野受神保护期间(12:14),
⑤ 亦是海里的兽(敌基督)逼迫教会期间(13:5)。
㈨ 象这样,惯常所说的“三年半”是什么期间呢?
① 可以说11章为此提供了解锁的钥匙。这是因为在11章中, “三年半”首次被引入。
② 我们必须留意,“三年半”是用以利亚先知的事工(路4:25,雅5:17)解释“两个见证人”的事工的过程中引用的。
ⅰ)当以利亚的时候,三年半不下雨,
ⅱ)“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5节),
iii)“叫天闭塞不下雨”(6节)。
从这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灾难和权柄都如实地反映了出来。因此,只把“三年半”单独拿出来,作字面上的解释,并非明智之举。
㈩ 既是这样,在启示录中,用以利亚先知的事工为例,来解释两个见证人的事工的意图是什么呢?
① 这是为了显明以利亚先知曾处过的环境与两个见证人,即教会所处的形势相同。
② 这告诉我们,教会也必须去打昔日以利亚先知曾打过的仗。以利亚是在以色列历史中,最黑暗时期担当见证事工的先知。他也曾灰心气馁,向神求死,逃到何烈山的一个山洞里。在那弯曲悖谬、暴虐肆意横行的时代,只剩下七千人持守信仰,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③ 以利亚的时代是如此,“两个见证人”的时代,即不但现在如此,随着末期的迫近,越发罪恶满盈。这样的记述是为了使教会警醒,并告诫教会现今所处的时代与“三年半”期间相同。
④ 因此,外邦人践踏圣城期间(11:2),见证福音期间(11:3),妇人(教会)被养活期间(12:6),妇人在旷野受神保护期间(12:14),海里的兽(敌基督)逼迫教会期间(13:5)— 指的是从主的初临到再来的期间,而不是代表末了的某一期间。
(十一)我们从两个见证人所拥有的权柄(5-6节),可以看出这两位见证人是摩西和以利亚。为何指出这两个见证人是摩西和以利亚呢?这与“他们要践踏圣城”(2节下)有关系。
① 这是因为,摩西曾与践踏神之选民的法老对抗争战,
② 以利亚曾与践踏神之百姓的亚哈和耶洗别争战。
③ 在这一点上必须铭记,摩西是以基督的代言者,法老是以撒但的代言人,双方进行交战的。即,神如今要把曾赐给摩西和以利亚的权柄赐给与践踏圣城的兽(敌基督)交战的两个见证人。这便是“两个见证人”的使命,即教会的使命。
第二单元(7-13节)可信的凭据
“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得胜,把他们杀了”(7节)。
㈠ “无底坑里上来的兽”(7节上)登场。
① 在启示录中,“兽”这词共出现三十六次,从“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20:3)来看,它分明是撒但的使者。
② 这兽与羔羊形成对比,到了13章、17章,才详细论述到了有关兽的内容,用一句话来说,兽意味敌基督。
㈡ 那兽“必与他们(两个见证人)交战,并且得胜,把他们杀了”(7节下)。“争战”一词在启示录是首次登场。此后“争战(12:7,12:17,13:7,16:14,17:14,19:11,19:19,20:8)”一词会经常出现。
① 是谁与谁之间的争战呢?
② 为什么而争战?
③ 争战究竟为何引发的呢?
只有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才能正确听到启示录对教会所说的话。
ⅰ)是谁与谁之间的争战呢?是基督的阵营与撒但的阵营之间的争战。
ⅱ)为什么而争战呢?是为了抢夺人而进行的争战。
iii)争战是如何引发的呢?是因为人类的始祖受撒但的诱惑犯了罪而引发的。不管撒但如何奸诈狡猾,只要不给它可乘之机,争战从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发生。
㈢ 既是这样,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与两个见证人之间的战争是什么战争?
①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身穿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3节),是基督的见证人和阻挡基督的见证人去见证基督之撒但的见证人之间的争战。两个见证人不断地作见证福音的事工,打那叫人出死入生(约5:24)的美好的仗。撒但决不会对此视而不见。
② 主耶稣也曾与兽争战。以预言弥赛亚而著称的诗篇22篇描述道“有许多公牛围绕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们向我张口,好象抓撕吼叫的狮子”(12-13节)。主耶稣相当于被“兽”所杀。
③ “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得胜,把他们杀了”(7节)。经上说,基督也曾被杀(8节),两个见证人也被杀了(7节)。
④ 在此,律法与福音的差异显明了出来。曾在律法之下的摩西,“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6节)而胜了法老。以利亚“有火出来,烧灭仇敌”,未见死,而升了天。不过,福音的见证人既便拥有往日摩西和以利亚所拥有的权柄,却被兽所杀。为何要让他们被兽所杀呢?福音的奥秘就在此。经上说,福音乃是“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才会“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㈣ 于是“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9节)。
① 这是极度的亵渎。“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10节)。
② 在此,我们必须弄清一点,那些不许掩埋两个见证人尸首的人们是谁呢?经上说:“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的人,这与10:11节对约翰所说的“你必指着多民、多国、多方、多王再说预言”相吻合。既是这样,“两个见证人”就不是字面上的两个人。因为两个人向“多民、多国、各方、各王”传福音非但是件不可能的事,“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有人观看两个人的尸首,更是荒诞不经之事。
㈤ 但是这件事并未就此结束。“过了这三天半,有生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11节)。在此形势发生了扭转。这让我们想起,救活两个见证人的能力,和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能力是同一能力(罗8:11,弗1:19-20)。
可信的凭据
㈥ “两位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12节)。在此出现了决定性的象征意义。就两个见证人而言,从使命的角度,他们反映了撒迦利亚书中的灯台和橄榄树;从权柄方面,他们具有摩西和以利亚的权柄;而从决定性的可信的凭据方面,则以基督复活的例子证明他们。
① 见证人与主耶稣一样,是为神的国而争战的。
② 见证人与主耶稣一样,也被杀害了。
③ 见证人与主耶稣一样,从死里复活了。
④ 见证人与主耶稣一样,驾着云升上了天。
㈦ 叫两个见证人如此效法他们所见证的主,其意图是什么呢?
