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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8:18-30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 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却能。”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 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共同记载一个故事,有一个人问耶稣,“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将三本福音书合起来看,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此人的身份。马太福音说他是个少年人;马可福音说他是个富有的人;路加福音说他是个官。少年人固有的帅气,加上他的财富和很高的官员身价,这个少年人占全了,用今天的话说,他是个典型的“高富帅”。
这个富有的少年官比今天的“高富帅”更胜一筹的是,他身上没有明显的浅薄和傲慢,而且他对属灵的事物有兴趣和追求,所以他问耶稣:“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太19:16)
为什么年轻人来问耶稣?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
这个年轻人对耶稣的问题表明两件事实:第一,他相信有永生;第二,他对自己能否得到永生没有把握。
人人都有追求永生的倾向,这是人被造的天性。有人说,我只想今生好好地活着,对于永生的事我不在意。这样说辞的潜台词是:我不相信有永生这回事。这种看似无所谓的说辞其实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因为他(她)不知道人如果没有永生就是永刑,那样的结局是何等的可怕。
这个年轻人知道有永生,但他对自己能否得着永生没有把握。他内心的思绪是:我一向遵循律法,谨守诫命,但我做得到底够不够呢?我还需要做哪些更多的善事呢?
这个少年官以为遵守诫命和律法,靠自己的好行为可以赚得永生。
于是耶稣便用律法来考一考这个少年人。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路18:20)
“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路18:21)
听他说话的口气,这少年官不像是自傲和夸口,他很可能是真诚的,他真的这么想。平心而论,这个少年官比今日许多人做得好。这个年轻人很可爱,圣经也确实记载说,耶稣看见他就爱他。
这个年轻人也代表今天不少道德高尚、有理想和追求、事业心强、并且各方面都做得不错的青年人。在此对这些品学兼优的青年人们又一点善意的提醒:这个少年官所拥有的你可能也有,但他在遗憾中所失去的,你可能也会失去。
今天,也许有不少青年人,像这个少年官一样,以为自己各方面做得还不错。但很多时候,我们对自己究竟什么样并不明白,尽管我们的心很真诚。
你真的各方面都做得不错吗?
让我们看看圣经中最简单的十诫,我们能否不折不扣地遵守。如果十诫中哪一条你切实遵守,就做一个记号,看看你能遵守几条。
1。不可有别神。圣经告诉我们主耶和华是独一的神,要求人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耶和华神。基督徒朋友们,你是否每分每秒、时时刻刻都尽心尽意爱耶和华你的神吗?非基督徒朋友们,如果你不信耶和华神,怎能谈得上爱他呢?如果你说我什么神也不信,那是虚话,你总要信个什么,或者你自己就是你的神。这十诫中的第一条,你能完完全全地遵行吗?
2。不可拜偶像。圣经吩咐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去跪拜,但广义地讲,任何超过或占据神之地位的人、事、物,都是你心中的偶像。如果你从来没有拜过假神,那么钱财、名利、地位、明星、儿女,也都有可能是你的偶像。这样你拜过偶像吗?
3。不可妄称神的名。无论英文还是中文的俗语中,都有一些人们经常使用的词汇,是妄称神的名,广义上说,你的说话、行事、为人使神的名受亏损、受羞辱的都是亵渎了神的名。
4。守安息日为圣日。安息日是要身心休息,全心敬拜神、思想神、默念神、感谢神,你有过在礼拜日(或礼拜六)为自己的私事、方便、甚至懒惰而故意跳过或略去敬拜感谢神的时候吗?
5。当孝敬父母。你是否任何时候都对你的父母百般孝敬、尽心尽力?你有过顶撞父母、使他们伤心、生气或令他们担忧、挂虑的时候吗?
6。不可杀人。你会说,这一条我可以坚定地说,我没有犯过。等一等,新约马太福音耶稣说,凡恨人的就是杀人了,因为恨人是杀人的开始。你有过恨人的时候吗?你如果有过自己或强迫他人堕胎的经历,那就是谋杀自己的亲生骨肉。
7。不可奸淫。在今天的社会,淫乱已经是人们习以为常的事了,婚前同居、婚外恋、同性恋、包养、二奶、小三等等,连名字都是五花八门。不过也不否认,有少数道德高超的人,他们的确作风纯正令人尊敬。但即使是这些道德高尚的人,若照耶稣的标准,恐怕是少之又少。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
8。不可偷盗。凡是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都属此列。你拿过单位的一张纸、一支笔吗?你报税是百分之百地诚实吗?你上班是百分之百地分秒不差,没有过迟到、早退、闲散、偷懒、聊天、上网、打电话等情形吗?你使用过盗版的软件、光碟、书籍或其它物品吗?你有过剽窃、作弊的行为吗?
