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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Brothers
and Sisters:
你是否也会纠结于“恩典”、“真理”、“律法” 这几个看似矛盾的概念呢?
很多时候,我们在强调真理的时,好像就会忽略恩典;而要求行为的时候,又往往会陷入律法主义。
但是,这几个词却同时出现在这段经文中,说明它们并不是矛盾的。而《圣经》中很多看似冲突的教导,其实如果用顺服的心来领受,我们也都可以知道,它们不但不矛盾,反而可以归正我们自以为正确的逻辑。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约翰是怎么说的。
本周查经内容
BIBLE STUDY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来表明出来。
《约翰福音》 1:14-18
在这段经文中,作者约翰以施洗约翰的口吻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那么,这位在约翰以前的,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在《约翰福音》第一章的开头部分,是在说 “道是谁”。而从这里开始是在说 “这道成了肉身”。
道成了肉身,才会有下面的事情。让我们来整理一下这段经文中对 “道” 的描述:
道成了肉身;
道住在我们中间;
这道有恩典有真理,且是充充满满的;
道成肉身的 “荣光”,是约翰和收信人所代表的人类见过的;
而这道的荣光就是父之独生子的荣光。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
“道” 就是 “父的独生子”;
道是有位格的神,成为了肉身的形象。
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见过神,就连旧约那些属灵的伟人也只是见过 “神的背”,或者神的使者。因为,神作为 “灵” 的存在,是物质世界的人所不能见的,也是有罪的人所不配见的。
连大先知以赛亚在异象中见到耶和华的时候也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6:5)
而约翰说,父怀里的独生子,以人可见的方式,将神表明了出来。因此,人类可以认识神了,人类亲眼看见了神。
通过这段经文,约翰要再一次向以色列人申明:你们称为神的那一位,他必须首先是耶稣基督的父神,才能是我们的父神。
而这对我们来说也一样——若想与神相交,就只能通过这位带来 “恩典” 和 “真理” 的神之子。
/
那么,下一个问题便是,约翰不光将 “恩典” 和 “ 真理” 并列来说,又将恩典与律法相对介绍,说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而恩典和真理则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从这段经文中我们可以发现,恩典和律法的关系并非是“松” 和 “严” 的区别,也不存在我们常说的那种:有的传道人喜欢讲恩典,有的传道人喜欢讲真理……因为,在约翰的描述中,恩典和真理是同一个来源,甚至是同一件事情。
如果有人只讲恩典不讲真理,那这人所讲的恩典一定不是《圣经》启示的恩典。
/
那么“律法” 呢?
同样的,没有律法,也就不知道何为真理与恩典。
律法是上帝借着摩西所颁布的旨意,也就是上帝期待人能有的行为标准。这个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一言一行,让我们知道哪些是罪,哪些是上帝所喜悦的。
然而,罪使我们与神隔绝,我们却不能通过不犯罪,即 “遵守律法” 来解决罪这个问题。
因为,我们没有人能守全律法,我们也不能用自己的好行为抵消之前的罪。因此,解决罪的只能是恩典!这也就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
/
那么,真理是什么?
简单说,对这件事的描述就是真理,对恩典与罪之关系的正确说明就是真理。而以恩典来解决罪的那一位,是耶稣。因此,耶稣就是真理本身。
但同时,上帝并没有放弃对我们的要求,上帝依然有他的善恶标准,律法并没有作废。虽然我们不可能通过律法来与神相交,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律法的了解,来知道神喜悦什么,不喜悦什么。
LET'S PRAY
(我们一起祷告)
上帝啊,求你除去我们的不信,除去我们喜欢用自己的标准来质疑你话语的骄傲。让我们敬畏你的话语,带着顺服你的心来研读你的话语。
愿我因对照律法看见自己的败坏,并知道自己必须接受耶稣基督的恩典而成为属你的人。求你使我从此开始爱你的话,爱你所爱的人,爱你所爱的事,显明真理果真在我的身上运行。
奉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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