① 是为了证明他们是真正的见证人,他们的见证是真的。经上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 (林前15:14-15)
② 这样做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见证人,乃是为了见证基督,“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徒17:31)。在此我还要再次强调,两个见证人的复活是要用这种“行为证据”来证明基督的复活。
㈧ 所以,两个见证人被杀之地,“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8节)。
① 这一场面强有力地证实了撒但“虽能杀身体,却不能战胜复活的权能”之信息(参考 路12:4)。
② 此外,人也会因此受到“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4)之强有力的挑战。
㈨ 既然“两个见证人”不是字面上的两个人,那么‘这两个见证人被杀后,他们就站起来’的意思,也不能从字面上去解释,而要把它理解成“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提后2:11-12)这样,结论已经很明确了:两个见证人〈似乎是败者却是胜者〉(12:11)。
㈩ 结果是“其余的都恐惧,归荣耀给天上的神”(13节下)。这一结果正9:20节形成对比。直到第六枝号灾结束时,只得出了“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的结果,但是通过两个见证人的殉道,却结出了“其余的都恐惧,归荣耀给天上的神”的果子。
(十一)若是把“地大震动,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13节上)与人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被杀害相比,实在是区区小事了。所以,这里的数字也是象征性的。理查德 保库的讲解是值得我们留意的。据旧约时代先知见证的结果:城邑剩下十分之一(赛6:13);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有七千人(王上19:18),而新约时代藉着两个见证人的殉道所带来的结果却正好相反:只有十分之一的城邑倒塌,只有七千人被杀。如果作者是想着旧约的信息而记述了本文的话,那么,这一景象会让人因见证福音的极大威力而震憾。如此讲述是为了显明“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21),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第三单元(14-19节)世上的国成了基督的国
第二样灾祸过去,第三样灾祸快到了。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14-15节)
㈠ “第二样灾祸过去,第三样灾祸快到了。”(14节)。在此又出现了一个要点。
①第一样灾祸指第五枝号灾(9:12),第二样灾祸指第六枝号灾(9:13)。以此类推,还未降于大地的第三样灾祸就是指第七枝号灾,即七碗之灾,七碗之灾难是“末了的灾”(15:1)。
② 我们要注意;托付给“约翰和两个见证人(教会)再说预言”的使命(10-11章),即见证福音的使命,要在“第二样灾祸和第三样灾祸”(末了的灾)之间完成。真不知该怎样诉说这一要点的重要性。因为教会若不见证福音,他们只能眼睁睁地遭受末了之灾,这是何等至关重要的要点啊!
㈡ 不过,“第七位天使吹号” (15节上)之后,登场的并不是掌管七碗之灾的天使,而是天上的赞美,“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15节下)。难道说,这就是第三样灾祸吗?
㈢ 不是的。到了16:1节“你们去,把盛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这时第三样灾祸才开始降于大地。
① 这其间插入了11:15-15:8节的内容。它几乎占居了四章半的篇幅,共有68节经文。
② 试图将启示录分成若干段落的人,最头痛的就是这一段。从宣告降下末了之灾(11:15)到降灾(16;1)之间,有这么长的一段篇幅相隔,的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③ 倾倒末了的灾祸之前插入这一段经文,肯定有重要的启示要告诉教会。稍后我们会详细讨论这一点。因此,在启示录中,这一部分的分量也相当重要。
㈣ 首先,天上有大声音说:
① “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15节)。
② 因为,第三样灾祸 (七碗的审判)是末了之灾。这用“主祷文”表达,就是“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成就”。
㈤ 二十四位长老也面伏于地敬拜神,说:“昔在、今在的主 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作王了。”(17节)“作王”是这句话的中心主旨。
① “作王”是显明弥赛亚的王国已经来到。
② 所以,本文只提到主是“昔在、今在的主神”而省略了“以后永在”。因为他已经来到。
㈥ 神的国若降临
① 与神作对的、向神发怒的外邦(18节上)要遭到神的审判,
② “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18节下)
㈦ “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随后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19节)。在这个时候,让人看见约柜的意图是什么呢?
① “现出约柜”意味着幔子是敞开的。是如何敞开的呢?是藉着耶稣基督!
② 还向我们显明神的审判和赏赐是依照“约定”而行的,即照着圣经所记载的成就。
㈧ 简要概括11章的内容就是,只有通过见证福音,才能使人悔改、得救,神的国得以扩展,弥赛亚王国才能来到。见证福音时会遭受逼迫,看似输了,但实际上是得胜。基督教可信的最终凭据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从死里复活,成了复活初熟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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