9。不可作假见证。你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哪怕些微的谎话吗?你有过所谓善意的谎言吗?你有过欺骗的行径吗?你说过夸大之词、言过其实的时刻吗?
10。不可贪恋。你有过贪心的时候吗?你有过把持自己所有的决不放手的时候吗?你有过羡慕别人所拥有的财富、姿色、妻妾、儿女、权势、地位的时候吗?
假如这十条诫命,你能遵守一条就得一分。你得了十分吗?如果没有得满分,那就完了,说明你是个犯了法的人。如果你说你得了五分以上,那就可以肯定你正在违背第九条“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
因此得出结论,任何人想要靠遵守律法、广施善行而赚取永生都是徒劳无益行不通的。这也正是为什么这位少年官来到耶稣面前的原因:虽然他自认为从小就遵守了律法,但他心里对永生还是没有把握。
耶稣叫那少年人做什么?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18:22)
耶稣在这里吩咐少年人两件事:
第一,要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
耶稣向这少年人提到旧约的十诫,那少年人自信地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说,“你还缺少一件。”
一般认为,十诫中的前四条是人对神的诫命,后六条是人对人的诫命。姑且不说少年人是否完全遵守了针对神的四条诫命,仔细读耶稣对少年人提到的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诫命,他似乎故意将六条诫命中的最后一条省去了:不可贪恋。
贪恋有两种情形,一是抱持自己所有的不肯松手;二是觊觎别人所有的奢望占有。
这个少年官正是违背了这第十条不可贪恋的诫命,所以他说诫命他从小都遵守了,如果不是夸口就是无知。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中国现行刑法共约450条,只要违背其中任意一条,就是犯了法。如同一块儿价值不菲的钻石,只要有一点点的破损,其价值就不存在了。
很显然,这个少年官若想要以遵守律法来赚取永生,是没有可能的了,虽然他其他方面做得可能真的不错。但他舍不得将自己的财富分给穷人,违背了旧约“爱人如己”(未19:18)的律法,也至少违背了十诫中“不可有别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贪恋”等三条诫命。
既然律法不能使人得生命,那么律法的功用是什么呢?律法的功用在于,它作为标杆和尺度,显出人的过犯和罪恶。
耶稣向这少年人吩咐的第二件事是:来跟从我。
回头看耶稣对少年官说的话。少年官问耶稣,“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
耶稣回答说,“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路18:19)
耶稣的回答并不是否认他自己的神性,他是要这位少年官仔细揣摩、认真思想,站在他面前的耶稣,他称为“良善”的夫子,到底是谁?
当少年官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时,一个隐含的推论是,他必须确信耶稣是神。因为旧约圣经显示,只有神是良善的,(这也是英文“good”一词的来历(Godisgood)。)所以“良善”(good)一词只能用在神(God)身上。
“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诗25:8)
“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诗34:8)
“主啊,你本为良善,乐意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你的人。”(诗86:5)
“耶和华本为善,他的慈爱,存到永远,他的信实,直到万代。”(诗100:5)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06:1)
因此,耶稣吩咐这少年官话语的内在逻辑是:一个人必须完完全全地遵守律法才可以获得永生;但只有神才是绝对完美、良善和公义的;因此没有人能以靠遵守律法来获得永生;所以,这少年官只剩下唯一的选择:放下一切跟随耶稣。
少年官对耶稣的反应是什么?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路18:23)
“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可10:22)
那少年官听见耶稣的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
这少年官大概是福音书中唯一一个遇见耶稣后的遭遇还不如见到耶稣之前情形的例子了。通常的情况是,有疾病、有愁苦、有罪孽、受捆绑的人,遇见耶稣后被医治、被赦免、被释放、得自由、有喜乐,只有这个少年官,在见耶稣之前一个样样做得不错的人,最起码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但他在见了耶稣之后,反而是忧忧愁愁的离去了。
圣经告诉我们,他甚至跑到耶稣那里,跪在耶稣面前,可见他不是没有诚意。“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10:17)
少年官忧愁地离开,不能不说是他莫大的悲哀。
还记得税吏撒该的情形吧?“他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撒该站着,对主说,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6-8)
耶稣讨厌这个少年人吗?不!正相反,马可福音告诉我们,耶稣很喜欢他。
“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10:21)
耶稣何等渴望这个少年人能够跟随他得着那上好的福分,但他从不剥夺人选择的自由。
耶稣是大光,照亮人内心的黑暗。
那些神拣选得着救恩的人,是神的恩典和怜悯;而那些没有得着救恩的人,不是神预定他们灭亡,乃是他们自己选择了拒绝耶稣!
