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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

“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


从客西马尼园被捕之后,耶稣整夜都在接受犹太公会的审讯。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把耶稣置于死地,这是他们老早就有的想法(参约7:1,11:35;路22:2)。令公会颇为无奈的是,他们可以按自己的律法审问耶稣,但却“没有杀人的权柄”(约18:31)。于是,他们将这个宗教问题上升到政治问题,要借罗马官府之刀杀死耶稣。“一到早晨,祭司长和长老、文士、全公会的人大家商议,就把耶稣捆绑解去,交给彼拉多。”(可15:1)虽然彼拉多自称“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但因为犹太人以“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这顶政治帽子威逼,他最终还是昧着良心“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约19:1—16)


表面看来,耶稣之死的原因很多,比如祭司长的嫉妒、彼拉多的昏庸及犹太人的无知等等。然而,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耶稣甘愿替一切罪人代死,他曾声明:“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约10:18)


《以赛亚书》53章指出,耶稣之所以受死,是因为“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已路”,是因为“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是因为“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


这一点,是常人无法理解也难以置信的,但这正是耶稣之死的宝贵和伟大之处。纵然时至今日,依然有人“以为他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了”,但一切真正蒙恩的肢体,都会坚定不移地相信:“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最能说明这个事实的,是巴拉巴的故事:他是一个“曾杀过人”(可15:7)的“强盗”(约18:40),被彼拉多定了死罪。然而,却因耶稣之死而免遭惩罚。当时,“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逾越节,都要随众人所愿,“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当彼拉多给出巴拉巴和耶稣这两个选项时,犹太人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前者。最终,他们如愿以偿。(太27:15--26)


据教会历史记载,巴拉巴被莫名释放之后,得知了耶稣因他而死的消息,于是径直走向各各他,望着十字架上的耶稣,他的心被深深打动。从此,悔过自新,成为基督徒,并四处传道。他毕生传讲的信息,就两句话:“他为我死,我为他活!”


1950年,瑞典作家拉格奎斯特根据这个史实写成小说《大盗巴拉巴》,荣获195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我就是巴拉巴,因为我也是因耶稣获救!因此,每当凝望十字架时,我都要提醒自己:“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我要牢记巴拉巴的座右铭:“他为我死,我为他活!”


各各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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