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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这句话提醒了钱财管理的两个范围:前面是人对政府应该缴的税,后面是人对上帝应遵行的十一奉献。罗马书13章1-7节提到,政府的权柄是从神而来,政府的角色是赏善罚恶。
政府有两大权柄来管理人民,「佩剑」指的是对内有警察管理治安,对外有军队保卫国家;另一个是「收税」,故圣经说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
十一奉献常见的迷思
十一奉献对基督徒来讲,是一般教会常见的教导。初信者常见的迷思是,以为十一奉献像是庙里的香油钱,是一种利益的交换,也就是说:我奉献,交换神的赐福。
这样的观念,甚至有可能发展为成功神学:我奉献十分之一,上帝给我十倍的祝福;我会有十倍于奉献的金钱收入……但这些都是错误的教导。
玛拉基书3章10节提到:「为你们敞开天上窗户,倾福与你们。」表示神是福气的供应者,特别在钱财上,祂是供应我们的。或许有的人会觉得,上帝很小气,一定要我奉献,祂老人家才要赐福给我,但其实这也是迷信。
为何神要我们先奉献十分之一呢?箴言3章9节说:「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意思是,人要懂得尊荣神,把神永远摆在我们优先级的第一位。神应许,当我们这样做时,神就会使我们的仓房充满有余。
有无十一奉献 结果不同
笔者在大学时担任家教,起初收入约四千五百元,因当时在团契听到十一奉献的教导,就照着做。
后来别人陆陆续续介绍学生给我,等到我大学快毕业时,收入提升到两万八千元,而且还有其他学生等着我去上课,只是我已经排不出时间。
我着实经历到神的赐福,而且是工作来找我,不是我去找工作。
玛拉基书3章9节提到,没有遵行奉献,「咒诅就会临到你们身上」。后来笔者结婚后,有一段时间没有完全遵守十一奉献的教导,我自作聪明对神说:「我累积半年才奉献一次给你。」
这样虽然金额还是十分之一,但态度已经没有尊荣神。当时笔者想把更多的资金投资在股票上,心想只要延后半年再十一奉献就好。
可想而知,神当然不赐福我,结局就是我亏损连连,希望大家不要像我有这样的经历。对照于笔者刚开始投资股票时,因为遵行十分之一奉献,每年几乎都会稳定获利,是不是很奇妙呢?
另外,当我们的财务累积时,申命记8章14节提到:「财物增多,导致心骄气傲。」
我们有可能会忘记把上帝放在第一位,渐渐地以金钱取代神的地位,并且认为:「这货财是我力量、我能力得来的。」(申命记8章17节)逐渐把自己当作荣耀的对象,神已经不再居生命的首位。所以我们要记得,永远要把尊荣神列为财务管理的优先法则。
跨出第一步 才能蒙神赐福
然而,当人遵行十一奉献时,往往会遇到现实的困难。笔者在查经班中,曾与几位弟兄姊妹有过一番讨论及分享。有人说,某人曾遵行十一奉献,但到月底发现透支了,还必须向人借钱,所以十一奉献便没有持续进行。
这种情况经分析,发现是当事者在奉献完后,认为神一定会赐福,所以就在花钱上没有节制。其实剩下的十分之九,一样是要尊荣神的。
在使用金钱时,必须仔细思考,需要与想要的不同,需要的才花,想要的则可以延迟,并祷告等待神赐予。如果认真执行,往往到月底还会有剩余。
另外,养成记帐的习惯,有助于我们每个月追踪自己的花钱习惯,改正不必要的消费。
另一位信徒分享说,目前经济上有些负债,必须养家,所以还没有跨出奉献的第一步。读者如果也有这样类似的情况,鼓励大家可以先用信封把十一奉献的钱存下来,试试看用十分之九的金钱过生活,并且仔细控制支出。
试看看神是否赐福,使你到月底不必动用信封里的奉献。若真的做到了,别忘了向神献上感谢及奉献。
来源/基督教论坛报
校对|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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