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5阅读
几年前,我看到了在大陆出版的龙应台女士的一本书,封面上几个赫赫的大字是:〈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好家伙,不必等到读完全书,单单是这书目,就先声逼人,令人触目惊心了。当我执笔写这篇文章时,受她的启发,一个标题跳到进了我的脑海中─“中国人,你为什么不忏悔?”
其实,这是二十多年前的疑问了,这么多年来,它一直压在我的心中。那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我还是一个年轻人,也不知道基督教是怎么一回事,就连“悔改”这个词的来路去路也不清楚,我那时熟悉的是一个佛教的但后来在中国天主教中广泛使用的术语─忏悔。
那时,我观察到的一些社会现象令我思考起忏悔这个问题。我看到了一个个的当官的陆续被“解放”出来,又官复原职,或者官升一级、两级。也听到了他们控诉“四人帮”是怎么怎么地迫害了他们,听了几年,听来听去还是这一套。渐渐地我怀疑了。难道他们从来都是被迫害的吗?
那么,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被饿死的那三、四千万人是谁之罪?一九五七年那五十多万被打成右派的又是谁之罪?还有那从一九四九年以来的一次次政治运动,究竟是谁在上、在下、在左、在右扇风点火并推波助澜的?
多年后,才看到了巴金写的随想录,是忏悔的,但是从人出发的,并且面对的也仅仅是人。再后来的后来,看到了颇有名气的文人宣告:我曾经是红卫兵,但我绝不忏悔。最近,文坛上又有了一场争论,焦点竟然也是忏悔。
令我惭愧的是,二十年来,当我因许多害人者拒不忏悔而愤愤不平时,当我追问他们为什么不忏悔时,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也需要忏悔,更不知道悔改为何物。一直到一九九五年我信了主耶稣,我才不得不问自己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难道我不需要悔改吗?我当然希望那答案是“不”。
但是,我那不安的良心使我不能不承认:我必须悔改。这不仅是因为我也参入了那一场人类的浩劫,而且因为我是人,是一个得罪了上帝,也得罪了人的罪人。
这么多年来,我和我的同胞一再看到,尽管二次大战期间,日本侵略军在华犯下了滔天大罪,但许多日本要人至今依然拒绝为此向中国人民道歉、忏悔。对此,我们常常感到义愤填膺。
但我们自己呢?我们中国人自己整中国人、害中国人、杀中国人,这样的事还少吗?还不严重吗?更重要的是,当我们面对著民族灾难与历史的黑暗时,我们为什么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心灵的黑暗呢?日本人也好,中国人也好,每一个人,整个的人类,从古至今从来都是这样,是我们背离上帝的罪孽使我们与上帝的生命隔绝了,从而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品尝我们的罪孽结出的苦果。
但是,我们自己为什么不悔改呢?为什么迄今为止,中国人哪,你不到上帝面前来悔改?
我们中国人已经远离了上帝,如何能悔改?
即使是新儒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如牟宗三、徐复观等)也认为,虽然整个中国古代文化中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宗教文化传统,同时也没有一独立的祭司僧侣传统,但是,中华民族并非先天地就缺乏宗教精神。中国〈诗〉、〈书〉中之重视上帝或天之信仰是非常明显的,而此之天也就是人格化之上帝。同时,祭天地社稷之礼,亦一直为后代儒者所重视(见〈为中华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
这样的观察的确是很有见地的。
如同世界上其他的伟大民族一样,我们的先人,特别是创造了中华文化的那些圣贤们,他们是敬畏上天的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个存在,这存在在暝暝之中主宰著天地万物和人生。这些圣贤们竭尽一己的智慧和心力来寻找、认识这种存在,并且用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字将其概括为:“天”。或者“帝”、“上天”、“上帝”、“神”。民间的说法则是:“老天爷”“老天”,“天公”。
一部中国哲学,中心问题就是天人关系,所以,也可以称其为“天人之学”,恰如司马迁所言:通古今之变,明天人之际。
据冯友兰的研究,春秋时期中国人对天的看法大概有五种意义,即“物质之天”、“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和“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冯说:“诗,书,左传,国语中所谓之天,除指物质之天外,似皆指主宰之天。论语中孔子所说之天,亦皆主宰之天也。”
一部〈论语〉中,“天”是最高范畴,单言“天”字的就有十八次之多,其中,孔子自己说的有十二次半。孔子的“天”,基本上是“ 主宰之天”。
面对这样的“主宰之天”,我们敬虔的先人的基本态度是:敬天,“畏天”,绝不“欺天”。〈书经〉云:“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孔子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
正是基于人当畏天、不可欺天,才有了孔夫子的名言:“获罪于天,无所祷也”。那话的重点觉得不是说祷告没有用处,而是说人不可以得罪上天。人若得罪了上天而不改过,那么,他无论用什么话来巴结上天都是没有用的。
但是,中国的圣贤与犹太先知和基督的门徒不同,后者的共同经历是:太初有圣言(道),上帝的话临到我;而前者的共同经验是:“天不言”。“天”没有直接对圣贤们说话。可天虽不言,却如孟子所说“以行与事示之(万章)”。这就造成了这样的境况,人渴望认识上帝,但上帝无言。
于是人只有退而求其次,试图从“天”的“行与事”来理解“天”。而这样的理解,自然不可不能有偏、有弊、有误,无法得到真确的认识。
历史的悲剧就在于,自秦以后,一方面,在中国,百姓们虽然还保持著敬天之心,但又是什么都去拜拜,各路神仙都不得罪。而一个人─皇帝(天子)垄断了敬拜天的权利,只有他可以祭天。远志明在〈神州〉中说得好:“中国人,你惨就惨在,那坐在京城中央宝座上的,不是上帝,而是一个跟你一模一样、与生带著深刻罪性和有限性的凡人”,但他却握著无限的权力,充当起了“人间的上帝”。
另一方面,那个人格化的上帝(天)的观念,在漫长的历史中,渐渐被抽象化、虚幻化,到了宋明理学,就化成了一个仁、义、礼、智的“理”,所谓“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朱熹语)。而到了近现代以来,就连这个乾巴巴的“理”也被横扫了,说那是唯心主义的破烂货。天是什么,物质的一种存在形式而已。
时至今日,“天”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已经失落很久很久了。
如今,人们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了。至于良心吗,更不必怕。俗语说,良心,良心值多钱哪。
一个人若不敬畏上帝,悔改从何谈起?
节选自作者书籍《撞击心灵-思想随笔》
101405阅读
101306阅读
100974阅读
93771阅读
72139阅读
71338阅读
68862阅读
68129阅读
66782阅读
65606阅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