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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回到古代教会史和《迦克顿信经》再思耶稣基督的位格


作者:刘盐约


近日,某中文版本的圣经译本因一处经文(罗马书8:3)与众不同的翻译,在很多基督徒微信群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


中文和合本的翻译是这样的:“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马书 8:3)。


但这个“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却把这处经文翻译成这个样子:“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软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却亲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使他有了跟我们人相同的罪性,为要宣判人性里面的罪,把罪除去。”


令人惊讶!甚至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就在这里,“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使他有了跟我们人相同的罪性”,难道神的儿子、为我们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也有“罪性”吗?有“罪性”的耶稣基督又怎能替我们承担罪的诅咒和刑罚?


所以,这个中文译本遭到很多基督徒的斥责。


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而重大,乃是因为牵涉到一个基督教非常核心的基要真理,那就是:耶稣基督的位格问题。如果在耶稣基督的位格问题上出现错谬,很容易陷入异端思想里。


所以,我们需要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有关耶稣基督位格的真理,因为耶稣基督的位格和他承担的救赎事工密不可分


为了帮助弟兄姐妹们在有关耶稣基督位格的基要真理上,有清晰而整全的把握,我们需要回顾两千年基督教会历史,并且从中找到我们可以借鉴和汲取宝贵的属灵遗产。


毕竟基督教具有大公性,也是有历史传承性的。今天一些冒出的异端,往往具有切断历史传承、自我标新立异等特点。


在基督教早期发展的三四百年历史中,涌现出许多个异端,问题往往都出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上。比如主后四世纪有一个著名异端叫“亚流(又译为“阿里乌”)主义”,这是古代教会所遇到的最为顽固的一个异端。


其头目是北非一个地方的主教,名叫亚流。此人认为,耶稣基督既不是完全的神,也不是完全的人,而是介于神人之间的半神(Semi-god);并非受生,而乃被造的,并且是受造物中的首位。


亚流的教导在基要真理上出了极大偏差,那就是直接贬低耶稣基督的位格,并把耶稣视为被造物,那么基督徒敬拜耶稣就是在拜偶像了。


由于此人具有主教的身份和影响力,其错谬教导传播颇为快速,所到之处带来混乱。正在危难之际,一位名叫亚他拿修的伟大圣徒挺身而出,本于圣经阐明基要真理驳倒亚流的异端邪说,证明耶稣基督就是神,在神性上是和父神同等的,并推动了“三位一体”基要教义的建造


亚流主义异端被扑灭后,又有其它异端冒出,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上继续做文章。


虽然他们不敢再宣称耶稣基督是“受造的”,但在耶稣的神性和人性关系上做文章,比如有种受到诺思底主义(一种贬低物质的古希腊哲学流派)影响的异端,说耶稣的人性是“虚幻的”(实际上是否认耶稣道成肉身的真实性)。


其实,这种异端的萌芽在使徒时代就有了,使徒约翰为此写信告诫初代教会的弟兄姐妹,谁否认耶稣道成肉身,谁就不是出于神的(参约翰一书 4:2-3“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为了对付形形色色的异端,古代教会的神学家们花了很大力气和这些异端进行辩论,并深入研究圣经,逐渐发展出“三位一体”、“基督的神人二性”等基要真理教义,并通过召开大公会议制定信条信经,明确确定了正统基督教的边界。越过这个边界,就势必滑向极端异端。


在有关耶稣基督位格的真理(基督论)问题上,古代教会于主后451年召开了迦克顿大公会议,并制定通过了《迦克顿信经》(又译《查尔西顿信经》)。


这一信经和《使徒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尼西亚信经》并称为基督教四大信经,是基督教(新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共同接受和认信的。


《迦克顿信经》严格按照圣经的教导,就耶稣基督的位格和神人二性制定了正统的信仰规范,并且指出耶稣基督之所以能承担救恩之工,正是因为基督作为圣子既具备完全的神性也具备完全的人性。


《迦克顿信经》开篇就陈明基督教信仰的大公性:“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就耶稣基督的位格和神人二性而论,《迦克顿信经》是这样阐述的:“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晚近时日,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根据《迦克顿信经》的教义陈述,耶稣基督具有完全的人性,“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耶稣就具有我们在亚当里的“罪性”,《迦克顿信经》紧接着说道:“只是没有罪”。


这个论述是有充分的圣经依据的:“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 4:15)


在这个后现代社会,很多异端会“借尸还魂”,比如耶和华见证人和摩门教就是古代异端“亚流主义”的变体。所以,学一些教会历史,对我们是很有帮助的,至少在护教上更是如此。   



今日吗哪

务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们升高。

雅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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