少年官的情形对所有的人都是个严重的警告!
耶稣看着少年官离去的背影,不由得心中感叹,“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路18:24-25)
关于“骆驼穿过针眼,”有人替耶稣圆场,说那是指耶路撒冷城墙上有一个比较小的“针眼门,”负重的骆驼若是屈身,勉强可以挤进去。实际上,耶稣不需要人替他圆场,耶稣的意思,明白无误,“针眼”就是指妇女做针线活的针眼,有钱财的人进入神的国真比骆驼穿过妇女用的针线眼还要难。他们进入神国的艰难不是财富本身,而是他们的心被财富所占据。
你如果有什么是你不能自由给出去的,那么你并没有真正拥有它,而是它拥有了你!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路18:26)
犹太人相信财富时神的赐福。如果这个富有的少年人尚且不能得救,那谁能得救呢?
“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路18:27)
“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27)
这个少年官离开耶稣忧忧愁愁地走了,意思好似是对耶稣说,“耶稣啊,你所要求的,我做不到,我不能!”
但耶稣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
今天你所信的神或者你将要信的神,
还是那位当年用口中的话语创造天地万物的神;
还是那位吩咐摩西分开红海使以色列人行走干地的神;
还是那位命令乌鸦为先知以利亚叼饼叼肉的神;
还是那位使大卫用一颗石子战胜巨人哥利亚的神;
还是那位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的神;
还是那位使死了四天的拉撒路走出坟墓的神;
还是那位令彼得约翰这些无知小民成为放胆无惧传讲福音的神;
还是那位伴随使徒保罗虽历尽艰难却将救恩传遍地极的神!
你所不能的事,在他凡事都能!
耶稣给跟随他之人的应许
故事到此本该结束,又是彼得快言快语,又多问耶稣一个问题。也多亏彼得多问了一句,使我们从耶稣那里得着更大的确据。
“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18:28-30)
彼得的问题:“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太19:27)
耶稣的回答给当时的听众和今日的读者指明了两件确定的事情。第一,跟随他的必得永生;第二,永生的内涵到底是什么。
“今世得百倍,”这是主耶稣对跟随他的人的应许。所以,跟随耶稣看来有很多牺牲,但神的祝福是丰盛的。
当少年官问耶稣当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时,耶稣要他做两件事情,一是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这个吩咐是要测验少年人的心到底在哪里;二是要少年人跟随耶稣。现在,耶稣藉着回答彼得的问题再次重申,想要得着永生唯一的途径是跟随他。
那么,永生到底是什么?永生不仅是死后上天堂,虽然很多人就这样简单地认定。
根据耶稣的回答可以知道,永生是一种崭新生命的特质,它包括两部分:现今在地上的生命和将来在天上的生命。
在地上的生命是什么样的?
耶稣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我来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
所以,永生是指在今世认识神、信靠神、顺从神、有信心、有平安、有喜乐、有依靠、有盼望、有力量、有爱心、有价值、有意义、有使命的一种生命特质。
在天上的生命是什么样的?
保罗告诉我们,神“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神藉使徒约翰在圣经最后一本书中向世人传递这样确实的信息:“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21:3)
因此,将来在天上的生命,总括说来就是在荣耀中永远与神同在!
在结束本文时再重复开头的问题:“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
认识耶稣、信靠耶稣、跟从耶稣,因为,“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审核: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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