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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沥浸信会
在没有因背约后悔而离弃主的状况之下,真心决志信主的人,他承受所应许之救恩的效力是永远的。
从神学的角度来看,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的问题乃是一个论辩的话题,在圣经里面没有直接记述「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的字句启示,完全是一种信仰的宣示。
关于此一问题,在中世纪改教之后越发被重视。
最著名的是改教家加尔文在响应他的对手有关预定论的神学问题时,他的跟从者将其论点所归纳的五点:
TULIP,即「完全的败坏」(Total Depravity)、「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无法抗拒的救恩」(Irresistible Grace)、「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以及「圣徒的坚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加尔文所主张之「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之神学,乃是依据其中的第五点「圣徒的坚忍」所产生的。
所谓「一次得救」,乃是指一次真心决志接受耶稣为生命的主,以致于承受所应许的救恩的意思。
而「永远得救」,乃是指在得救恩的应许上是永远有功效的。因为决志信主乃是与主立下约的关系。既是「约」,就不需要重复订定,只要一次确立,就永远有效。
至于「得救的效力」之部份,笔者之所以认为永远有效,乃是基于圣经所应许的:「凡靠着祂(指主耶稣基督)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为他们祈求。」(来7:25)
在这里,希伯来书的作者受圣灵感动向我们宣告,凡转向神回应祂救恩呼召的人(即「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这「拯救到底」有两个层面的意思。
第一个层面乃是指出人是活在肉身之中的,仍有可能在信主之后跌倒,甚至受到环境压力、拦阻、逼迫而信心退后。这时候,主耶稣在天上会为我们祈求,好叫我们不失脚,以致于终能获得救恩。
第二个层面乃是指出,信徒必须要坚守对主耶稣基督的「信靠」(而非信心,因为真信心乃是从神来的,人的信并不能成就甚么),好叫我们有机会不断的领受从基督那里来的帮助。
关于「拯救到底」这样的应许,保罗也曾经向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到:「祂(指主耶稣基督)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1:10)
因此,耶稣基督对信祂之人的救恩,乃是长久而持续的。不但因祂是我们的大祭司,在天上一直为我们祈求,也是因为祂与我们所立的约的内容,乃是成全到永远的,而不是此一时、彼一时的。
笔者认为,从圣经的启示当中,我们对于真心决志信主,以致于承受所应许的永远得救效力是明确的。这是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来10:23).
因此我们应当「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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