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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关于祷告的四项原则


有爱的灵魂在等你

在1559年的《基督教要义》中,加尔文用最长的一章来论述祷告,他命名为 “信心的主要操练,以及我们每日接受上帝祝福的途径”。

在文章一开始,加尔文就遇到了他自己的神学假设所提出的一个问题:如果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的保守(perseverance),都是上帝的恩赐,那么为什么要祷告呢?难道我们不能确信没有我们的祷告,上帝也会小心照看一切事物吗?

加尔文说,如此推理的人并没有理解上帝让我们祷告的目的——祷告 “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我们。

加尔文谴责那些 “认为震破上帝的耳膜……就能说服他满足他们提出的要求” 的伪君子。

信徒祷告,不是告诉上帝他所不知道的事,或者敦促他履行职责,或者当他延误的时候催他,而是提醒自己寻找他,默想他的应许、放下担忧以操练信心……

铭记以下两点:他在自由中已经预先知道了我们的祷告,然而,我们所求的是通过祷告获得。

加尔文提出了四项祷告的原则,以引导基督徒“与上帝交往”。

第一项原则是,接近上帝时要态度恭敬,即祷告要“本分而恰当”。

这就是说我们要避免轻浮,不要把上帝当作在天上的密友,“楼上的家伙”。真正进入上帝的同在,就是 “被上帝的威严所动”(《基督教要义》3.20.5)。

我们不该使用空虚而浮夸的词汇。“当我们带着严肃的意图祷告时,舌头不要快于心灵,空洞的语言不能保证上帝的喜悦,从热切的心灵发出的渴望,像离弦的箭一样,直射上天。”

这一项规则,也意味着我们不能傲慢地命令上帝做他不愿意的事情,我们的祷告要像圣经上教导的那样,符合他的旨意。

第二项原则是,我们的祷告必须来自热切的祈求,并带着悔意。

祷告远不止是虔诚的喋喋不休。它必须发自内心,正如《诗篇》作者所说的那样“出自深处”。

加尔文描写真祈祷所使用的动词,突出了这一规则:祈祷时我们渴求、热望、饥饿、口渴、寻找、祈求、恳请、哭喊。我们的祷告不能缺少悔改。

上帝创造祷告,不是让我们到他面前吹嘘自己,也不是让我们赞美自己拥有的东西。

祷告是忏悔,为我们悲惨的境遇而饮泣,好像孩子把困扰卸下给父母,我们在上帝面前也一样。罪恶感激励、刺激、激发我们去祷告。

第三项原则是紧接着第二项:我们必须抛弃自以为是的想法,谦卑地乞求原

祷告的全部目的,即基督徒生活的全部目的,乃是荣耀上帝。

这就意味着任何来到上帝跟前祷告的人,必须真正谦卑地“抛弃一切夸耀自己和自以为义的念头;总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基督教要义》3.20.8)。

我们在祷告一开始的时候,就忏悔罪过,并要求获得宽恕,这是很合宜的。

第四项原则,是我们要怀着确信的盼望进行祷告:

虽然我们是这样的卑微,然而我们在祷告时,须确实相信将获得所祈求的”(《基督教要义》3.20.11)。

加尔文继续说,上帝只接受那些由 “信心的推测” 产生的祷告。

我们盼望的真正基础,当然是祷告所指向的对象:我们向天上的父、仁慈的父、抚慰我们的上帝祷告。我们通过耶稣基督祷告,他是神之子和我们的主,在他身上,上帝的所有应许都得到实现。

我们通过圣灵祷告,他是我们祷告的教师。“他在我们里面激发坦然无惧的心,和种种思念与叹息,远非我们原有能力所能达到的”(《基督教要义》3.20.5)。

这四项原则是为了指导每个信徒在私下里祷告,但是它们也可以运用到教会公共的祷告上。加尔文的确认为 “崇拜活动的主要部分在于祷告”(《基督教要义》3.20.29)。

他对那些声称自己在家里崇拜和在教会崇拜一样的人没有耐心。公共的祷告应当简单、直接,而不是伪君子式的 “浮夸祷告”。

唱歌也属于祷告,尽管他告诫我们不要只关注韵律而忘记了歌词的属灵含义。

而且,祷告应该用本国语言进行,拉丁人不要用希腊语,法国人和英国人不要用拉丁语,要用全体会众都能明白的日常语言。


[文章摘自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编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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